中國企業走出去履行社會責任專題新聞發佈會 攝影/孫磊
近日,商務部、環境保護部聯合發佈《對外投資合作環境保護指南》(以下簡稱,《環保指南》)。該指南是由兩部門在借鑒國際經驗和理念的基礎上,結合中國國情研究制定的,旨在指導中國企業進一步規範對外投資合作中的環境保護行為,及時識別和防範環境風險,引導企業積極履行環境保護社會責任,樹立中國企業良好對外形象,支援東道國的可持續發展。
《環保指南》主要從三個方面對企業對外投資合作的環境保護行為進行規範和引導:一是倡導企業樹立環保理念,履行環境保護社會責任,尊重東道國宗教信仰、風俗習慣,保障勞工合法權益,實現自身盈利與環境保護“雙贏”;二是要求企業遵守東道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要求投資合作項目要依法取得當地政府環保方面的許可,履行環境影響評價、達標排放、環保應急管理等環保法律義務;三是鼓勵企業與國際接軌,研究和借鑒國際組織、多邊金融機構採用的環保原則、標準和慣例。
《環保指南》對中國企業在對外投資合作中做好環境保護工作,構建和諧世界具有重要指導意義,有助於營造“走出去”良好外部環境,實現對外投資合作業務可持續發展,也有利於中國企業更好更快融入當地社會,實現互利共贏、共同發展。
實施“走出去”戰略以來,中國企業開展對外投資合作的步伐明顯加快,企業“走出去”的數量、規模和領域增加,對中國和東道國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截至2011年底,中國企業投資設立的境外企業超過1.8萬家,分佈在全球177個國家和地區,對外直接投資存量4247.8億美元,境外企業資産總額接近2萬億美元。
在開展對外投資合作過程中,中國企業普遍重視環境保護工作,能認真遵守東道國的法律法規,積極履行社會責任。但也有的企業對在境外如何做好環境保護工作經驗不足,需要政府部門提供必要的指導。《環保指南》就是政府有關部門貫徹“寓管理于服務”理念,構建對外投資合作服務體系、加強對企業境外環境保護工作指導的具體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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