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華盛頓郵報》2月20日報道,美國聯邦政府被指責為對歸國現役、預備役和國民警衛隊士兵施行工作歧視的最大僱主。
在美國,僱主對由於服軍事役而給公司帶來不便的僱員加以懲罰是違反聯邦法律的。然而,美國政府屢被指控因被錄取僱員正在服役、無法及時到崗而收回其工作機會;或在其役滿歸來時以其長期缺席為由而將其解雇。據相關資料顯示,在2011財政年度的1548項此類投訴中,就有超過18%是針對美國聯邦政府機構的。
對於安置退伍老兵的問題,奧巴馬政府一直承諾優先加以解決。1994年施行的“穿制服的服務就業和再度雇用行動”(USERRA)也明確規定要確保軍隊人員在其公務員職業生涯中不因其服役背景而遭遇不公平情況。顯然美國聯邦政府在這方面沒有做一個好榜樣:在聯邦政府機構內部,以開除為條件強迫僱員停止服軍事役似乎已成不成文的規定。據美國國防部下設的國民警衛隊與預備役人員就業支援辦公室統計數據,2011年財政年度,包括聯邦,州和地方政府機構在內的美國公共服務機構接到的與“穿制服的服務就業和再度雇用行動”有關的投訴佔所有2884起相關投訴的27%。
美國聯邦政府是美國國民士兵的最大僱主。在目前855000名國民警衛隊隊員或預備役人員的男女士兵中,有14%,即123000名是聯邦政府的公務人員。在整個聯邦政府系統中,有超過四分之一的僱員是退役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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