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3月8日訊,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舉行記者會,邀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李斌、副主任馬曉偉和副主任王培安出席記者會。在回答關於“全面兩孩政策實施之後,社會撫養費的去留和如何徵收”的問題是,王培安表示,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社會撫養費作為限制政策外生育的制度仍需繼續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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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培安: 大家都知道,全面兩孩政策前面有個前提,就是計劃生育國策要繼續堅持,繼續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就要繼續實行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根據新修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社會撫養費作為限制政策外生育的制度仍需繼續堅持。對於全面兩孩政策實施前,也就是2016年元月1日之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已經依法處理完成的,應當維持處理的決定,尚未處理或者處理不到位的,由各省市自治區結合實際,依法依規,妥善處理。
2014年11月,國務院法制辦向社會公開徵求了意見,擬將《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改為《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條例》,擬修訂《辦法》中的部分條款。鋻於全面兩孩政策實施以後,情形發生了較大的變化,根據變化的情況,還需要進行研究評估。據了解,已經修訂的地方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省份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地的實際,對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管理制度做出了一些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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