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帆正揚,征程未已,神州大地再起春潮。
在2024年全國兩會即將召開之際,《求是》雜誌第4期刊發了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文章《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保障人民當家作主》。在這篇重要文章中,總書記科學總結歷史、著眼人類未來,作出重要論斷:“在中國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國人民在人類政治制度史上的偉大創造,是深刻總結近代以後中國政治生活慘痛教訓得出的基本結論,是中國社會100多年激越變革、激蕩發展的歷史結果,是中國人民翻身作主、掌握自己命運的必然選擇。”
人民民主是中國共産黨始終高舉的旗幟。我們黨一經誕生,就為實現人民當家作主進行了不懈探索和奮鬥,先後提出工農民主、人民民主等政治主張,探索創立工農兵代表蘇維埃、“三三制”參議會、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等民主形式。1949年8月,社會學家費孝通在參加北平各屆代表會議後,感慨萬分:“我踏進會場,就看見很多人,穿制服的,穿工裝的,穿短衫的,穿旗袍的,穿西服的,穿長袍的,還有一位帶瓜帽的——這許多一望而知不同的人物,而他們會在一個會場裏一起討論問題,在我説是生平第一次。”
史學家陳垣也參加了這個會議,他感嘆:“這樣的會議,我是從來沒看見過的。因為在中國以往的無論是什麼政權下,只有封建的專制,或者是假的民主,就沒有一個政府是真正替老百姓辦過一點事的……現在不同了,從解放以後,我靜心的觀察政府的一切措施,一切法令,真是基本上和從前不同了。”
滄桑巨變,換了人間。1949年9月,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召開。會議代表全國各族人民意志,代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職權,通過了具有臨時憲法地位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宣告新中國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愛國名將、民主人士陳銘樞在會上發言説:“由於中國革命的歷史教訓,我們才找到了這一個根據中國歷史發展,適合中國國情與中國人民需要的政府組織制度,這一個制度是中國獨創的,也是最適合的——這就是人民代表大會制的制度。”1954年9月,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召開,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標誌著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正式建立。
一路走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為黨領導人民創造經濟快速發展奇跡和社會長期穩定奇跡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正如習近平總書記在《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保障人民當家作主》這篇重要文章中深刻指出的:“實踐證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符合我國國情和實際、體現社會主義國家性質、保證人民當家作主、保障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好制度,是我們黨領導人民在人類政治制度史上的偉大創造,是在我國政治發展史乃至世界政治發展史上具有重大意義的全新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堅持中國共産黨領導,堅持馬克思主義國家學説的基本原則,適應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有效保證國家沿著社會主義道路前進。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堅持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當家作主,把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有效保證國家治理跳出治亂興衰的歷史週期率。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正確處理事關國家前途命運的一系列重大政治關係,實現國家統一高效組織各項事業,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有效保證國家政治生活既充滿活力又安定有序。”對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顯著優勢和巨大功效,習近平總書記在這篇重要文章中用“三個有效保證”作出精闢論述。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立足新的歷史方位,從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戰略高度,堅定不移推進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理論和實踐創新,推動人大工作取得歷史性成就。
——黨對人大工作的領導全面加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加強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建設作出一系列部署安排,出臺一系列指導性文件。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每年專門聽取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等工作彙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堅持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堅決貫徹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人大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重要情況及時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向黨中央請示報告。
——把實施憲法提高到了一個新的水準。2018年,全國人大通過了第五個憲法修正案,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夯實法治基礎。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制定監察法、英雄烈士保護法、國歌法,修改國旗法等憲法相關法,落實憲法規定的授勳、特赦等制度。調整設立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以立法形式建立憲法宣誓制度、設立國家憲法日。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定的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為“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提供更加堅實的法治保障。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日臻完善。一批國家治理急需、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備的法律相繼出臺或修改完善。編纂民法典。制定和修改國家安全法、反外國制裁法等多部法律,基本形成國家安全法律制度體系。制定和修改長江保護法、黑土地保護法等多部法律,初步形成生態環保法律體系。制定外商投資法、海南自由貿易港法,修改土地管理法、反壟斷法等,以立法形式確認和鞏固改革成果。作出一系列授權決定和改革決定,保障改革舉措有序推進。
——實行正確監督、有效監督、依法監督。人大監督工作聚焦黨中央決策部署和人民群眾所思所盼所願,確保人民賦予的權力始終用來為人民謀幸福。圍繞黨中央關於“三大攻堅戰”的決策部署,統籌運用法定監督形式,持續開展跟蹤監督。推進預算審查監督重點向支出預算和政策拓展改革,實現對四大類國有資産管理情況監督全覆蓋,持續強化對地方政府債務的審查監督。完善監督工作方式方法,出臺執法檢查工作辦法、改進完善專題詢問的意見等。
——更好發揮人大代表作用。近3000名全國人大代表忠實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依法執行代表職務,展現了新時代人大代表的責任擔當和良好風采。出臺關於加強和改進全國人大代表工作的35條具體措施,推進代表工作制度化、規範化、常態化。認真辦理代表議案和建議,密切全國人大常委會同人大代表、人大代表同人民群眾的聯繫,拓展人大代表對常委會、專門委員會工作的參與,使人大工作更好接地氣、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
新時代人大工作取得歷史性成就,根本在於有習近平總書記作為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掌舵領航,有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科學指引。新征程上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必須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毫不動搖堅持黨對人大工作的全面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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