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3月8日訊 今天是“三八”國際勞動婦女節。每個如期而至的全國兩會,都會與這個節日相逢相遇。在今年全國兩會上,一些委員、代表提交了維護女性權益的提案和建議,為這個節日增加了一抹溫暖和堅定。

建議公安機關將“家暴”報警單獨列項,進行反家暴專項統計

今年是反家庭暴力法實施5週年。四川藏族婦女拉姆被前夫燒死案和山東德州女子方某洋被家暴致死案,引發了公眾的強烈關注,“反家暴”也成為多位代表委員關注的熱點。

“之所以會反覆出現這樣的家暴慘劇,很重要一個原因就是缺少必要統計指標的規範約束,使得部分基層公安幹警仍存在‘家庭暴力是家務事’的錯誤認識,對家暴案件重視不夠、處置不力。”全國政協委員、全國婦聯原副主席崔鬱提到。

為此,崔鬱建議公安部門貫徹落實反家暴法的相關規定,在110報警系統中將“家庭暴力”單獨列項,作為專項統計指標,做好涉家暴案件的資訊登記;推行以書面告誡為主的處置方式,將家暴案件處置情況納入公安機關統計體系;加強警務綜合資訊系統建設,將家庭暴力告誡情況與110警情、行政、刑事案件進行關聯統計,更準確地反映家暴案件的真實發生情況。通過明確而具體的指標,增強基層公安幹警的反家暴意識和能力,引導全系統做好反家暴專項統計工作。

建議對邊遠地區居民免費接種HPV疫苗

我國宮頸癌發病人數和死亡人數均佔到全球五分之一,預防宮頸癌、保障女性生命健康是一項艱巨且緊迫的任務。

全國政協委員、復旦大學附屬婦産科醫院院長徐叢劍表示,對邊遠地區居民(特別是農村居民或牧民)實施理想而嚴格的定期篩查有很大的現實難度,可以説這一人群更需要免費接種宮頸癌疫苗。他建議,加強偏僻農村地區宮頸癌疫苗接種工作。

徐叢劍認為,在這一人群中實施宮頸癌疫苗免費接種意義更大。但目前大多數免費接種宮頸癌疫苗的組織實施策略都集中于學校、集中于城市,人口分散的邊遠地區居民則因其“人口分散”難以組織而被忽略。為此,他建議,應該目標明確,動員邊遠地區社會組織力量,加強偏僻農村地區宮頸癌疫苗接種工作。

為更年期女性特別設立“帶薪關愛假”

全國人大代表、廣州德愛康紡織內飾製品有限公司縫製科一係係長李先蘭提出建議:加強對更年期女性的關愛,如為更年期女性設立每年若干天的“帶薪關愛假”。

她提出,應根據科學和醫學的基本原理,結合實際,就女性更年期設立法律上的定義(如年滿40周歲),為女性權益保護提供基本的法律基礎。在勞動法中,在休假、加班等方面增加體現對更年期女性關愛的專門規定,如為更年期女性設立每年若干天的“帶薪關愛假”,就用人單位、用工單位根據工種安排更年期女性加班設置一定限制性條件等。政府可根據用人單位和用工單位的更年期婦女佔比適當給予政策補助,為女性平等參與社會經濟活動提供保障。

同時,由衛生健康部門牽頭,科研、醫療機構參與,對更年期婦女易發常見的疾病和健康問題進行梳理,並針對上述問題,在醫療保險、醫療權益上擴大對更年期婦女的關愛。

深化女性科技人才的培養機制

“在‘十四五’新征程中,相信科技發展是今後我國婦女發展的一個重要新支撐。”全國政協委員賀定一建議深化和積極探索更多婦女科技人才培養機制。

賀定一委員還提出建議:加強推動科技領域的性別主流化,提升科技性別化創新;構建先進性別文化,減少性別刻板印象。

“建議高校、基金會和科企公司三方加強溝通對接,為優秀的理工科女畢業生提供更完善的就業支援,做好我國科技婦女人才梯隊培養,聯合多方力量統籌落實有關‘科技創新巾幗行動’,直接推動人才發展。”

另外,大眾傳媒應該多宣傳現代女性形象,突出婦女與科技的正面關係。

建議延長産假、將陪産假與産假合併,由夫妻合休

全國人大代表、華南師範大學教授林勇連續兩年提交了《關於夫妻合休産假的建議》,“産假的權利主體是二孩媽媽,理應共同哺育孩子的二孩爸爸卻只有7-30天不等的陪護假,完全不足以分擔照顧家庭的職責”。

為此,林勇建議,夫妻合休産假,並有計劃、分步驟延長男性休假天數。將陪産假與産假合併,由夫妻合休,其中男性産假建議為42天以上,具體天數各省根據財政能力自行確定;在上述規定假期內照發休假人全額工資。

另外,男女雙方均可在法定産假基礎上申請延長假期至365天(夫妻雙方休假合計);在法定産假後的休假期間,按照全額工資的75%發放工資,以緩解家庭的經濟和人力壓力。

建議將生育成本全面納入社保

全國政協委員謝文敏提出建議,將生育成本全面納入社會保障體系,由社會專項基金補償女性的生育價值,減輕用人單位對女職工生育成本的負擔。

她建議,將企業遵守各項女性就業和特殊保護政策的情況,納入企業勞動保障誠信徵信系統,對為生育女職工提供特殊保護的企業給予一定的補貼和優惠政策。

另外,要加強對就業性別歧視問題的監管,落實就業性別歧視約談機制,對存在性別歧視突出問題或存在嚴重侵害女性勞動權利違法行為的用人單位和職業仲介機構進行約談。

建議修改《婦女權益保障法》,借鑒《民法典》

婦女權益保護領域新老問題交織,婦女權益保障法本身也存在不足,一些內容滯後於民法典的規定,一些條文缺乏剛性約束。為此,全國人大代表、陜西省律協副會長方燕建議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使其與民法典保持一致性,加強對婦女權益的保護。

她提出,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救濟途徑、性騷擾的方式、離婚家務勞動經濟補償等諸多問題上,《婦女權益保障法》都應予以明確規定。

另外,她建議增加保護婦女姓名權條款的條款:“婦女有使用自己姓名的權利。子女隨母姓的,任何人不得干涉”。

方燕還建議,《婦女權益保障法》應建立婦女權益保障懲戒機制,將侵犯婦女權益的單位或個人納入信用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