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正文

擬寫入法律的這一表述,何以顯著區別“西式民主”?

文章來源:中國新聞網 發佈時間:2021-03-06 16:46:34 責任編輯:蘇向東

(兩會觀察)擬寫入法律的這一表述,何以顯著區別“西式民主”?

中新社北京3月6日電 (記者 張素 梁曉輝)“全過程民主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區別於西方形形色色資産階級民主的顯著特徵。”

全國人大組織法修正草案正提請全國人代會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在作草案説明時如此指出。

作為人大制度的“基本法”,全國人大組織法此次修改的一大亮點是將“全過程民主”寫入其中,增加規定:“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堅持全過程民主,同人民保持密切聯繫,傾聽人民的意見和建議,始終堅持體現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權益。”

何為全過程民主?2019年,中國最高領導人習近平在考察一個基層立法聯繫點時提出這一論斷。

習近平當時説:“我們走的是一條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種全過程的民主,所有的重大立法決策都是依照程式、經過民主醞釀,通過科學決策、民主決策産生的。”

有學者認為,“全過程”表現為時間的完整性、內容的整體性、各部門的一致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的充分性。“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等環節一個都不能少”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顯著特徵。

這一特徵已反映在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工作中,最典型的就是基層立法聯繫點。目前,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已在全國設立10個基層立法聯繫點。

“眾人的事情由眾人商量”“找到全社會意願和要求的最大公約數”,通過立法聯繫點,民眾的聲音可以傳至最高立法機關。數據顯示,2020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共有16部法律草案徵求聯繫點意見,收到1300多條意見建議,許多被吸收採納。

同時,全過程民主也注重發揮人大代表的作用。全國人大組織法修正草案明確:全國人大代表應當同原選舉單位和人民保持密切聯繫,可以列席原選舉單位的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聽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見和要求,努力為人民服務,“充分發揮在全過程民主中的作用”。

在中國,全國人大代表並非某種職業,而是來自各行各業。中國目前共有近3000名全國人大代表,通過集中參加全國人代會,他們反映基層群眾的意見建議。平時,他們也通過多種形式直接參與立法、監督。

“代表要同原選舉單位和人民保持密切聯繫,通過代表聯絡站、代表聯絡室、代表接待日等多形式,聽取民眾意見,再通過參加人代會、列席常委會會議,將民眾意見帶到立法機關。”談及此次修改,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國家法室主任童衛東説,這正是全過程民主的體現。(完)

兩會要聞

圖片新聞更多>>

直播更多>>

全媒體矩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