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5日電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草案)》提出,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
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毫不動搖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鼓勵、支援、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培育更有活力、創造力和競爭力的市場主體。加快國有經濟佈局優化和結構調整,推動國有企業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健全管資本為主的國有資産監管體制,優化民營企業發展環境,促進民營企業高品質發展。
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實施高標準市場體系建設行動,健全市場體系基礎制度,堅持平等準入、公正監管、開放有序、誠信守法,形成高效規範、公平競爭的國內統一市場。全面完善産權制度,推進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強化競爭政策基礎地位,健全社會信用體系。
建立現代財稅金融體制。更好發揮財政在國家治理中的基礎和重要支柱作用,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健全符合高品質發展要求的財稅金融制度。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完善現代稅收制度,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提升政府經濟治理能力。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建設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創新和完善宏觀調控,提高政府治理效能。完善宏觀經濟治理,構建一流營商環境,推進監管能力現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