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圓滿完成各項議程,15日上午在人民大會堂閉幕。大會批准政府工作報告、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等;通過民法總則;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第66號主席令予以公佈;表決通過關於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等法律文件。
大會應出席代表2924人,出席2838人,缺席86人,出席人數符合法定人數。
閉幕會由大會主席團常務主席、執行主席、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主持。
習近平、李克強、俞正聲、劉雲山、王岐山、張高麗和大會主席團成員在主席臺就座。
大會主席團常務主席、執行主席李建國、王勝俊、陳昌智、嚴雋琪、王晨、沈躍躍、吉炳軒、張平、向巴平措、艾力更·依明巴海、萬鄂湘、張寶文、陳竺在主席臺執行主席席就座。
上午9時,張德江宣佈大會開始。
會議經表決,通過了關於政府工作報告的決議。決議指出,會議充分肯定國務院過去一年的工作,同意報告提出的2017年工作總體部署、目標任務、重點工作和政策措施,決定批准這個報告。
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201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17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決議,決定批准關於201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17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批准2017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表決通過了關於201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7年中央和地方預算的決議,決定批准關於201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7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批准2017年中央預算。
會議經表決,通過了民法總則。民法總則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通過了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的辦法和澳門特別行政區選舉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的辦法。根據關於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于2018年1月選出。
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的決議。決議指出,會議充分肯定全國人大常委會過去一年的工作和作出的決定決議,同意報告提出的今後一年的主要任務和工作安排,決定批准這個報告。
會議經表決,通過了關於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關於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決定批准這兩個報告。
會議還表決通過了關於確認全國人大常委會接受徐顯明辭去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的請求的決定。
大會完成各項議程後,張德江發表講話。他説,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發揚“民主、團結、求實、奮進”的精神,在全體代表的共同努力下,圓滿完成了各項預定任務。會議高度評價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黨和國家各項事業取得的新進展、新成就。會議審議批准了政府、人大等工作報告,審議通過了民法總則、代表選舉等法律文件,明確了2017年工作目標任務、部署安排。會議期間,代表們肩負人民的重托,代表人民的意志,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同心協力,認真審議。會議達到了統一思想、堅定信心、凝聚力量、砥礪前行的目的,會議成果充分體現了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的統一,充分反映了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願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