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3月14日訊 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市保安服務總公司海淀分公司副經理朱良玉在其向大會提交的建議中,呼籲運用商業保險機制完善殘疾人保障體系。
中國現有殘疾人8500萬,殘疾人直系親屬近2.8億,殘疾人約佔全國總人口的6.3%,殘疾人近親屬約佔全國總人口的20.6%,農村殘疾人約佔55%。由於先天遺傳、疾病、老齡以及各種事故導致的殘疾人,年均增加0.5-0.7%。國家對殘疾人基本保障實施兜底,殘疾人基本保障有了保證。但是,比較整個社會保障水準特別是小康目標,還有較大差距。據調查,殘疾人平均可支配收入相當於社會平均保障水準的50%或略低。因大病、慢性病返貧、二次致殘、一人多殘、一家多殘以及天災人禍、慢性病長期看護等等,則長期困擾著殘疾人及其親屬。
無論是國際經驗還是從我國實際出發,改善和提高殘疾人保障水準,不能完全依靠政府,應當通過市場配置資源來尋找機會,通過創新發力,其中,商業保險助殘就是有效途徑之一。調查發現,我國殘疾人個人持有商業保險保單不到社會平均的1%。商業保險未能發揮支撐殘疾人保障的應有作用。其根本原因在於:傳統的保險公司經營理念、內部機制、保險産品都無法滿足殘疾人的特殊需求,固守專業標準與流程不變,把殘疾人拒絕在保險大門之外。
為發揮商業保險的作用,在基本社會保障基礎上建設一套補充保障體系,社會各界做了大量的探索工作。2011年,北大、清華、中財大等專家教授組成的《中國殘疾人社會保障與商業保險課題組》,先後在10個省市的21個區縣市進行了調研,在江蘇無錫、常州進行了殘疾人二次傷殘保險、精神殘疾人第三者責任保險、監護人意外傷害保險、殘疾人大病補充保險等試點。試點工作得到了當地政府、社會各界的支援,受到了殘疾人及其家庭的歡迎。
朱良玉指出,運用商業保險機制,發揮保險助殘的作用,設立專業的保險機構,設計專門的産品,建立專門的核保核賠規則和流程,專門服務殘疾人等弱勢特殊群體,十分必要,也十分迫切。在調研中發現,在五年前就有機構發起、申請設立專門為殘疾人服務的專業壽險公司。運用保險機制,提高殘疾人的保障水準,不僅符合黨中央關於調整經濟結構,加大供給側改革,精準扶貧,脫貧攻堅的一系列大政方針,而且可以通過保險扶貧、保險助殘,減輕政府負擔,創新殘疾人基層管理與服務內容,為殘疾人提供大量就業崗位,促進殘疾人小康進程。
朱良玉建議,保監會應研究如何運用商業保險機制,提高殘疾人等弱勢群體的保障水準,支援有實力有愛心的企業設立以主要為殘疾人提供商業保險服務的專業保險機構,並給予政策上的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