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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全國人大代表康為民

文章來源:湖南日報 發佈時間:2017-03-13 責任編輯:李福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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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富饒美麗幸福新湖南建設中彰顯全省法院更大作為

——訪全國人大代表、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康為民

康為民 湖南日報記者 羅新國 攝

“為建設富饒美麗幸福新湖南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這既是全省法院堅持黨的領導、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政治責任,也是全省法院履行審判職能、服務發展大局的中心任務。”3月12日,全國人大代表、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康為民,在聽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所作的《關於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報告》後接受湖南日報記者專訪時如是説。

康為民介紹,2016年對湖南法院而言是極不平凡的一年。全省法院在人員沒有增長的情況下,全年收案62.98萬件,結案61.49萬件,同比分別上升10.93%、15.33%,收、結案數再創歷史新高。司法體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全省法院遴選首批員額法官5480人,司法為民、資訊化建設、隊伍建設等各項工作取得長足發展。

“全力服務和保障富饒美麗幸福新湖南建設,為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環境,這是全省法院2017年的核心任務。”康為民表示,今年全省法院要重點抓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是充分發揮審判職能,服務保障全省發展大局。要牢固樹立總體國家安全觀,依法懲治各類刑事犯罪,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特別是政權安全、制度安全,推動建設更高水準的平安湖南,積極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確保刑事案件品質,確保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確保有罪的人受到應有懲罰。要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充分發揮民商事審判職能,主動對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切實加強産權司法保護,服務保障我省“創新引領、開放崛起”戰略和“五個強省”建設。要全面貫徹實施新行政訴訟法,推動提高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依法化解行政爭議,助推法治湖南“升級版”建設。要採取更加堅決有力的措施,完成“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這一艱巨任務,破除實現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藩籬。

二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和資訊化建設,不斷提升公正司法水準。要按照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四個有利於”標準,全面深化司法人員司法責任制、分類管理、司法人員職業保障、省以下地方人財物統一管理四項基礎性改革,真正實現“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確保在黨的十九大之前全面完成司法責任制改革任務。要牢固樹立改革創新思維,深入推進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案件繁簡分流機制、簡化和規範裁判文書、人民陪審員制度等相關配套改革措施,大力推進“智慧法院”建設,最大限度解放“審判生産力”,有效緩解案多人少矛盾,不斷提升審判質效。

三是始終堅持從嚴治院,著力打造過硬法官隊伍。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把全面從嚴治黨要求落實到全省法院全過程各方面。要切實加強思想政治建設,紮實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夯實法院隊伍思想根基。要全面加強黨的建設,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強化黨內監督,完善黨建工作機制,提升全省法院系統黨組領導水準。要大力加強履職能力建設,加大教育培訓力度,切實提升法院幹警司法專業能力、群眾工作能力、科技運用能力和社會溝通能力。要切實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以零容忍態度懲治司法領域腐敗行為,有效促進廉潔公正司法。

四是不斷夯實基層基礎,提升全省法院整體水準。牢固樹立基層導向和問題導向,夯實工作基礎,補齊工作短板,促進全省法院工作整體推進、協調發展。要強化審判監督和審級監督工作,完善業務指導機制,不斷提升基層司法水準。要加大對基層保障支援力度,完善基層基礎設施建設和物質裝備建設,充實基層一線辦案人員力量,努力緩解部分法院案多人少、法官斷層、人才流失等問題。要大力加強基層法院自身建設,充分發揮人民法庭在社會綜合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妥善化解矛盾糾紛,切實把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各項部署落實到具體行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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