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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議:增設父親育兒假

文章來源: 新華社 發佈時間: 2017-03-12 責任編輯: 蘇向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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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3月12日電(記者王海鷹)全面二孩政策實行後,出現了一些新問題,如家庭照料負擔重、女性就業歧視等等,“不敢生、不願生”現象普遍。一些代表建議,增設父親育兒假,使父親分擔生育責任,也有利於消除就業中的性別歧視。

全國人大代表、青島市政協副主席邵峰晶説,缺少相關配套政策,不僅會影響全面二孩政策實施的力度,也會影響女性發展的社會環境。建議從嬰兒出生到整個嬰兒期,增設父親育兒鐘點假,如每天1到2個小時,時間段可根據工作單位具體情況靈活設定,鐘點假只能且必須用於育兒。

全國人大代表、山東省聊城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孫菁認為,應該推行夫妻雙方共用帶薪彈性育兒假。這樣不僅有利於分擔生育責任,使丈夫承擔更多家庭責任,有益於孩子成長和家庭和諧;而且使得用人單位無論招錄男性或女性,都要承擔相應生育成本和産假帶來的減員,消除就業性別歧視。

孫菁認為,夫妻共用的彈性育兒假可以實行到孩子10到12個月,此後可通過社區日托中心,逐步實現嬰幼兒照顧責任的社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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