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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兩高”報告中的十句“狠話”

文章來源: 中國網 發佈時間: 2017-03-12 責任編輯: 鈕東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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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首席大法官周強、最高人民檢察院首席大檢察官曹建明分別向第十二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作工作報告。兩高報告中,除了工作做法、典型案件、司法成效等“幹貨”外,兩位首席還發出了法治的“強音”。長安君為大家梳理了兩高報告中的十句“狠話”,句句直指要害,體現了兩高直面問題、堅定前行的決心——

周強:“法官對辦案品質終身負責”

“讓審理者裁判,讓裁判者負責”是全面推進司法責任制等基礎性改革的關鍵詞。周強表示,目前全國法院産生入額法官11萬名,85%以上的審判力量配置到辦案一線。為了切實解決放權之後的監督問題,除了通過智慧審判、庭審網路巡查等系統鑄牢“數據鐵籠”外,人民法院實行法官對辦案品質終身負責,設立法官懲戒委員會,強化錯案追究責任。

曹建明:“直面問題,有錯必糾”

針對去年改判無罪的聶樹斌案、譚新善案、“沈六斤”案、李松案、劉吉強案、楊德武案等重大冤假錯案,曹建明表示,檢察機關直面問題、有錯必究,持續監督糾正冤錯案件。深刻反省檢察環節自身把關不嚴的沉痛教訓,著力健全冤錯案件發現報告、審查指導、監督糾正、賠償問題等長效機制。

周強:“冤錯案件的發生,讓正義蒙羞”

同樣針對聶樹斌案等重大冤假錯案,周強直言,人民法院堅持實事求是、有錯必糾。冤假錯案的發生,讓正義蒙羞,教訓十分深刻。人民法院要堅決引以為戒,強化辦案責任,健全制度機制,堅決守住冤假錯案底線。

曹建明:“深挖執法不公背後的腐敗犯罪”

曹建明在談到嚴肅查辦腐敗犯罪時表示,檢察機關堅持有腐必反,有貪必肅,堅持反腐敗力度不減、尺度不松、節奏不變,“打虎”“拍蠅”“獵狐”一起抓。2016年立案偵查職務犯罪47650人,原縣處級幹部2882人、原廳局級幹部446人、省部級幹部21人。檢察機關深挖執法不公背後的腐敗貪污,查辦涉嫌職務犯罪的行政執法人員8703人,司法工作人員2183人。

曹建明:“確保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在談到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時,曹建明公佈了一組數字,去年全國檢察機關對偵查機關不應當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10661件;對不構成犯罪或證據不足的,不批准逮捕132081人、不起訴26670人,其中因排除非法證據不批准逮捕560人、不起訴169人,確保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對妨礙辯護律師依法行使訴訟權利的,監督有關機關糾正946件。

周強:“向法院自身不規範執行行為‘開刀’”

去年以來各級法院向執行難全面宣戰,共受理執行案件614.9萬件,執結507.9萬件,執行到位金額1.5萬億元,同比上升54%。周強表示,人民法院深化執行體制改革,完善執行權運作和內外部監督機制。首先向法院自身不規範執行行為“開刀”,全面清理積案,摸清案件底數,建立全國四級法院統一的執行辦案網路平臺,實現線上全程監控,能有效解決消極執行、選擇性執行等問題。

曹建明:“繼續糾正檢察機關自身‘頑疾’”

打鐵還需自身硬,規範自身司法行為是檢察機關隊伍建設的重點。曹建明坦言,嚴格落實職務犯罪偵查工作“八項禁令”,持續糾正檢察機關自身違法扣押凍結財物、不依法聽取當事人和律師意見等“頑疾”。發佈2批指導性案例,統一司法尺度。對違法違紀問題線索掛牌督辦,一經查實,堅決糾正,嚴肅處理。

周強:“讓司法裁判真正成為懲治違法失信的利劍”

在談到對老賴的懲戒措施時,周強表示,最高法會同國家發改委等40多個部門完善國祚機制,在招標投標、融資信貸、市場準入、高消費等方面對失信被執行人實行信用懲戒。發佈失信被執行人資訊689萬例,限制628萬人次購買機票,限制229萬人次乘坐高鐵。去年全國人民法院依法懲治拒不執行裁判行為,司法拘留1.6萬人,追究刑事責任2167人,讓司法裁判真正成為懲治違法失信的利劍。 曹建明:“堅決防止‘燈下黑’”

曹建明表示,檢察機關堅持把紀律停在前面,修訂檢察人員紀律處分條例,落實“四種形態”。堅決查處違紀違法檢察人員474人,嚴肅追究121名領導幹部失職失察責任。從嚴懲治司法腐敗,堅決防止“燈下黑”。

周強:“以零容忍態度堅決懲治司法腐敗”

周強在報告中明確提出,人民法院以零容忍態度堅決懲治司法腐敗。從奚曉明等違紀違法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訓,完善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堅持有案必查、絕不姑息。去年各級法院查處利用審判執行權違紀違法幹警656人,其中移送司法機關86人,對769名履職不力的法院領導幹部進行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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