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3月12日訊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向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作工作報告時指出,2017年要加強源頭性、基礎性工作,切實保安全護穩定促和諧;充分發揮法治保障作用,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堅持懲治腐敗力度決不減弱、零容忍態度決不改變。
曹建明表示,嚴懲敵對勢力滲透顛覆破壞活動、暴力恐怖活動、民族分裂活動和宗教極端活動。嚴懲黑惡勢力、涉槍涉爆、制販毒品、拐賣婦女兒童、制假售假、校園暴力、暴力傷醫等犯罪。突出懲治欺壓百姓、胡作非為的“村霸”和宗族惡勢力犯罪,推動完善鄉村治理。突出打擊電信網路詐騙犯罪。嚴懲礦山、交通運輸、危險化學品等重點領域和行業危害安全生産犯罪。嚴厲打擊危害國防安全、軍事利益及軍人軍屬合法權益犯罪。依法懲治“校園貸”涉及的犯罪。積極參與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專項行動。
曹建明表示,綜合運用打擊、保護、監督、預防、教育職能,積極服務保障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保障實體經濟健康發展。突出懲治破壞市場經濟秩序、侵犯智慧財産權、侵佔專項補貼資金等刑事犯罪,嚴肅查處企業兼併重組、重大工程建設、棚戶區改造、退耕還林還湖還草等環節職務犯罪。積極參與網際網路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嚴懲非法集資等涉眾型經濟犯罪以及洗錢、地下錢莊、網路傳銷犯罪,嚴懲“老鼠倉”等證券期貨領域犯罪。深化專項立案監督,嚴懲危害食品藥品安全和破壞環境資源犯罪。正確把握處理産權和經濟糾紛的司法政策,嚴格規範涉案財産處置的法律程式,嚴肅查處侵害企業産權犯罪,推進産權保護法治化,保護企業家精神。
曹建明表示,堅決貫徹黨中央部署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全面落實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要求,指導試點地區檢察機關配合做好職能、機構、人員轉隸工作,建立檢察機關與監察委員會的協調銜接機制,在反腐敗鬥爭中繼續發揮積極作用。非試點地區檢察機關要毫不放鬆抓好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重點查處權力尋租、利益輸送、拉票賄選、買官賣官等貪污賄賂犯罪,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等失職瀆職犯罪,嚴肅查辦群眾身邊的“小官大貪”。繼續集中懲治和預防扶貧領域職務犯罪。與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務院扶貧辦共同對“十三五”易地扶貧搬遷重點工程項目開展預防監督,實行掛牌督辦。深入開展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