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雒樹剛:把政府的“送文化”和群眾的“要文化”結合

文章來源: 中國網 發佈時間: 2017-03-12 責任編輯: 肖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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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部長雒樹剛 中國網 鄭亮 攝

中國網3月12日訊 今天上午,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開幕前,文化部部長雒樹剛在“部長通道”接受採訪時表示,目前公共文化産品和服務存在有數量缺品質的問題。要落實好政府的責任,保障好人民群眾讀書看報、通過公共文化設施參與活動、進入博物館展覽館進行鑒賞等基本文化權益。中國網現場直播

雒樹剛介紹,今年3月1日開始施行的《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是文化領域具有“四梁八柱”性質的一部基礎性法律,對於保障人民群眾的基本文化權益,對於滿足人民群眾精神文化需求都具有重要的意義。文化部門要認真地貫徹這部法律,認真地履行好法律賦予的職責,具體説來,要在以下幾方面著力:

第一,堅持正確的方向。文化是鑄造靈魂的工程,承擔著以文化人、以文娛人的重要使命,《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明確規定,要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堅持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文化部要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生動活潑的體現到公共文化服務之中,用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幫助人們認識到什麼是正確的,什麼是錯誤的,什麼是值得提倡的,什麼是需要反對和抵制的。文化部就是要大力提倡向上、向善的思想道德,提倡真善美,抵制假惡醜。公共文化服務的任務,就是要弘揚優秀文化,改造落後文化,抵制腐朽文化。

第二,向群眾提供優質的文化産品和文化服務。現在文化産品和服務存在著有數量、缺品質的問題,這是人民群眾反映比較突出的一個問題。一些文化産品和服務粗製濫造,甚至存在著低俗、媚俗、庸俗的問題,群眾十分反感。針對這些問題,文化部門要大力培育精品藝術,培育文化精品,要為文化精品的創造生産營造良好的環境。要多向人民群眾提供思想性、藝術性、觀賞性相統一的文化産品和服務,多提供寓教于樂,能夠打動人心,群眾喜歡聽、願意看的文化産品和服務,也要多提供那些能夠使人的心靈受到洗禮,能夠讓人們發現自然之美、生活之美、心靈之美的文化産品和服務。

第三,落實好政府的責任。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明確規定了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務中的職責,明確了政府要保障什麼,保障多少,怎樣保障這一系列的責任。總的來説,政府的責任就是要保基本、保均等,保基本就是要保障人民群眾的基本的文化權益;保均等,就是要保證人們要均等的享有基本的公共文化服務。所以,文化部門要認真落實好法律賦予的職責,要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讀書看報的基本文化權益,保障人民群眾聽廣播、看電影的基本文化權益,保障人民群眾能夠通過公共文化設施參與文化活動的基本文化權益,保障人民群眾進到博物館、美術館、展覽館進行藝術鑒賞的文化權益。

第四,擴大社會參與。《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明確規定,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公共文化服務政府要起主導作用,但是政府主導不是政府包辦,公共文化服務要為大家,要大家辦。要變政府的獨唱為政府和社會的合唱,切實落實人民在公共文化服務中的主體地位。要在公共文化設施的利用上廣泛的推廣理事會制度,讓社會各界參與公共文化機構決策、管理、運營、監督各個環節。

“在公共文化服務的內容提供上,要把政府的‘送文化’和群眾的‘要文化’結合起來,就是把政府的‘送菜’與群眾的‘點菜’結合起來,只有讓群眾‘點菜’,公共文化服務才能提高效能,也才能增強實效性,所以,有人説只有讓群眾‘點菜’,群眾才能為我們公共文化服務點讚。”雒樹剛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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