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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後代建議儘快為英雄立法:保護英雄是各國共識

文章來源: 中國新聞網 發佈時間: 2017-03-11 責任編輯: 蘇向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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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北京3月11日電 (記者蘇路程)連續一段時間,中國社會上出現一些惡搞、抹黑革命先烈和英雄的謠言。針對這一現象,全國人大代表、江西省文聯副主席、江西省劇協主席龍紅表示,尊重英雄、保護英雄是世界各國的共識。捍衛英雄就是捍衛民族的歷史和民族的未來,要儘快為英雄立法,將英雄先烈列為國家法律保護對象。

烈士後代建議儘快為英雄立法:保護英雄是各國共識

  中新社記者 廖攀 攝

“爺爺在井岡山革命鬥爭中犧牲,父親在當時的江西吉安烈士子弟學校畢業後參加工作。”龍紅是國家一級演員,演過很多紅色題材的劇目。由其主演的《山歌情》是一部革命歷史題材的採茶歌舞劇,獲得第十一屆中國戲劇“梅花獎”。

令龍紅憂心的是,近段時間,屢屢出現一些人打著所謂尊重科學、還原歷史事實的幌子,編造謠言抹黑英雄、詆毀先烈,或用惡搞等娛樂化形式貶損英雄,挑戰大眾的歷史常識和歷史感情。

龍紅11日告訴記者,尊重英雄、保護英雄是世界各國的共識。古往今來,一切民族和國家都像愛護自己眼睛一樣重視自己的歷史,善待自己的民族英雄。“無數英雄人格和精神的延續傳承,鑄就了中華民族五千年光輝燦爛的歷史。”

作為一名文藝工作者,龍紅深知污衊、謠言對社會價值觀帶來的衝擊。她稱,這些行為在現實中會帶來極大的潛在危害,無形中將非歷史的審視態度帶入人們的認知當中,擾亂人們對歷史的正確認知,直接影響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建設。

如何認定英雄?龍紅認為可借鑒美國、俄羅斯等各國保護英雄立法的做法,制定英雄認定標準,在立法中明確國家英雄名錄。凡經國家英雄標準身份確認的,對其遺址、遺物、遺跡進行搶救性整理、保護、修復,並積極保護國家英雄本人名譽權。

龍紅稱,將英雄先烈列為國家法律保護對象,依法有效維護其名譽不受任何組織和個人玷污、侮辱、誹謗,使屬於國家和人民的英雄先烈得到國家法律和國家公共權力的保護,對詆毀、污衊英雄先烈的行為,實施相應的法律制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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