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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員熱議:實現稅制公平有哪些事要做?

文章來源: 經濟日報 發佈時間: 2017-03-11 責任編輯: 李福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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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邊際稅率能否降

中國社科院財稅研究中心執行副主任閆坤:

邊際稅率設定的過高,將不利於我國吸引國際高端人才和留住本國優秀人才,影響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深入實施

有關資料顯示,德國2000年的稅制改革方案將最高邊際稅率由51%降至48.5%;日本1998年稅收改革方案中,中央個人所得稅最高稅率從50%降至37%,地方居民稅的最高稅率也從15%降至13%;美國個人所得稅的最高稅率為39.6%,巴西為27.5%。我國現行個稅稅制邊際稅率最高一檔為45%,與很多國家相比,屬於中等略高水準。

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黃奇帆在審議財政預算報告時建議,將個人所得稅最高邊際稅率從45%降低至25%。

閆坤認為,本來個稅稅制設計是要體現量能負擔的原則,一般來説,高收入者獲取收入的能力較強,承受稅負的能力也勝過中低收入者,稅率設定的也會相對高點。“但是,邊際稅率設定的過高,將不利於我國吸引國際高端人才和留住本國優秀人才,影響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深入實施。目前,歐美國家均有下調個稅邊際稅率的趨勢。我國也要做出積極的應對,合理調整稅率結構,將現行45%最高邊際稅率適當下調。”

在改革方向上,專家建議,應按照“增低、擴中、調高”的導向,積極體現“量能納稅、多得多繳稅”的原則,強化個稅在調節收入分配差距方面的功能,同時保持和兼顧稅制的國際競爭力。

收入資訊系統如何建

全國政協委員、財政部副部長朱光耀:

建立個人收入和財産資訊系統,是個稅改革的基本條件之一。如果沒有一個科學、嚴謹的資訊收集系統,並對資訊進行科學分析,就無法為整體的政策框架奠定堅實的基礎

實行個人所得稅改革,面臨的不僅是制度設計的問題,還需要完善配套條件和提高徵管能力。

肖捷表示,從國際經驗來看,實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增加稅前扣除的一些專項項目,需要相對成熟的社會配套條件,比如稅收徵管部門需要掌握與納稅人收入相關的涉稅資訊。

“實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制,意味著稅務機關要直接面對自然人收稅,接受大量的個人申報納稅,不但徵管成本將大大增加,也對徵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張斌表示。

全國政協委員、財政部副部長朱光耀表示,建立個人收入和財産資訊系統,是個稅改革的基本條件之一。“如果沒有一個科學、嚴謹的資訊收集系統,並對資訊進行科學分析,就無法為整體的政策框架奠定堅實基礎。目前,財政部等有關部門正在努力推進這項工作。”

在實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個人所得稅制的國家中,存在家庭申報、個人申報以及家庭或個人申報納稅三種模式。

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省社科院産業經濟研究所所長向曉梅建議,要推進分類與綜合改革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改革,“建議個稅徵收單位從個人調整為家庭,同時考慮每個家庭的實際情況”。

全國人大代表、北京更香茶葉(銷售)有限公司董事長俞學文表示,一個人收入高低不能代表一個家庭的生活水準,“按照家庭來徵收個人所得稅,有利於家庭的和諧與穩定,同時也是國際通行做法”。

不過,閆坤認為,以家庭為單位徵收個稅可能會面臨諸如夫妻隱私、改變婚姻狀況等倫理問題,實行家庭申報納稅利弊需要進一步研究論證。(記者曾金華 廉 丹 周 琳 陳 靜 吳佳佳 趙淑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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