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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瓊:支援共用單車 建議貨車超限超載入刑

文章來源: 大河網 發佈時間: 2017-03-11 責任編輯: 李福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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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交通運輸部門對已登陸鄭州的“共用單車”所持態度,以及頗受關注的河南水路航運大通道建設等問題,河南商報記者近日採訪了全國人大代表、河南省交通運輸廳廳長張瓊。

對共用單車總體是支援的

3月6日,全球最大的智慧共用單車平臺——摩拜單車宣佈登陸鄭州開始試運營,鄭州也成為繼上海、北京、廣州、深圳、成都等城市之後,摩拜單車進入的第25個內地城市。鄭州市民使用手機下載APP,註冊並繳納押金後,即可找到最近的摩拜自行車,用手機掃碼解鎖後騎車出行。

張瓊認為,“共用單車”是新事物,在新時期被創造出來,證明其有存在的基礎。下一步交通運輸部門在管理方面要跟上,避免這些單車亂停亂放,避免人為損壞這些單車,因為損壞後,騎車的人會很不安全。“這一點做到了,我感覺就沒有什麼問題。”

對“共用單車”的態度,張瓊表示總體上就像網約車一樣,還是支援的,同時要配合管理。她認為,任何一種新生事物出現後,如果不配以相應的管理,都會出現負面的東西。“但如果新生事物出現以後,我們及時跟進,能夠在及時吸收廣大用戶意見的基礎上,在更大範圍去考慮它的發展的話,這是很好的事情。”

建議貨車超限超載入刑

今年全國兩會,張瓊提了關於貨車超限超載入刑的建議。

張瓊説,貨車嚴重超限超載行為是道路交通的“第一殺手”,2006年至2015年,在貨車肇事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因超限超載引發的約佔60%。

她還介紹,我國高速公路瀝青路面設計使用年限是15年,但由於超限超載運輸影響,部分路段使用壽命縮短為5~8年,少數甚至縮短為2~3年。

目前我國沒有將超限超載運輸納入刑法處罰,因此,張瓊建議,將貨運車輛嚴重超限超載運輸行為作為危險駕駛罪的一種情形。

對超限超載入刑有信心

據了解,張瓊已是連續第四年提“貨車超限超載入刑”的建議。

她説,過去人們對貨車超限超載問題認識不夠,而實際上公路交通安全的三大殺手,一個是客車超員,一個是超速,還有一個就是貨車超限超載。這“三超”中,前兩個都已經被列入刑法進行懲罰。“現在就剩超限超載了,法律修改有一定時限,一步一步來,我自己認為,下一個就是超限超載入刑,很有信心。”

“河南原來的超限超載率是20%到30%,通過近幾年交通執法體制改革,認真治超、合作治超,現在已經下到了9%。下一步我們還會努力,降到6%以下。”張瓊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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