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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議免征煤礦井下職工艱苦崗位津貼個人所得稅

文章來源: 工人日報 發佈時間: 2017-03-10 責任編輯: 肖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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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生産環境艱苦、危險性高,煤礦工人總體收入水準低。而且礦工家庭多為1人就業,平均每人要承擔3.5人以上生活費用。”今年全國兩會上,山西焦煤西山煤電杜兒坪礦掘進一隊副隊長董林代表再次建議,免征煤礦井下職工艱苦崗位津貼個人所得稅。

這是董林代表連續第三年提出這樣的建議。他希望個稅改革能惠及每一位井下工人。

《工人日報》記者發現,近年來的全國兩會上,來自煤炭等行業一線的伊永春代表、徐群賢代表都提過類似建議。多位來自基層一線的代表委員呼籲,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個人稅收體系,為職工收入提速。

他們建議,除了“普惠式”提高個稅免征額外,對於一線職工,特別是從事特殊工種行業的工人,在個稅改革上應適當傾斜,增加職工實際收入,讓他們更有“獲得感”。

“對於一線工人的‘特殊’收入,比如加班費,是否可以列入免征的範圍呢?”農民工代表、廣東申菱空調設備有限公司員工葉國先説,從2011年開始實施的3500元月收入起徵點,已經與當前的生活成本、物價水準、教育支出等不相適應。

“職工家庭首套自用住房的分期貸款利息、無房職工家庭的租房成本、職工在職培訓和繼續教育的學費等,都應當作為稅前扣除項目,先扣除再計稅。”深圳市龍崗區南灣街道南嶺村社區黨委書記張育彪代表也呼籲,個稅改革要多考慮職工生活實際,合理增加稅前扣除項目。

代表委員們還建議,儘快實施分類與綜合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改革。

目前,我國實行分類所得稅制。在一些來自基層一線的代表委員看來,實行分類徵收,最大的感受是“把工薪階層管住了”,“因為工薪階層的收入來源單一,可能就只有工資收入。而高收入者的收入構成非常複雜,分類徵收反而不能把全部收入統一到一起繳稅。”

代表委員們表示,個稅改革要更多考慮職工的生活實際,合理調節收入分配。

江蘇沙鋼集團淮鋼特鋼有限公司原董事長何達平代表説,在千方百計增加老百姓收入的同時,應通過個稅改革減輕他們的生活負擔。

一個好消息是,財政部部長肖捷3月7日在全國兩會新聞中心召開的記者會上表示,目前個人所得稅的改革方案正在研究設計和論證中,總的思路實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逐步建立起適合我國國情的個人所得稅制。“會考慮部分收入項目比如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等,實行按年匯總納稅,適當增加與家庭生計相關的專項開支扣除項目,如有關‘二孩’家庭的教育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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