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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看過去一年立法工作新特點

文章來源: 新華社 發佈時間: 2017-03-09 責任編輯: 李雲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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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3月8日電 題:以工匠精神鍛造治國重器——從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看過去一年立法工作新特點

新華社記者施雨岑、史競男

法律,治國之重器;良法,善治之前提。

8日,張德江委員長在向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作常委會工作報告時指出,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以來,立法工作繼續呈現數量多、分量重、節奏快的特點,立法品質進一步提高。

過去一年,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以勇於擔當、甘於奉獻、嚴謹負責的工匠之心,鍛造出一件件“治國重器”,為法治中國建設披荊斬棘。

重要領域立法“有質有量”

8日下午,備受矚目的民法總則草案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議,編纂民法典“兩步走”有望成功邁出第一步。

“博大精深,涵蓋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大會發言人傅瑩這樣概括民法典的重要性。

“編纂民法典是一個系統工程,不是簡單的法律彙編。”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民法室主任賈東明説:“它要對現行法律中一些不適應現實情況的規定進行修改完善,對經濟社會生活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作出有針對性的規定;它既要體現對以往法律的繼承,也要體現時代的發展變化。”

3次審議,3次通過中國人大網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一年來,民法總則草案的諸多細節歷經反覆推敲,一字一句浸潤著“立法工匠”們的心血。

“這樣反覆研究、力求完美的嚴謹作風,本身就體現了立法工作者們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工作態度。”了解到這些立法工作“背後的故事”,全國人大代表王潤梅深有感觸地説。

制定8部法律,修改27部法律,通過7個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決議,作出1個法律解釋……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披露的一組數據顯示,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以來,全國人大常委會大踏步前行,著力推進重點領域立法,提高立法品質:

——審議通過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網路安全法、國防交通法,審議國家情報法、核安全法草案等,構建國家安全法律制度體系取得重要進展;

——審議通過電影産業促進法和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補齊我國文化領域立法工作“短板”,大力加強文化法律制度建設;

——審議通過環境保護稅法,開啟“以稅治污”新路徑,充分發揮稅收在控制和減少污染物排放、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方面的積極作用;

——修改野生動物保護法、海洋環境保護法,向公眾傳達“保護環境,人人有責”的堅定態度;

“毋庸置疑,我們處在立法工作的最好歷史時期。”回望這份亮麗的成績單,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研究室主任梁鷹對未來工作充滿信心,“新的一年,將繼續加強重點領域立法,著力提高立法品質,為改革發展穩定提供法治保障。”

“非常之舉”方顯擔當本色

依法對重大問題作出決定,通過立法支援和推動國家重大改革,是本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的一大特色。

回眸過去一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在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方面,特別是大事要事上,充分彰顯了責任與擔當,贏得了社會各界一致好評。

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中提及的兩項“非常之舉”,令代表們印象深刻——

2016年9月13日,為貫徹黨中央關於查處遼寧拉票賄選案的決策部署,臨時召開的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依法確定遼寧省45名拉票賄選的全國人大代表當選無效,通過關於成立遼寧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七次會議籌備組的決定,堅決維護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權威與尊嚴。

“這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憲法精神和有關法律原則作出的創制性安排,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全面推進從嚴治黨提供了有力支援,彰顯了決心和勇氣。”全國人大代表朱國萍説。

為堅決反對“港獨”行徑,2016年11月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行使憲法和香港基本法賦予的權力,作出關於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

“全國人大常委會主動釋法,充分表明瞭中央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的堅定決心和反對‘港獨’的堅定立場,充分體現了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13億中國人民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堅定意志。”張德江委員長在報告中説。

全國人大代表趙麗莎認為,“常規之外的法定動作”,充分體現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大事要事上旗幟鮮明、敢於擔當、善於作為、措施有力。

2016年,反腐敗鬥爭在法治軌道上深入向前推進。

12月25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明確規定了試點工作涉及的最主要、最基本的制度。

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一項重大決策,是事關全局的重大政治體制改革。

“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式成為國家意志。”全國人大代表秦希燕指出,這體現了“凡屬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據”的原則,為改革試點工作鋪就了法治之路,“于法有據”越來越成為整個社會的共識。

統籌修改多部法律,持續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依法作出授權決定,為改革先行先試提供依據;總結改革試點經驗,通過修改完善法律予以複製和推廣……一年來,全國人大常委會堅持立法和改革決策相統一、相銜接,通過多種行之有效的方式,保證改革和法治相輔相成、相互促進。

“唯有以公平正義為引領的改革,才能確保經濟社會發展更加和諧有序。”全國人大代表馬瑞強認為,按下公平正義的“快進鍵”,將讓人民群眾在法治中國有更大獲得感。

讓民智在立法工作中閃耀光芒

“兒童收看黃金時段16點到19點節目時,廣告每小時不應超過8分鐘”“應當明確規定禁止對兒童播放的廣告和限制對兒童播放的廣告內容”“建議對各種零食、食品廣告加以限制”……

2016年4月14日,江蘇省南京市瑯琊路小學9名小學生來到江蘇省人大常委會,向江蘇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提出修改廣告法的建議。

這份特別的立法建議,引起國家最高立法機關工作機構的重視。在認真研究並轉送相關政府部門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專門向同學們回信,告知建議的研究情況和有關部門的反饋,並感謝他們提出的立法建議。這也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首次以正式回函的方式,對小學生的立法建議予以回應。

開門立法,傾聽民意,讓每個公民的智慧在法律中閃耀光芒,讓每個群體的合法權益受到保護。對於全國人大常委會來説,“打開大門”匯聚各方聲音,早已成為了工作常態。

“當下,公民意識不斷增強,社會利益訴求多元化,立法不能滿足於聽取意見等規定動作,還要拓寬公民有序參與立法的途徑。”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副主任岳仲明説。

翻開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2016年,圍繞完善立法工作機制和方式方法,全國人大常委會一系列拓寬公民參與立法途徑的創新舉措躍然紙上——

健全法律草案徵求代表意見制度,邀請代表參與到立法調研、論證、審議、評估等工作中去;

先後就7部法律草案8次在基層立法聯繫點組織聽取幹部群眾意見,為國家立法提供著“基層視角”,讓立法工作更加接地氣、察民情……

“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恪守以民為本、立法為民理念,廣泛凝聚立法共識,發揮立法機關在表達、平衡、調整社會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中這樣總結立法工作的實踐經驗。

全面依法治國提出以來,法治中國的牢固基石正在人民手中築就。中國的“立法工匠”將一如既往,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保持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用法治的經緯編織更加宏偉的中國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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