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全國政協委員艾克拜爾·米吉提:保障國歌法律地位

文章來源: 中國網 發佈時間: 2017-03-09 責任編輯: 劉峻淩
+|-

全國政協委員艾克拜爾·米吉提接受中國網記者採訪

全國政協委員艾克拜爾·米吉提接受中國網記者採訪。中國網李智/攝

中國網新聞3月9日訊(記者李智)著名作家艾克拜爾·米吉提是一名哈薩克族的全國政協委員,兩會期間,他就今年關注的熱點接受了中國網記者的採訪時表示,今年還關注國歌的法律地位問題。

《憲法》第四章第一百三十六條第二款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是《義勇軍進行曲》。他指出,目前我國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但沒有專門關於國歌的法律,“在憲法中只有一句話。”

“我曾經提出過,要在天安門廣場的升旗臺周邊四面貼上60x40的銅匾,刻上國歌五線譜,詞作者田漢,曲作者聶耳,這樣有利於推進愛國主義教育。”艾克拜爾·米吉提稱,天安門廣場管理局在接到提案之後非常積極,但最終遇到了法律障礙,缺乏法律支撐。

“所以我建議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國歌法》,給予國歌法律地位,讓愛國主義教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落在實處。”艾克拜爾·米吉提説。

分享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