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總則草案3月8日提交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中國網新聞3月8日訊(記者 張艷玲)民法總則草案今日下午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議。自去年6月以來,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已對其進行過三次審議。
2014年10月,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要編纂民法典,2015年3月,民法典編纂啟動。2016年4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制定民法總則(即民法典總則編)列入了2016年立法工作計劃。2016年6月、10月、12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民法總則草案進行初審、二審、三審。
多名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表示,草案一稿比一稿完善,三審稿總體上已較成熟,體現了民法固有特徵,回應了社會關切。
民法總則是民法典“母法”
民法總則參與編纂者,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民法室主任孫憲忠認為,民法所規範的事務涉及社會每一個人、每一個團體和組織,民法典是國家法律體系建設的基本工程。按照“提公因式”的做法,把民法上的一般問題歸納為民法總則,它也成為了龐大民法規範的統帥、綱領和基礎。
“民法總則草案規定的問題包括民法的立法根據、基本原則,自然人作為民事主體的問題等,還有法人作為民事主體的問題、民事權利的主要內容、法律責任等,要解決我國特有的問題。”孫憲忠説。
“民法總則的制定重新開啟了我國民法典的編纂進程。民法總則制定後,將展開包括物權、合同、侵權、婚姻家庭、繼承等民法典分則制定工作。民法總則是民法典的總綱,綱舉目張,整個民商事立法都應在民法總則統轄下展開。”中國人民大學常務副校長、中國民法學研究會會長王利明在接受中國網記者採訪時表示。
“民法典編撰是我國近年來法治建設中的大事,幾乎所有平等主體之間的人身和財産關係都將納入到我國未來民法典之中。民法典更能彰顯出時代特色,將影響一代甚至幾代公民社會經濟生活。”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告訴中國網記者。
朱巍説,民法總則是民法典的“母法”,所有民法分則都在總則的統領之下進行解釋和適用。“搞好民法總則就是牽住民法典編撰的‘牛鼻子’,總則部分編撰得好壞,將直接影響到整體民法典的實用價值。”
草案亮點紛呈 “權利法”色彩明顯
新京報稱“對百姓來講,民法典就是權利的宣言書。作為民法典的總則編,歷經三審的民法總則草案,‘權利法’色彩愈發明顯,呈現多個亮點。”
民法總則草案明確,胎兒享有民事權,可以繼承遺産、接受贈與,但是胎兒出生時為死體的,其民事權利能力自始不存在;同時規定,民事訴訟時效由兩年改為三年;失能老人可事先協商,以書面形式確定自己監護人;未成年人遭性侵,損害賠償請求權訴訟時效期間,自受害人年滿18周歲之日起計算;為公共利益需要,徵收、徵用不動産或動産的,應給予公平、合理補償;損害環境,不僅要停止侵害、賠償損失,還要恢復原狀。增加了“個人資訊保護”和“私有財産權利保護”條款。
孫憲忠説,權利説到底還是要通過責任來保護,民法是一個權利立法,從現在世界各國看,一些國家法律中並沒有一個完整的責任體系,民法總則中把責任這一部分還是寫得很細,而且強調多種責任可以同時使用,這樣對保護權利更加有利。
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新聞發言人傅瑩在3月4日人大新聞發佈會上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30多年中國社會發生很大變化,法律也要與時俱進,在制定民法總則時,也根據新情況進行調整、創新。比如農村留守兒童問題、社會老齡化趨勢,在民法總則裏對監護制度作了進一步完善,也擴大了監護範圍,尤其注意到對失能老人的保護問題。
孫憲忠説,草案從中國實際出發,解決中國實際問題。在民法總則編纂中,有很大篇幅解決監護制度的問題,就是針對目前中國老齡化問題,傳統的法律是解決未成年人的監護問題,到了現在主要面臨的是解決越來越多的老人的養老問題,這就是我們民法總則的特點。
草案中涉及的“6歲兒童是否具有民事行為能力?”“虛擬財産納入物權法保護”“被撤銷監護資格後,應否允許改過?”“見義勇為受損能否追償?”“‘村集體’屬於哪類法人?”等熱點問題一度引發熱議。
傅瑩説,在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時,年齡下限到底是應放到6歲還是10歲,怎樣能更有利於更好保護未成年人,更有利於他們的健康發展,大家看法不一樣,有很多問題還會在這次審議中經代表們充分地審議、充分地發表意見,進一步完善這部民法總則。
2020年完成民法典編纂工作
王利明認為,民法總則能從宏觀體系上統籌考慮民法典各項制度,這有利於消除民法典各分編規則之間的衝突,從而實現我國民事立法體系化。民法總則規定了普遍適用於各個民事立法的基本價值和原則,確立了各民事立法所普遍遵循的規則,消除了各個法律相互之間的衝突和矛盾,它的制定將極大地推進民事立法的系統化過程。
“我國民法典的制定應將民事權利作為其體系構建的中心,民法總則將系統全面地確認和保護各項民事權利,構建民事權利體系,注重保障人的人格尊嚴,弘揚私法自治,強化私權保障理念,確立了民法典的基本制度框架。”王利明表示。
“民法總則的制定對下一步民法典各個分編的編纂有統領的作用。按照我們現在的計劃,應該在2020年完成民法典編纂工作,這對於我們國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具有重要意義的。”傅瑩表示。
孫憲忠説:“現在把總則的體系做得差不多了,下一步是整合工作,也是法律的編撰,包括三個方面內容,一個是消除各法律之間的矛盾,第二是彌補法律的漏洞,第三要做一些新規範的創造。目標到2020年完成。”
朱巍認為,新時期民法總則應體現出時代的特點,應充分烙有中國社會自己的特色,應側重保護人民基本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