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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希燕:建議完善工傷認定標準 建立"過勞死"補償機制

文章來源: 新華網 發佈時間: 2017-03-07 責任編輯: 蘇向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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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3月7日電(記者 高方圓)全國人大代表、湖南秦希燕聯合律師事務所主任秦希燕做客“2017新華網全國兩會特別訪談”,與網友線上交流。他表示,要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將“過勞死”納入工傷範圍,並制訂“過勞死”的認定標準,設立認定機構,以解決“過勞死”員工的補償問題。

秦希燕代表指出,勞動創造財富,沒有人就沒有勞動成果。現實生活中,存在工傷認定難的問題,他建議要加強勞動者權益維護,修改現有的工傷保險保證條例,將“過勞死”納入工傷範圍。

秦希燕代表表示,“過勞死”是因為工作時間過長,勞動強度過重,心理壓力太大,從而出現精疲力竭的亞健康狀態,由於積重難返,將突然引發身體潛在的疾病急性惡化,救治不及時而危及生命。據統計,我國三分之二的人處於亞健康狀態,比如律師、記者、醫生、公務員等職業都存在超強勞動的情況。

“2000年上海靜安區法院受理了第一例‘過勞死’案件,有報告顯示,2012年全國有60萬人死於‘過勞死’,且現在這個數字還在不斷增長,且當事人年齡越來越小。然而,目前‘過勞死’在法律上面沒有明確的界定,‘過勞死’權益的維護也沒有認定,勞動者本人無法舉證,家人舉證也很困難,造成部分勞動者權益難以維護。”秦希燕説。

秦希燕代表認為,勞動者在工作單位和工作時間死亡的,或者在工作時間突發疾病搶救無效,在48小時之內死亡的是工傷,而48小時之後死亡的不認定為工傷,這是不合理的。他認為,“過勞死”不是48小時內形成的,是長期勞累積累而成,不能用短時間來衡量,是否認定為工傷,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因此,他建議這種情況要在法律上加以修改和完善。

秦希燕代表建議,設立認定“過勞死”的機構,並制訂認定標準,對因公傷亡的具體原因加以判斷,從而確定如何進行賠償和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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