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新聞聯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5日下午參加他所在的北京代表團審議時強調,要探索黨長期執政條件下自我監督的有效途徑,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構建黨統一領導的反腐敗工作體制。
在聽取代表發言後,王岐山指出,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政府工作報告體現的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的要求,體現了執政的中國共産黨的治國理政方略,我完全贊成。
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重大政治改革,目的是加強黨對反腐敗工作的統一領導。黨和國家的治理體系包括兩個方面:一是依規治黨,堅持紀嚴於法、紀在法前,實現紀法分開,以黨章黨規為尺子,靠嚴明的紀律管全黨治全黨;二是依法治國,依據憲法法律法規治國理政。黨既要加強對自身的監督,又要強化對國家機器的監督,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強化黨和國家的自我監督。在中國歷史傳統中,“政府”歷來是廣義的。在黨的領導下,只有黨政分工、沒有黨政分開,對此必須旗幟鮮明、理直氣壯,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要通過制定國家監察法,賦予監察委員會必要的調查許可權和手段,使黨的主張成為國家意志。留置是調查權的手段,要將其在國家監察法中確立;隨著我國法律體系的完善,所有政紀均已成為國家立法,政府依法行政,黨紀與法律之間沒有中間地帶,要實現法治建設的與時俱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