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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協委員:建議每盒藥建“身份證” 賣出能追溯

文章來源: 重慶晨報 發佈時間: 2017-03-06 責任編輯: 肖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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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每一盒藥都將有一個“身份證”,誰生産的,誰運輸採購了,最後賣給了哪一位患者……這些都可以依託大數據庫追根溯源。為什麼要建立這樣的追溯?全國範圍內怎樣建立這個追溯平臺?這在全國政協委員、重慶市副市長屈謙帶來的3份提案中就有涉及。

4日中午,屈謙接受了重慶晨報記者的專訪,重點解析了“加快建立藥械資訊全程追溯公共平臺”的作用、意義,以及行動建議。

溯源不相容資訊多割裂

藥品器械全國追溯平臺的建立,不僅是醫改的重要項目之一。同時,建立這樣的追溯體系,被很多專家學者認為是有益於抑制藥品器械價格,確保藥品器械品質,還能破解藥品器械生産流通中的潛規則。

當前,藥品器械追溯體系建設,處於一個什麼階段,面臨什麼樣的困難和問題?

屈謙認為,現在還處於一個起步階段,面臨的難題主要有兩方面。

第一是建設標準不統一。比如,不同地區、不同企業採用不同的標準和技術手段,自建追溯系統相對容易實現,而不同主體間的數據互聯與共用,困難大得多。

第二是公信平臺缺失。藥械資訊追溯體系建設涉及上至生産經營企業進、銷、存數據,下至醫療機構甚至患者健康資訊,具有公益性、公共性和安全性,建立完整追溯體系尚缺乏一個權威的、具有公共服務職能的第三方平臺。

建設成本高統籌難度大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改革完善藥品生産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7〕13號)提出:健全藥品價格監測體系,啟動建立藥品出廠價格資訊可追溯機制,建立統一的跨部門價格資訊平臺,做好與藥品集中採購平臺(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醫保支付審核平臺的互聯互通,加強與有關稅務數據的共用。

這一平臺的建設,在屈謙看來,還存在著建設成本高、統籌難度大的問題。

比如,新版《藥品經營管理辦法》中明確了企業建立追溯體系的主體責任和要求,但企業自建整個追溯閉環體系,追溯範圍有局限,且容易産生相容性差、擴展性差等建設不當問題,若要整合企業自建的追溯系統實現完整追溯,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財力對各種系統進行改造,建設成本很高。

其次,在統籌方面,建立完整追溯體系涉及醫療機構、經營企業、生産企業對各自系統進行改造升級。要充分發揮追溯監管作用,需衛生、人社、食藥監等政府職能部門共同參與建設和實施。

建議從四方面儘早建立

屈謙在提案中從4個方面提出了建議:

1。加快推進全國藥品器械追溯標準化,政府主導建立藥品器械全程可追溯的公共資訊平臺,國家層面出臺相關意見明確職能職責,國家層面設立專項資金。

2。通過運用網際網路平臺、大數據、雲計算以及日漸成熟的數據安全技術,可以讓建設成本更低、系統運作更穩、公眾參與更方便,實現全程、實時的智慧監管。

3。公共資訊平臺開通統一的公共服務窗口,面向社會公眾提供追溯資訊一站式查詢服務;同時,加強藥品生産經營企業“産、銷、存”商業資訊和患者健康資訊保護。

4。可選擇重慶等有基礎的省市作為藥械追溯平臺的全國試點,待形成可推廣、可複製的經驗後,再在全國鋪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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