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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監總局: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利於供給側結構改革

文章來源: 中國網 發佈時間: 2017-03-05 責任編輯: 肖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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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局長畢井泉   中國網 楊佳攝

中國網3月5日訊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3月5日開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局長畢井泉在“部長通道”回應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的實施情況時表示,實行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有利於推進藥品供給側結構的改革。

畢井泉表示,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是國際上通行的制度。實行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第一是有利於激發科研人員的積極性,像過去賣青苗,今後賣半成品和賣成品,賣青苗的價錢和賣成品的價錢是不一樣的。

第二,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就意味著取得了藥品上市許可的持有者,要對藥品承擔全部法律責任。藥品的生産企業受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的委託,進行藥品生産,法律的責任要由上市許可持有人來承擔,藥品的經銷商也受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的委託,進行藥品經銷。所以實施這個制度,對於解決我們現在藥品生産企業小、散、亂的問題,都有巨大的促進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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