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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連續五年為保安建言 要給保安吃“定心丸”

文章來源: 中國網 發佈時間: 2017-03-04 責任編輯: 焦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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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3日,北京,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市保安服務總公司海淀分公司副經理朱良玉向記者介紹自己擬提交的議案建議。中國網記者 陳維松 攝

中國網北京3月4日訊(記者 陳維松)在連續四年提交關於保安問題的建議後,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市保安服務總公司海淀分公司副經理朱良玉3日對記者表示,在即將召開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上,自己將提出修改完善保安員服務管理條例的議案。

統計資料顯示,中國已有6000多家保安公司、500多萬保安員。“作為社會治安力量和輔助警察力量,保安為維護社會穩定、社會公共治安和秩序發揮著重要而積極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朱良玉説。

朱良玉指出,如此重要的群體卻處於極其不穩定的狀態,行業跳槽率超過80%。某保安服務公司辦公室工作人員曾這樣描繪過,他在公司裏一年下來,除了坐辦公室的人員外,基本上所有的面孔都要換一遍。究其緣由,“待遇低、發展前景狹窄”是最主要的原因。

面對保安行業所面臨的這種問題,朱良玉表示,將在議案中建議完善行業立法和政策,儘快完善修訂相關法律,為降低行業跳槽率、保障保安員權益、提高工作積極性,推動職業化發展,營造和建立一個更加健全完善的就業環境和就業保障機制。

朱良玉認為,就保安員的待遇與福利在立法上,我國雖然積極推進保護此行業人員的勞動權益、提高其薪金社保待遇等,但目前尚無立法來明確,且僅有一部行政法規和部分地方性行政法規中個別條款涉及,比較籠統,缺少具體細化標準,難以界定,缺乏具體保護機制和途徑。

朱良玉建議,《保安服務管理條例》應增加針對保安員福利待遇章節。同時嚴格行業準入,推進保安從業單位全面“持證上崗”,加大對違法違規單位的處罰力度,構建有效的救濟制度。

朱良玉表示,應通過修改專章條款,明確確定不得隨意降低保安人員的待遇,應享受同等的社保待遇,在就業和工作中,明確嚴禁剋扣保安員的薪金,及時簽訂勞動合同,依法給保安員上各類保險,進一步規範勞資關係,給保安員吃顆“定心丸”。

朱良玉作為全國人大代表提交的第一份建議,就是2013年的《關於促進中國保安服務業健康發展的建議》。2014年兩會,他再次提出促進中國保安業健康發展、改善保安員待遇的建議。2015年兩會,他提出的《關於中國保安服務業納入十三五規劃的建議》描述更加詳細準確,調研更加紮實,增加了更多解決辦法。2016年兩會,他提交的仍是幾個與保安行業相關的建議議案:首先是建議規範保安企業管理,來達到保險在保安系統的全覆蓋;其次是規範管理,提高服務品質促進保安行業健康良性發展;最後,保安的生活條件和工作條件艱苦,産生的留守兒童問題也作為建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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