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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協委員:不妨將2020年作為城鄉二元戶籍制退出節點

文章來源: 新京報 發佈時間: 2017-03-03 責任編輯: 蘇向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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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觀察家·代表委員議政錄

“十三五”深化戶改,不能把“暫住證”換個牌子變成“居住證”,也不能再實行戶籍制度和居住證制度“雙軌制”了。

近年來,我國出臺了一系列文件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其成果有目共睹。但迄今為止,仍未明確“以全面實行居住證制度取代城鄉二元戶籍制度”的改革目標,也未明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時基本完成戶籍制度改革任務。

我的判斷是:讓城鄉二元戶籍制度成為歷史,是推進城鄉一體化、擴大內需的最大潛力點;讓城鄉二元戶籍制度成為歷史的時機條件已成熟;與農村土地制度三權分置改革相結合深化戶籍制度改革,也面臨著重要機遇。

基於此,我提幾條建議:

一是把2020年作為讓城鄉二元戶籍制度退出歷史的時間節點。“十三五”深化戶籍制度改革,不應在原有制度上修修補補,不能把“暫住證”換個牌子變成“居住證”,也不能長期實行戶籍制度和居住證制度“雙軌制”,而是要積極創造條件,到2020年讓城鄉二元戶籍制度退出歷史。

二是全面實行居住證制度,取代城鄉二元戶籍制度。建議從中央層面下決心,著力推進居住證取代城鄉二元戶籍制度進程和省際間居住證制度的相互銜接,到2020年基本建立以身份證號為唯一標識、全國統一的居住證制度,並使人口城鎮化率(即居住證率)達到50%以上。

與之對應的,是要推進人口管理理念、人口管理制度、人口管理主體的重大變革。這就包括:由對人口的控制向對人口的服務與管理轉變,實現對流動人口的精細化管理和服務;按照“擴大覆蓋範圍、降低申領門檻、提高服務水準、完善技術手段、推進制度並軌”的基本思路,實現由城鄉二元戶籍制度向居住證制度的轉變;還有,由治安部門的管理向人口服務部門的管理轉變,探索建立以民政部門為主,由公安、統計、衛生、工商、教育、社保等部門共同參與的人口綜合服務管理系統。

三是統籌推動戶籍制度和農民土地財産權制度改革,讓農民帶著土地財産權進城。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問題不破題,要實現人口城鎮化的目標就很困難。深化農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加快落實農民土地財産權。尤其是落實農民宅基地完整的財産權和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將明顯增加農民的財産性收入,增強農業轉移人口融入城市的能力,為總體實現城鄉社會保障制度統一、水準大致相當提供重要條件。由此,為全面實施統一的居住證制度奠定重要基礎。

四是強化各級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務上的責任分工。在這方面,要強化中央政府在基本社會保障服務中的責任,由中央統一制度、統一標準,尤其是規範中央和省級政府在養老保障、基礎教育、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中的責任。

還要進一步細化中央和省級政府的服務範圍、支出比例、管理許可權等,按照受益範圍確定支出責任分擔比例。針對流入地和流出地義務教育經費銜接困難的問題,對義務教育實行全國通用的教育券制度。

以流動人口變動為基礎,建立財力與事權動態匹配的財稅體制,完善中央轉移支付制度,建立轄區財政責任機制,實現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也很重要。

五是儘快制定並實施“廢除城鄉二元戶籍制度,全面實行居住證制度”的具體行動方案。建議儘快明確提出到2020年“廢除城鄉二元戶籍制度、全面實行居住證制度”的目標、時間表和重點突破,並強化督查督辦工作,使這項歷史性的重大改革落實、落地。

□遲福林(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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