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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兩部環保條例即將施行 表裏山河山青水秀不再遙遠

文章來源: 黃河新聞網 發佈時間: 2017-02-27 責任編輯: 李雲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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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河是山西最大的河流,被山西人稱為母親河。加強汾河流域生態修復與保護是三晉兒女義不容辭的責任與義務。《山西省永久性生態公益林保護條例》、《山西省汾河流域生態修復與保護條例》分別經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第三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即將於3月1日正式施行。

2月27日,省人大常委會舉行《山西省永久性生態公益林保護條例》和《山西省汾河流域生態修復與保護條例》新聞發佈會,就兩個條例頒布出臺的背景、過程、主要內容、特點進行了詳細解讀並答記者問。

山西省林業廳廳長任建仲介紹到,我省現有的4816.35萬畝森林面積中,以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為主的生態公益林達到73.88%,是山西森林生態的主體。但是,我省森林覆蓋率僅為20.50%,低於全國平均水準,更低於周邊省區,缺林少綠的現狀沒有得到根本改變。《山西省永久性生態公益林保護條例》在規劃和劃定、保護和補償、培育和利用、監督和管理、法律責任上進行了明確,對鞏固我省森林生態建設成績,維護我省生態安全的重大意義。《條例》的出臺,依法確立了山西森林生態底線,建立起最嚴格的森林保護制度,保障生態安全屏障更加穩固,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山西省水利廳廳長潘軍峰介紹到,近年來,由於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和人口的急劇增長,汾河流域內用水量持續增加,加之煤炭開採、植被退化對水資源的影響,生態環境受到了嚴重破壞。《山西省汾河流域生態修復與保護條例》規定了“統一規劃、保護優先、因地制宜、科學修復”的修復保護原則。此外,對合理規劃工業和城鄉建設佈局、優化産業結構、資源綜合利用、發展迴圈經濟和生態農業等相關産業政策進行了詳細規定。同時對加快新興産業發展,制定汾河流域限制、禁止發展的産業、産品目錄進行了規定。在河流源頭保護方面,實施科學造林、種草,實行封山育林,提高植被覆蓋率;有計劃地實施移民搬遷,依法關停破壞水資源、污染水環境的企業等措施,促進生態自然修復。

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田喜榮表示,加強汾河流域生態修復與保護、加強我省永久性生態公益林保護,是事關山西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重大舉措。省人大常委會及其相關部門要認真開展對“兩個條例”的執法檢查和執法調研,督促政府部門依法履行職責,嚴格執法,依法辦事。同時要認真開展調查研究,對“兩個條例”的實施情況跟蹤問效,適時開展立法後評估工作,不斷完善和提高立法品質和水準。

9家中央駐晉媒體,18家省內媒體參加了新聞發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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