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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聊會兒:人大代表

文章來源: 中國網 發佈時間: 2017-02-27 責任編輯: 姜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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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作為國家權力機關的組成人員,在我國的經濟、政治與其他方面的社會生活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全國和地方各級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憲法和法律賦予本級人大的各項職權,參加行使國家權力。這就是人大代表的作用。具體來説,代表的作用主要體現在這樣幾個方面。

1.參加決策的作用

人大依法行使職權,討論和決定重大事項,都需要代表積極地、集體地參加,也只有代表積極地、集體地參加才能得以實現。代表對人大會議上各項議案、報告的審議、表決,直接關係到這些議案、報告的通過與否,關係到決策的後果。人大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水準,反映著人大代表參加決策的能力和程度。

2.監督推動的作用

人大通過的法律或者法規和決議、決定,能否得到有效的實施,與人大的監督是分不開的,因而也是與人大代表的共同努力分不開的。代表在自己參加的生産、工作和社會活動中,也有義務協助憲法和法律的實施,督促“一府兩院”有效地開展工作。“一府兩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狀況,反映著人大代表監督推動的力度和效果。

3.橋梁紐帶的作用

人大代表來自人民、服務於人民,紮根於人民群眾之中,與人民群眾有著天然的、緊密的聯繫。代表在人大會議期間和閉會期間,認真履行代表的職責,一方面體察民情,反映民意,另一方面宣傳動員,組織發動,做到下情上達、上情下達,可以起到黨和國家機關聯繫人民群眾的橋梁和紐帶的作用。

4.模範帶頭的作用

代表要在自己的日常工作和社會活動中,模範地遵守憲法和法律,努力做好代表工作和本職工作,並自覺接受原選區選民或者原選舉單位的監督。這樣,才能執行好代表職務,真正發揮好代表的作用,也才能得到人民群眾的信服和擁護。

應當説,人大代表在我國經濟與社會生活中發揮的上述作用,是其他任何人都不可替代的。人民代表大會在國家政權體系中處於主導和中心地位,是整個政權體系的基礎。人民代表大會重大作用的發揮,依賴於人大代表作用的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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