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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主席團常務主席第三次會舉行

文章來源: 新華社 發佈時間: 2016-03-15 責任編輯: 蘇向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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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3月15日電 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主席團常務主席第三次會議15日下午在人民大會堂舉行。大會主席團常務主席、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主持會議。

會議聽取了大會副秘書長喬曉陽作的大會秘書處關於慈善法草案建議表決稿審議情況的彙報。

會議聽取了大會主席團常務主席、大會副秘書長、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王晨作的大會秘書處關於政府工作報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2015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1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201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7個決議草案審議情況的彙報。

根據全國人大議事規則的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接受常委會組成人員辭職的,應當報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下次會議確認。2016年2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了關於接受黃潤秋辭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的請求的決定,報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確認。

會議聽取了王晨作的大會秘書處關於全國人大常委會接受黃潤秋辭去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的請求的決定審議情況以及確認的決定草案代擬稿的彙報。

會議同意將上述草案表決稿提請大會主席團第四次會議審議。

大會主席團常務主席、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李建國、王勝俊、陳昌智、嚴雋琪、沈躍躍、吉炳軒、張平、向巴平措、艾力更·依明巴海、萬鄂湘、張寶文、陳竺出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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