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3月13日電 題:如何加強法官、檢察官職業保障?天津檢察長有話説
記者 馬德林
“我沒有想到這次付出了生命的代價。”談及前不久發生的北京法官馬彩雲被殺案,天津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於世平語氣沉重。他告訴記者,司法官(即法官、檢察官)是特殊的職業,他們的職責涉及到化解社會矛盾、調處社會利益,他們受到語言威脅、電話騷擾、出行跟蹤等情形時有發生。
1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分別向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作工作報告。兩高報告提出,“加強法官職業保障”、“檢察官依法履職受法律保護”。
於世平在司法機關工作32年,對這個問題有著自己的理解。他坦陳,目前國家對司法官群體的要求比較多,但對他們的保障仍有待進一步加強,特別是對日常工作環境和條件的保障。他指出,國家應加強制度建設,“法官、檢察官依法履職,不應該有後顧之憂,更不應該有危險。”
與此同時,如何懲治相關罪犯也是一個待解的問題。“對打罵檢察官的、跟蹤的、電話騷擾的、威脅的,好像沒有辦法去管。”於世平説,對侵犯法官、檢察官健康、安全的行為,需要有嚴厲的制裁措施,“現在是小的事兒不管,釀成大禍,讓整個社會震驚,才會引起重視。”
在不少當事人傷害法官的案例中,直接原因往往是法院作出對其不利的判決。在於世平看來,這反映出一部分中國公民法律意識、責任意識缺失。“現在有一部分人只想享受權利,自己不盡義務,總讓別人盡義務、盡責任。”他認為,這不是一個高度發達的法治國家公民應有的素質,理想的狀態應該是“我享權利,我盡義務”,只有這樣,才能建立起良好的法律秩序。他認為,在今後的普法工作中,應在注重權利的同時,加強對公民履行法律義務、承擔法律責任的宣傳教育。
另一方面,於世平希望社會能給司法機關一個良好的輿論環境和社會氛圍。“坦率地講,我們隊伍裏確有一些以權謀私、濫用權力、違法違紀的人。但相比整個隊伍是極少數。絕大多數的檢察官、法官都是依法盡職履責,每年處理大量的案子。”於世平説,全國檢察機關一年處理的刑事案件100多萬件。“這些罪犯如果不被檢察機關批捕、起訴,不被人民法院判決,那我們整個社會還有秩序嗎?”他強調,社會應該看到司法官隊伍的整體和主流。
形成良好的社會氛圍,就必須讓公眾了解檢察機關的實際情況。於世平承認,與公安機關和法院相比,公眾對檢察院的了解的確更少,再加上檢察院被賦予對領導幹部以權謀私案件的職務偵查權,顯得更加神秘。
檢察工作是什麼?如何讓公眾更加了解檢察院?9年前調任天津市檢察院檢察長一職,於世平是帶著這些疑問上任的。如今,他已經有了自己的答案。
於世平説,天津檢察院一直堅持開門辦檢察,不僅圍繞案件、檢察院的權力來辦檢察,而是圍繞天津的經濟社會發展、民主法治建設、社會穩定和公平正義來謀劃檢察。
“內部講職能,外部講作用”,這是天津檢察機關的經驗之談。於世平告訴記者,天津市檢察機關在“十三五”期間將拓展“服務大跼踀發展”、“打擊犯罪保穩定”、“嚴懲腐敗促廉政”、“強化監督促公平”、“維護法治樹權威”、“化解矛盾促和諧”六大作用。
“通過檢察工作的作用,讓整個社會了解檢察工作。”於世平説,通過幾年的實踐,天津的老百姓能夠切身感受到天津檢察機關在天津的發展當中發揮應有的作用。“天津檢察機關在做事情,大家都能看到,就不再神秘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