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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民生案例寫入兩高報告有何深意?

文章來源: 新華社 發佈時間: 2016-03-13 責任編輯: 蘇向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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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3月13日電題:這些民生案例寫入兩高報告有何深意?

新華社記者陳菲、鄒偉、李放、張麗娜

在今年的兩高報告中,出現了近20起典型案件,大多與民生密切相關。這些案件折射出司法機關在妥善處理糾紛、有效打擊犯罪方面的哪些新思路、新方向?讓我們聽一聽代表委員和專業人士怎麼説。

【福喜公司生産銷售偽劣産品案和王少寶等44人銷售假藥案】

這兩起案件是最高檢工作報告中點出的典型案例。

2013年至2014年,福喜公司及楊立群等10人先後將回收、過期的煙熏風味肉餅、冷凍腌制牛排等再加工後對外銷售。2015年9月,檢察機關對該案提起公訴。今年2月1日,法院依法作出一審判決,被告單位被處罰金,10名被告每人平均被判處有期徒刑。

2014年8月以來,王少寶等人在網上購買個人資訊資料,偽造400客服電話,銷售假藥牟利。犯罪嫌疑人主要以中老年人為侵害對象,涉及31個省份,3000多人受害,涉案金額達700余萬元。最高人民檢察院掛牌督辦,吉林四平檢察機關對王少寶等44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訴。

“這兩起案例是對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的警示,對維護食品藥品安全必將産生重要影響。”全國人大代表、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蔡寧説。

【彩石山莊項目案】

這是最高法工作報告中提到的案例。2006年,山東三聯集團有限公司等開發建設濟南市彩石山莊房地産項目,預售房産2146套。後因資金鏈斷裂,僅有405套房屋建成,購房者面臨巨大損失。2014年至2015年,在山東省和濟南市支援下,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運用人民調解和司法確認程式,在4個月內促使2087套房屋買受人與三聯集團等達成人民調解協議並經司法確認,發放執行款14.27億元,化解了這起涉及人數眾多、標的額巨大、社會高度關注的案件。

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律師張興寬認為,人民法院只有本著立法本意,在法律框架範圍內採取開創性思維,根據不同案件特點採取不同處理方法,才能從根本上化解社會矛盾,有效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陳建輝等29人跨國電信詐騙案】

最高檢工作報告中點出的案例。犯罪嫌疑人陳建輝等人受境外犯罪分子雇傭,在印度尼西亞租用房屋,利用改號軟體,假冒我國家工作人員、電商客服、銀行客服等,誘使境內被害人將賬戶內的錢款轉至“安全賬戶”保管。我國公安機關與印尼有關方面合作,抓獲陳建輝等一批犯罪嫌疑人。去年12月,檢察機關以涉嫌詐騙罪批准逮捕陳建輝等29人。

全國人大代表、河北省廊坊市工商聯副主席石克榮認為,電信網路新型違法犯罪已成為影響社會穩定和群眾安全感的突出犯罪問題。建議對於這類案件,檢察機關及時介入,密切關注犯罪新動向。同時,總結辦理相關案件的經驗,及時做好普法宣傳工作。

【騰格裏沙漠污染環境案】

最高檢工作報告附件中顯示,騰格裏沙漠腹地部分地區出現排污池,騰格裏工業園區發生嚴重環境污染。檢察機關以涉嫌污染環境罪對6家化工企業和10名責任人提起公訴;立案偵查涉嫌瀆職犯罪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4人,人民法院均已依法作出有罪判決。

“保護我們的青山綠水,司法機關責無旁貸,這是法的本義和法治精神的體現。”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社科院研究員朝克建議,司法機關應該加強與環保、國土、林業、農業等部門的協作,及時獲得破壞生態環境的案件線索,第一時間介入調查。

【首例“斑馬線罰款案”】

這是最高法工作報告中提到的一起“小案例”:浙江省海寧市貝某駕車行經一處沒有紅綠燈的路口時,遇到行人經過人行橫道未停車讓行。交警決定對他罰款100元並記3分。貝某不服,經行政復議維持後又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法院審理認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遂判決貝某敗訴。

“小案例折射出大文明。”全國政協委員、國浩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施傑認為,作為全國首例斑馬線罰款行政案件,法院的裁判進一步明確了機動車“禮讓斑馬線”義務和“行人優先、生命至上”文明駕駛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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