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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明坦陳檢察院工作七點不足 以案謀私等損公信力

文章來源: 中國網 發佈時間: 2016-03-13 責任編輯: 胡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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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網3月13日訊 (記者胡永平)今天上午,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聽取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關於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的報告。

    曹建明説,他們清醒認識到,自身工作仍存在不少突出問題:

    一是一些檢察人員對經濟社會發展新情況研究不夠,就案辦案、機械司法;

    二是一些案件辦理品質和效率不高,程式違法、處理不公;

    三是對法律賦予的非法證據排除、訴訟違法行為審查糾正、強制醫療執行監督等職責履行還不到位;

    四是一些檢察人員的素質能力不適應,尤其是智慧財産權、金融證券、網際網路等領域知識欠缺;

    五是司法改革進入深水區,相關配套制度亟待完善,對改革政策正面解讀和改革成效宣傳不夠;

    六是有的不嚴格執行或規避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查封扣押凍結涉案財物、律師執業權利保障等法律規定;

    七是有的檢察人員理想信念動搖,權力尋租、以案謀私、知法犯法,辦關係案人情案金錢案,嚴重損害司法公信力。對這些問題,他們將緊盯不放,下大氣力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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