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3月13日訊 (記者胡永平)今天上午,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聽取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關於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的報告。
曹建明説,檢察院深化人民監督員制度改革。與司法部共同在浙江、安徽、福建、重慶等10個省區市推進試點,由司法行政機關獨立選任和管理人民監督員。市、縣兩級檢察院辦理的職務犯罪案件,由上一級司法行政機關隨機抽選人民監督員監督。監督事項由7項增至11項,涵蓋立案、撤案、採取強制措施等各關鍵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