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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推進司法責任制改革 推行院庭長辦案常態化

文章來源: 中國網 發佈時間: 2016-03-13 責任編輯: 鈕東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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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3月13日訊 今天上午,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聽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關於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報告,聽取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關於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的報告。中國網現場直播。

周強表示,2015年最高法推進司法責任制改革,提升審判品質效率。針對審判中存在的行政化、層層審批、權責不清等問題,出臺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責任制的意見,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探索由法官、法官助理、書記員組成審判團隊辦理案件,提高辦案效能。嚴格落實對干預案件進行記錄問責的“兩個規定”。推行院庭長辦案常態化。堅持放權與監督相結合,院庭長不再簽發未參加審理案件的裁判文書,法官在職責範圍內對案件品質終身負責。相關試點法院審判質效明顯提升,上海法院法官每人平均結案187件,貴州試點法院法官每人平均結案數量同比增長2至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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