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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將專項督查司法改革試點 查處“干預司法”

文章來源: 新京報 發佈時間: 2016-03-13 責任編輯: 李福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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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少平 全國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 孫若豐 攝

兩年多時間裏,司法領域發生了哪些變化,如何解決改革中存在的矛盾,今年改革又有何重點?就這些問題,新京報專訪全國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李少平。

李少平表示,今年,最高法將啟動對司改試點地區的專項督查,以保障各項改革措施落地完成;對於目前反映強烈的“案多人少”等矛盾,也將不再一味走擴編的老路,而是要通過改革的方式解決。

查處“干預司法”

設立內外人員過問案件資訊錄入專庫

新京報:為保障司法人員依法獨立判案,去年三月中央出臺了兩個規定,嚴禁領導幹部和司法內部人員干預、過問案件,一年中,各地在這方面落實情況如何?

李少平:司法改革一個重要方面,就是要建立完善“開大門、關後門”的制度,中央出臺的《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和《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是設定了一條“紅線”。最高法就此也制定了實施辦法,我們在全國法院的案件資訊管理系統內,設立了內外人員過問案件的資訊錄入專庫,對法院外部領導干預司法活動和法院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情況,都全面、及時、如實地記錄,並通報責任人員。

新京報:近來,我們查處的干預司法的情況多嗎?

李少平:今年2月,中政委還集中通報了一批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的典型案例,共7起20人,也追究了涉案人員的責任。

新京報:其實民眾最關心的是,我打這個官司,怎麼才能保障法官的判決是公正的。

李少平:這也是法院最關心的問題。要確保司法公正廉潔,最根本的,還是從制度上消除暗箱操作和司法權力尋租的空間。嚴禁外部領導和內部人員干預插手案件是一方面。

另一個做法是全面深化司法公開,資訊公開了,民眾看得見了,才能保障這裡不出錯。建設“三大平臺”,審判流程、裁判文書和執行資訊公開平臺。到去年年底,我們的裁判文書網已經公佈了1448萬份裁判文書,這個量很大。

新京報:去年9月,最高法發佈《關於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目標是“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這一目標目前實現得怎麼樣?

李少平:通過這個改革,就是要解決過去審判權力機制不科學、司法責任不明確的問題。法官要在他的職責範圍內對案件終身負責,這是形成倒逼機制,讓法官從接案子開始就嚴格按法律規定,去實現程式公正和實體公正,這樣才能避免冤假錯案發生。

改革後,試點法院有幾個突出變化,裁判文書都是誰主審、誰簽署、誰簽發,院庭長不再審核簽發自己沒有參加審理案件的裁判文書,法官們都感到責任更重了。

解決“立案難”

“民告官”案件同比增長66.51%

新京報: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立案難的問題,最高法去年實行了立案登記制,這一改革效果如何?

李少平:去年5月正式開始到年底,全國法院共登記立案994.4萬件,同比增長29.54%,當場登記立案率達95%。群眾反映比較突出的房屋拆遷、土地徵用、政府資訊公開等“立案難”問題已經解決,其中行政訴訟案件增長最快,同比增長66.51%。

新京報:行政訴訟類案件,也就是老百姓常説的“民告官”案件增加了六成多,增加的原因是什麼?

李少平:這與以往行政案件“立案難”有一定關係,與行政訴訟法的修改實施也有關係。總體上來看,民告官變得更容易了。

新京報:如何保障法院公正審理這類案件?

李少平:配合立案登記制改革,人民法院對行政案件的訴訟管轄制度也做了改革,通過提級審理、指定管轄、集中管轄等方式,最大程度地防止地方因素對行政審判的影響。

新京報:立案登記制取得進展的同時,會有新問題出現嗎?

李少平:立案變容易了,我們也關注到改革後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所以同步推進了多元化的糾紛解決機制,不是所有的糾紛都必須到法庭上來解決。

新京報:很多事情的處理更高效了。

李少平:是的,像吉林、浙江等地就建立了電子法院,通過網際網路辦理訴訟業務,可以讓群眾少跑腿。吉林有位律師用了1個小時,在網上完成了83件股權糾紛的立案手續。一些資訊化平臺的出現,也讓立案變得便捷。

新京報:但實行立案登記制以後,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也進一步加重。

李少平:全國法院案件數量近年來始終保持高位運作、大幅增長。立案登記制改革以來,全國多地人案矛盾加劇,這是我們不得不面對也必須要解決的問題。

解決這個問題,不能一味走增加編制、擴充機構的老路,而是要通過改革來“治本”。所以,我們推進了司法責任制改革、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制度、刑事速裁製度改革等多項措施,來緩解辦案壓力。

今年改革亮點

今年會研究完善巡迴法庭

新京報:自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啟動司法改革之後,法院系統的改革已有兩年多,2016年最高法還將有哪些改革亮點?

李少平:2016年是改革的攻堅之年,按中央的設計,以司法責任制為核心的四項改革試點工作,將在全國全面推開,絕大多數改革任務要在今年完成,任務其實是很繁重的。

根據十八屆四中全會和中央有關意見,最高法院有10項需要牽頭完成的改革任務,有3項是需要配合有關部門完成的,根據人民法院的四五改革綱要的內容,2016年我們有24項應當完成的改革任務。

新京報:具體任務有哪些?

李少平:今年最高法會研究完善巡迴法庭,適時提出進一步增設的意見,還要研究提出設立跨行政區劃法院的方案等,也要研究提出完善行政案件、智慧財産權案件、海事海商案件、環境資源案件管轄制度,推進法院內部審判權和執行權分離的體制機制改革試點等。這是從法院的組織體系和管轄體系來看。

此外,我們還要配合中央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健全司法權力分工負責、相互配合、相互制約的機制和制度,防止冤假錯案發生。

新京報:很多人也會關心,之前的改革措施全都落實了嗎?

李少平:這個問題非常重要。改革只有落地生根,才能收到實效。

對於2014年、2015年已經出臺的措施,為了防止有反彈和落實不到位的情況,今年最高法對立案登記制、法官員額制、司法責任制、人民陪審員制度等都會開展專項督查。

對需要研究解決的問題,會及時制定配套辦法,像大家比較關注的審判輔助人員的制度改革、法官懲戒辦法、法官履職保護的配套改革文件等,都要確保改革協同推進。

新京報:數天前,北京市昌平區法官馬彩雲被槍殺事件,受到社會各界人士的廣泛關注,今年最高法在司法人員的保障方面將會有哪些舉措?

李少平:關於馬彩雲法官犧牲,最高人民法院的態度是明確的,對殘害法官的犯罪行為表示強烈譴責和極大憤慨。

今年,我們也會作為重點加快有關制度的落實,比如説2015年中央深改組通過了法官檢察官單獨職務序列改革試點方案、法官檢察官工資制度改革試點方案,這些都會作為重點任務,同步推進、加強落實。

新聞記憶體

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

去年9月,最高法發佈《關於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目標是“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

改革至今,絕大多數案件由獨任法官和合議庭直接作出裁判,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的案件數量大幅度減少;通過為法官配備法官助理、書記員,減少法官事務性工作的負擔,法官每人平均辦案量也有明顯提升。

吉林的試點法官,去年入額法官每人平均結案量提高了35.6%,上海市全市法院法官每人平均結案量達到187件,同比上升20.13%。

按照規定,入額的院庭長也必須到一線去辦案,院庭長從辦公桌前批案子變成了在法庭上審案子。

2015年,江蘇法院全省3957名院庭長共審理案件62.7萬件,同比增長39.83%;海南省全省法院入額院庭長402人,辦案3.66萬件,同比上升3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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