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受訪學生稱曾受隱性暴力 委員建議調整相關法規
近年來頻頻發生的校園暴力和欺淩事件,在全國兩會期間形成一股關於“如何防止校園暴力”的熱烈探討。全國政協委員鞏漢林、石定果、侯欣一等都將目光投向校園暴力,期待立法解決校園暴力問題。3月10日,教育部部長袁貴仁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記者會上特別回應:“我們要通過修法、釋法,讓惡意造成重大傷害的欺淩者,受到紀律、法規、法律的懲治。”袁貴仁坦言,要努力打造平安校園,盡最大努力使校園欺淩事件發生率降到最低。
因為長得瘦小,我小時候也被人欺負過。沒事就讓人堵著:你有錢沒有?
政協委員鞏漢林提案:
對校園暴力要“零容忍”
在今年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國家一級演員鞏漢林的提案就是呼籲儘快出臺相關法律、遏制校園暴力事件。在接受媒體採訪時,鞏漢林感嘆:“因為長得瘦小,我小時候,也被人欺負過。沒事就讓人堵著:你有錢沒有?”“所以每天上學的時候我都想,今天走哪條路”。
他呼籲,要通過立法等手段,對校園暴力“零容忍”,這需要教育行政部門高度重視。此外,還要對未成年施暴者的監護人予以責任追溯,學校也應該盡到監督責任。
鞏漢林的呼聲,10日下午得到了教育部部長袁貴仁的回應。袁貴仁在兩會記者會上專門強調:“我看到鞏漢林委員對這件事情特別關心,我覺得從孩子的安全形度,無論是來自於外部的,還是內部的校園暴力,都應當堅決防範、堅決制止,盡最大努力使這種事情發生率降到最低。”
近半受訪學生
表示曾受隱性暴力
在廣州,一些比較嚴重的校園欺淩行為,這些年也時有發生。除了肢體暴力行為,據海珠區“青年地帶”一項針對校園欺淩的問卷調查統計,廣州近半數受訪學生表示曾遇“隱性暴力”,即除了肉體上的欺淩,更多的是語言上的惡意中傷,施暴者不僅給受害者帶來身心傷害,還擾亂諸多家庭的生活,嚴重破壞了社會治安和平安氛圍。
廣州市教育局表示,校園欺淩只是極個別現象,各教育行政部門、學校也都十分重視對學生的教育、引導。若引發傷害事故,則依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國家《侵權責任法》,界定相關責任,確定相關賠償事宜。
代表委員熱議
焦點1:
制定校園安全法明確法律責任?
江西東鄉中學生掌摑事件發生後,當地教育部門表示,鋻於施暴者均係未成年人會以教育為主,同時安排專人對被打學生進行了心理疏導。對此,全國政協委員、南開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侯欣一直言不諱:“如果不嚴格執法,總覺得這是孩子可以原諒,日積月累,會讓他們無所顧忌。”
侯欣一説,校園暴力的頻繁,與社會風氣、青少年成長環境、家庭教育等方面都有關係,但他坦言,從根本原因看,很大程度是源於針對校園暴力的懲處仍然停留在道德層面上,並沒有上升到法律層面。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律師協會副會長朱徵夫則表示,不少校園暴力案件已經涉及“侮辱罪”。“現在校園暴力中的施暴者基本上不到14歲,都以批評教育為主,因此刑事責任年齡不調整,沒有更好的辦法。”相比國內,國外處罰就嚴厲得多。今年發生在美國的中國留學生涉嫌綁架施虐同伴案,多名就讀高中的中國留學生被判刑責。據報道,被告人翟某直到出庭時還沒意識到自己所犯罪行的嚴重性,在她看來最多被訓斥或記過。“現在的孩子懂事早,我認為可以適當調整刑事責任年齡。”朱徵夫説。
侯欣一則認為,與其調整刑事責任年齡,他建議制定綜合性的法規。“因為引發校園暴力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應該針對青少年的問題進行綜合治理。”
全國人大代表、梅州市東山中學教師李杏玲説,要預防校園暴力,首先建議要完善立法,比如要制定校園安全法,明確何謂校園暴力,暴力的程度如何界定,哪些是屬於教育監管範疇,哪些是屬於治安管理範疇,哪些是屬於觸犯法律範疇,要有法規能進行解釋,準確地界定這些行為的危害程度。
焦點2:
“校園暴力”不過是小孩打架?
除了法律懲治,全國政協委員、新東方教育科技集團董事長俞敏洪認為,教育也應該跟上,對於校園暴力不能簡單地認為是“打架”。
“校園欺淩甚至嚴重的暴力行為,在我國很多中小學裏看來不過是孩子打架,根本不當一回事”,俞敏洪表示,雖然這種想法很不正常,但卻是我們好幾代人養成的固定思維模式。
俞敏洪認為,要減少校園暴力,教師的表率作用是非常重要的,“我了解到,一些學校的老師都是有暴力傾向的,可以説,每年能聽到大量老師打學生的事件,應該對老師們的體罰、對學生的暴力行為也有一些規範、立法。”在俞敏洪看來,雖然立法是循序漸進的過程,但是國家法律的引導非常重要,如果説孩子們的校園暴力,還有老師打學生,罵一罵説一説就完事了,校園暴力這件事情永遠解決不了。
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省中山紀念中學原校長賀優琳則認為,校園欺淩不僅僅需要學校發力,更需要家庭和社會的關注,尤其是家庭教育。他指出,穩定的人格是在3~6歲的最佳教育時期形成的,生命教育、反暴力教育應該提早抓起,家長要給予孩子更多的關心。他説,對校園欺淩有法律懲戒,但要區別於成年人,最好採取社區矯正等方式,比如懲戒其做公益勞動,讓其明是非,知悔改。
焦點3:借網“炫暴”如何杜絕?
近年來發生的校園暴力事件中,不少學生對施暴不以為恥,借網“炫暴”現象日益增多。
對於施加校園暴力或欺淩後,還將視頻放上網路的行為,全國政協委員石定果認為必須嚴懲,因為造成二次傷害,通過傳播影響更為惡劣。她分析,之所以會有這樣的行為,一方面是為了引起更多的關注想出名,“反映了人格紊亂,江湖氣的蔓延,想做老大”。
石定果認為,將暴力視頻上傳網路,也反映青少年對“點擊、讚、罵”的盲目認識。石定果説,面對面交流可以具象培養人的共同感情,分享喜怒哀樂,她呼籲青少年減少上網,多與同學面對面情感交流。
朱徵夫委員則認為,這是侵犯隱私權的行為,當事人可以通過民事訴訟追責。
廣州多措並舉防校園暴力
派保安校外巡邏防“小混混”
“以前長湴地鐵站還沒有開通的時候,學生從地鐵站走到學校還需要10分鐘左右,確實有個別學生在路途中遭受過威脅和勒索。”
在天河省實學生處副主任黎卓明看來,一些學生在校外遭到社會上的小混混勒索錢財、威脅“入會”等,對他們的心靈同樣會造成極大的傷害。
為了杜絕校外欺淩的發生,學校在每一批新生入學時,都會統計哪些學生是有家長接送的,哪些是自行返校離校的,以便進行有針對性的管理。“我們還專門派了兩三個保安,在學校附近地鐵口附近巡邏,確保學生免受校外欺淩。”黎卓明説,近年來,學生在校外受欺淩的狀況已經大為減少。
用戲劇講述校園冷暴力故事
廣州多所中學的心理老師都認為,相比肢體方面的欺淩行為,更加值得重視的是語言暴力以及冷暴力等形式的欺淩。天河省實心理老師袁雅芳表示,之所以會産生欺淩,與欺淩者和被欺淩者自身的性格、同伴影響,家庭教育都有關係。
袁雅芳説,她曾經專門開設過關於如何應對校園冷暴力的心理課程,通過戲劇的方式,講述一段校園冷暴力的故事,讓學生扮演其中的欺淩者、被欺淩者以及旁觀者,通過代入式體驗來引起他們的思考。“在此之前,很多同學可能根本沒有意識到這種做法也屬於欺淩,因此在上課的過程中,很多孩子都對自己過去的一些欺淩行為作出了懺悔,説自己不該給某某起花名,不該排擠某某等。”袁雅芳説。
在她看來,要把校園欺淩扼制在萌芽狀態,老師需要特別注意以下幾點。首先,班裏有一些不合群的同學,需要特別留意他們的心理健康,因為另類的人最容易攻擊他人。二是要留意班裏的小團體,小團體很容易尋找欺淩對象。第三,老師對再小的欺淩現象都要表明自己的態度,一旦欺淩者感覺老師並不在意或者視而不見,他們一定會變本加厲。
社工、APP、心理學齊上陣
從2012年起,在政府部門的推動下,廣州有了校園社工,而預防和處置校園欺淩是社工的主要任務之一。
“我們接觸的個案顯示,多數欺淩者也曾經被欺淩,這是社會、學校、家長都意想不到,也難於理解的。”廣州啟創海珠區“青年地帶”項目負責人陳麗東分析,因為欺淩者曾經被欺淩,從中建立起以暴易暴才能保護自己的錯誤觀念,也有一些學生自發成為一些“小團隊”“小團夥”,他們誤以為通過暴力、冷暴力等方式更容易建立威信。
據悉,目前已經以社工服務專業手法和理念建立起一套校園欺淩的服務程式,並且推出了服務手冊。陳麗東還透露,該項目已經成功開發一款預防校園欺淩APP,供老師、家長、學生使用,讓全社會更為立體地認識校園欺淩,了解合理求助和處置的方法。
而遭受言語欺淩時,首先必須記住,欺淩者最想看到的是遭受欺淩的人在哭、生氣、困擾或者失去控制。如果被欺淩者能夠避免看起來困擾不安的樣子,就是不給欺淩者他們想要的反應,那麼欺淩者就有可能放棄。因此,就算內心受到了傷害,也要試著表現出鎮定的樣子,傳給欺淩者一個資訊——你傷害不了我!
律師説法:
建立聯動模式治理校園欺淩
羅淩廣東省律師協會未成年人法律專業委員會委員、廣東卓信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
“孩子一旦受到欺淩,通常會先向最親近的人求助,首先是家長和老師,所以,家長和老師對這一現象要有足夠重視和了解。” 羅淩特別指出,校園欺淩不一定都發生在校園內。因而,治理校園欺淩,要從校園入手,建立起家庭-學校-社區聯動合力的模式。
作為一個10歲孩童的母親,羅淩還指出:“我們的輿論環境太不利於校園欺淩的治理了。”她認為,一些正在熱播的動畫片、動漫産品竟然以欺淩作為情節。她建議,在一些文化産品的審核過程中,要加強對校園欺淩情節、話語等的把關過濾,適當加入法律知識、維權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