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網路出版服務管理規定》付諸實施
由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工信部聯合製定的新版《網路出版服務管理規定》3月10日付諸實施,取代2002年頒布的《網際網路出版管理暫行規定》,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
此次網路出版新規對“網路出版物”首次做了專門界定,“是指通過資訊網路向公眾提供的,具有編輯、製作、加工等出版特徵的數字化作品”。新規還明確規定,從事網路出版服務,必須依法經過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取得《網路出版服務許可證》。新規第23條規定:“網路出版服務單位實行編輯責任制度,保障網路出版物內容合法。”新規細化明確了“內容審核責任制”和“責任校對制”等內部管理制度,對凈化網路環境大有裨益。
此外,全國人大代表、南京郵電大學校長楊震在接受訪談時表示,建議國家儘早啟動個人資訊保護法立法。2016年1月底,零點研究諮詢集團開展了一項關於2015年網路生態環境變化的調查。調查顯示,98.1%的網民支援對網路安全專門立法。依法治網,符合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