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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土壤污染防治法明年提交 電商立法列入規劃

文章來源: 中國網 發佈時間: 2016-03-10 責任編輯: 尚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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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3月10日訊(記者 張艷玲)地方立法、慈善法、電子商務促進法、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小企業促進法等一直以來都廣受關注。目前這些法律的進展如何?3月10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新聞中心舉行記者會,全國人大內司委副主任委員王勝明、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烏日圖、全國人大環資委副主任委員袁駟、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鄭淑娜就這些熱點問題的立法工作一一回應。

如何確保地方立法法制統一?

嚴格按照立法許可權立法

全國人大修改立法法賦予所有設區的市立法權。設區的市立法權目前進展情況如何?對此,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鄭淑娜説,“穩步推進,已見成效”。她説,目前27個省、自治區中已有24個省、自治區作出了確定設區的市行使立法權的決定,涉及到214個設區的市、自治州、地級市,佔到總數271個中的79%。截至2月,已有6個設區的市制定了地方性法規,已經省人大常委會批准。還有一些制定了地方性法規報到省人大,正在審批中。

設區的市立法主體多,如何保證法制統一?鄭淑娜説,要嚴格按照立法許可權立法,立法法給設區的市規定的立法許可權有三個方面:包括城鄉建設與管理、環境保護、歷史文化保護。他們在制定立法計劃、在立法過程中要嚴格按照這三個許可權進行。第二,即使按照這樣的許可權立法,也不能與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包括省裏的地方性法規相抵觸。

如何提高立法品質?鄭淑娜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門召開地方立法研討會,培訓870多位從事地方立法人才,地方黨委設立專門法制委員會和法工委,加上立法需省人大批准、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等系列制度保障法制統一、立法品質提高。

看住用好慈善財産?

自律、嚴管+資訊公開

如何看住、用好慈善財産?慈善行為怎麼規範?全國人大內司委副主任委員王勝明説,這是慈善立法中要解決的問題。一靠自律,二靠嚴管,自律和嚴管的主要途徑是資訊公開。

慈善法在許多方面對資訊公開作出規定:一是慈善組織的生命力在於資訊公開;二是區分不同主體、不同方式,強制資訊公開,慈善組織的基本情況,慈善項目的運作情況,比如為什麼要募款、募集了多少錢、用在什麼地方、還剩下多少錢等,慈善法草案明確規定,必須定期公開;三是規定了資訊披露的平臺;四是規定了違反資訊公開義務的法律責任。除此之外還有民政部門的監管、現場檢查,要求對不合理的用處、支出作出説明等,對慈善組織本身也提出了許多要求,這些慈善法草案中都有規定。

對於網路募捐是否予以限制?王勝明説,網際網路募捐是公開募集財産的一種方式,網際網路募捐影響面大、簡便易行,可能成為公開募集財産的主要方式。網際網路募捐有人建議全面放開,有人認為對哪些慈善組織可以開展網際網路募捐應有所限制。他認為,應有所限制。“如果放開也應根據我國慈善事業發展水準和管理水準逐步放開。慈善法草案正在大會審議,對網際網路募捐最終如何規定,要看多數全國人大代表的意見。”

王勝明認為,慈善法獲通過後,如果慈善組織能依照慈善法規定,及時、真實地做到資訊公開,做到慈善法要求履行的其他義務,取信於民,中國人做善事的熱情就會激發出來,我國的捐贈數額在現有基礎上將有極大提高。

電子商務法

電子商務立法已列入五年立法規劃

電子商務法立法進程是怎樣的?在規範市場行為方面有哪些有力舉措?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烏日圖表示,電子商務立法已經列入了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五年立法規劃,這部法律已經由全國人大財經委牽頭組織起草。現在我們在電子商務立法當中,堅持問題導向,對電子商務經營的主體責任、交易與服務安全、數據資訊的保護、維護消費者權益以及市場秩序、公平競爭等內容都進行了規範,目前已經形成了法律草案稿,爭取儘早提請財經委全體會議審議後報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如何向土壤污染宣戰?

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議稿2017年提交常委會

“鎘大米”事件出現後,社會上對土壤污染問題十分關注,本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針對土壤污染防治法立法情況怎樣呢?全國人大環資委副主任委員袁駟表示,我們説“向污染宣戰”,戰場在哪兒?即水、大氣和土壤。環保部出臺了“大氣十條”、“水十條”,即將出臺實施“土十條”,都是圍繞治污的三大戰場排兵布陣的。

袁駟説,我國土壤環境總體上形勢嚴峻、不容樂觀,部分地方污染嚴重。土壤污染問題已成為繼大氣污染、水污染之後急需解決的重大環境問題。我國土污染防治工作沒有專門的單行法律,使得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缺乏有效監管的法律依據,亟待立法解決。多年來,全國人代會期間都有代表提出立法議案或者建議。對此,本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土壤污染防治法列入了立法規劃一類項目,由環資委負責牽頭起草和提請審議。

本屆環資委從2013年成立之初,就已著手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工作了。到目前為止,已開展調研15次,召開研討會、座談會25次,聽取專題講座8次,修改草案10稿。目前我們委託環保部起草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建議稿,初步擬訂在今年年內環資委內部進行兩次初審,2017年提交給常委會,納入到常委會的立法計劃,完成提請和審議的任務。

這部法律要解決哪些問題?第一,要建立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管理體制明確政府各部門的職責分工。第二,促進科技能力建設,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調查、監測標準體系。第三,明確經濟政策加大資金投入。第四,重點針對農用地和建設用地,保障農民品品質安全和人居環境安全。第五,建立全社會共同參與機制,明確各級政府和企業的責任,明確公眾參與途徑和內容等。這是目前大致的情況,在法律制定過程當中可能還會有所調整。

“土壤污染與大氣、水污染相比,其成因更為複雜,治理難度更大,對其有效防治也更為迫切。但作為一個對人民負責的政府,再難也要做,因為這是人民的需要、民生的需要。”袁駟説。

“兩院”組織法“兩官”法進展?

爭取明年完成修改 提請常委會審議

談到“兩院”組織法和“兩官”法的修法進展,全國人大內司委副主任委員王勝明表示,有關部門正在抓緊工作,爭取明年完成修改,提請常委會審議。

王勝明説,“兩院”組織法和“兩官”法的修改,與司法體制改革關係密切。司法體制改革當中的重大舉措,像法官、檢察官員額制,省以下法院、檢察院“人財物”統一管理,建立巡迴法庭,司法責任制等,都是“兩院”組織法和“兩官”法修改的重要內容。

“兩院”組織法和“兩官”法怎麼修改?王勝明説,必須認真總結試點地區經驗,體現司法體制改革成果,積極回應廣大人民群眾關切。“兩院”組織法和“兩官”法的修改應當有利於提高司法效率,促進司法公正。根據立法規劃,“兩院”組織法的修改,也就是人民法院組織法和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的修改,由全國人大內司委牽頭。“兩官”法的修改工作,也就是法官法和檢察官法的修改工作,分別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牽頭。有關部門正在抓緊工作,爭取明年完成修改,提請常委會審議。

中小企業促進法進展?

修訂草案已形成 10月提請人大常委會審議

中小企業促進法修改將重點解決哪些方面的問題?目前進展如何?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烏日圖表示,目前中小企業促進法修訂草案已形成,今年10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

烏日圖説,修改中小企業促進法已列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五年立法規劃,也列入了今年的立法計劃。這部法律由財經委員會從2013年開始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了修法工作。修法的內容主要是針對目前中小企業面臨的融資難、負擔重、技術研發能力弱以及維權難、公共服務機制不健全等這樣一些問題,對現行法律做一次比較全面的細化和補充。

“目前中小企業促進法的修訂草案已經形成,按照今年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工作計劃,準備今年10月份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現在全國人大財經委正在進行最後階段的草案徵求意見。”烏日圖透露。

人大授權是否走過場?

是高度負責,嚴格按照法律程式和規定

中央明確提出凡是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據。去年以來全國人大常委會做出了多項改革試點的授權決定,涉及股票發行註冊等多個改革事項,有的授權還是緊急出臺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如何保證這些授權有理有據?對此鄭淑娜説,全國人大常委會嚴格地依照法律許可權和法律規定行使這些權利,還要監督授權決定的執行情況。

從三中全會以來,全國人大常委會在改革方面、先行先試方面已做了11個授權決定,去年做了6個授權決定。去年的授權決定涉及到土地制度的改革、司法體制改革、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等。

全國人大常委會怎樣審議這些授權決定而不是走過場?鄭淑娜介紹,按照四中全會的要求,立法要與改革相銜接,要適應改革的需要。四中全會提了三個方面的要求:一是實踐經驗已經比較成熟了就要及時地上升為法律。二是實踐經驗不成熟的,需要先行先試的,要依照法定程式,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三是法律法規的規定已經不能適應改革開放的需要了,要及時地進行修改和廢止。我們做這些授權就是按照第二個要求,即不成熟的、需要先行先試的,就要通過法定程式來授權。

鄭淑娜列舉了國務院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上海自貿區、北京大興區等33個試點縣(市、區)在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授權例子説明,人大審議這些授權決定,雖然來得很急,一次會就通過,但是高度負責,嚴格按照法律程式和規定行使權利。所以,全國人大常委會積極地推進改革,為改革提供法律的支撐和依據,同時全國人大常委會嚴格地依照法律許可權和法律規定行使這些權利。再有,全國人大常委會還要監督授權決定的執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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