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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稅負大幅增加將會危及大量保安企業生存

文章來源: 中國網 發佈時間: 2016-03-10 責任編輯: 黃富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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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3月10日訊(記者 陳維松)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市保安服務總公司海淀分公司副經理朱良玉向大會提交了一份關於保安行業“營改增”後徵稅的建議。他指出,稅負大幅增加將會危及大量保安企業生存,建議繼續享受差額納稅的優惠政策。

朱良玉説,保安業是勞動密集型行業,人工成本佔比高。以北京保安業為例,據調查,目前保安業以人力防範為主,從事人防業務的人員和人力防範經營業務收入約佔全行業勞動者和保安企業經營額的95%以上。同時由於保安服務費水準總體上一直低位運作,絕大部分保安企業人工成本佔收入的近90%,保安企業在支付保安員工資和社會保險費後所剩無幾,有些企業甚至出現虧損。

據調查,目前北京保安行業按照2003年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下發的《關於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營業稅實行差額納稅政策,即保安企業營業收入扣除支付給保安員工資、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後的餘額為基數以5.6%(營業稅及附加稅)的比例繳納營業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011年印發的《關於營改增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及相關稅收改革政策要求,保安企業若實行營改增稅制,企業稅負將會成倍增加。為此,保安企業和行業協會對實施營改增給企業和行業發展帶來的不利影響以及可能産生的不良後果普遍産生嚴重憂慮。

一,營改增後,保安企業稅負不降反而大幅上升。“營改增”作為國家財稅體制改革的重要措施,其主旨是結構性的減稅,減少重復徵稅,減輕企業稅負,增加企業活力。但從保安行業的情況分析,如果實行營改增,企業稅負將出現大幅增加。根據調查情況,保安企業稅負在營改增前後的對比數據分析,保安企業稅負將增加約4-6倍。以北京市保安服務總公司為例,2015年該公司共繳納營業稅3597.07萬元,如按照增值稅稅制和稅率預測,該公司則需繳納23033.19萬元,是營改增前繳納營業稅的6.4倍。

二,稅負的大幅增加將會危及大量保安企業的生存。由於保安業是勞動密集型行業,人工成本佔比高,加之服務費水準普遍較低的狀況,在目前執行差額納稅的優惠政策下微利經營的保安企業,一旦實行營改增的稅收政策,以企業全部營業收入按照6%稅率繳納增值稅,則將嚴重挫傷企業的積極性,保安企業的生存也將面臨困難。以北京保安服務總公司為例,2015年該企業按照差額辦法繳納營業稅後,企業尚有1億多元的盈餘,如果按照增值稅6%納稅,則企業將虧損6000多萬元。從全國保安企業的營改增稅負調研情況看,保安企業實行營改增後,大部分企業的生存堪憂,而保安企業的虧損和倒閉,將直接影響保安從業者的就業穩定。

三,不利於行業發展和社會穩定。保安作為提供安全服務的現代服務業,既與其他服務業具有相同的追求經濟效益的共性,還具有輔助公安機關維護國家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公共場所、大型活動的安全與秩序的社會責任,具有顯著的公益性,是社會治安防控體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如果因營改增保安企業稅負大幅增加,造成企業的經營困難甚至破産倒閉,不但不利於保安服務的安全高效,還可能直接影響行業的持續健康發展和社會治安秩序的和諧穩定。

對於這些問題,朱良玉提出兩點建議:

一,繼續享受差額納稅的優惠政策。針對保安服務業進項稅抵扣項目少的特點,合理確定增值稅稅基。如從營業收入中扣除保安員工資、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作為納稅基數,繳納增值稅。

二,增加保安風險基金作為抵扣項。保安服務屬於高風險行業,建議根據保安行業特點,在保安企業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風險金作為抵扣項,以減輕企業稅負,支援和促進保安業的發展,更好地發揮保安在維護社會安全方面的功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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