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時表示,今年將制定民法總則,健全民事基本法律制度。
回顧
五種恐怖活動刑事追責
回顧去年,張德江介紹了立法工作、憲法實施和監督、代表工作等八方面情況。
談到立法工作時,他表示,“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去年,重點領域立法邁出新步伐,立法工作呈現出數量多、分量重、節奏快的特點。加強國家安全領域相關立法,審議通過了國家安全法,反恐怖主義法等。國家安全法科學界定國家安全的內涵;反恐怖主義法確定了我國反恐怖主義工作的基本原則;刑法修正案(九)將五種恐怖相關活動列入刑事追責範圍。
據其介紹,過去一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對“一府兩院”報備的30多件行政法規、司法解釋逐件進行審查,對部分地方性法規開展主動審查,研究各方面提出的200多件審查建議。
張德江坦承,人大工作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有待充分發揮,監督工作實效需要著力增強,等等。“我們要高度重視這些問題”。
立法
證券法修改提上日程
對於今年立法工作,張德江説,“常委會要認真實施修改後的立法法和調整後的立法規劃,抓緊抓好重點領域立法,堅持立改廢釋並舉”。
據其介紹,今年將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等方面法律制度,制定民法總則;制定環境保護稅法、船舶噸稅法、煙葉稅法、糧食法、資産評估法等;修改證券法、中小企業促進法等。
同時,在社會、文化等領域和促進軍民融合深度發展、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等方面,都有立法計劃。
監督
專題詢問環保法實施
“依法行使監督職權,實行正確監督、有效監督”,對今年的監督工作,張德江表示,將檢查食品安全法、水法、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環境保護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産法等6部法律的實施情況。結合審議食品安全法、環境保護法、安全生産法等3個執法檢查報告開展專題詢問。
預決算監督將“聯動”,“把督促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整改工作與審查監督政府、部門預算決算工作結合起來”。
全國人大常委會2015年“成績單”
常委會制定5部法律,修改37部法律和1個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決定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的法律案1件,通過8個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
國家安全領域立法:經三次審議通過國家安全法;于2015年12月通過反恐怖主義法;通過的刑法修正案(九)中將五種恐怖相關活動列入刑事追責範圍。
民生領域立法:對大氣污染防治法作出全面修訂;及時修訂食品安全法;制定反家庭暴力法;及時修改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自2016年1月1日起實施“全面兩孩”政策。
完善刑事法律制度: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刑法修正案(九),對刑法作出較大幅度修改完善。
其他立法修法:制定了深海海底區域資源勘探開發法,修改廣告法、種子法、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
■ 追問
反腐敗“專門法”因何未進立法計劃?
十八大以來,不斷有專家學者建議,應該制定專門的系統性的反腐敗法。今天,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做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顯示,專門的反腐敗法並未列入今年的立法規劃中,不過,國際刑事司法協助法和行政監察法修改提上了日程。“在推進反腐敗立法方面,制定國際刑事司法協助法、研究修改行政監察法。”
為何作出這樣的安排?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童衛東表示,反腐敗立法是一個制度體系,從黨紀到國法,刑法到行政法,是否可以囊括在一部法律中,對此,各界還沒有形成共識。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研究室主任梁鷹也表示,暫未考慮制定專門的系統性的反腐敗法,“我們的做法是通過各個單行的立法,制定和修改完善反腐立法的制度體系,但具體反腐敗法這部法律還不會有考慮”。
童衛東稱,下一步反腐敗立法的重點是修改行政監察法,目前修法工作正在醞釀中,“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紀委十八屆六中全會提出的要健全國家監察組織架構,形成全面覆蓋國家機關及其公務員的國家監察體系”。
行政復議法為何一直未提交審議?
此前,行政復議法已多次列入立法計劃,但一直沒有提交審議。背後的原因是什麼?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行政法室副主任童衛東表示,“我了解主要是關於復議體制的問題一直沒有最後達成共識”。
童衛東表示,行政復議法前兩年都列入了立法計劃,但沒有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現行的復議體制是本級政府可以作為復議機關,上級政府部門也可以作為復議機關,由當事人選擇。當時立法確立這種復議體制,目的是由當事人選擇,可以在兩個復議機關之間形成競爭,更好地發揮行政復議的監督作用,“但從實踐來看,這個立法的目的沒有達到,因為無論是本級政府還是上級部門都不太願意受理復議案件,另外,這種復議體制也分散了復議的力量,因為從事復議的專職人員比較少”。
他表示,“有關方面曾經有一個方案,就是省以下政府部門的復議權集中到本級政府,政府部門不搞復議,但這涉及大的體制改革,現在還有不同意見”。
全國人大常委會今年立法監督要點
1 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等法律制度
●制定民法總則,健全民事基本法律制度。
●制定環境保護稅法、船舶噸稅法、煙葉稅法、糧食法、資産評估法等,修改證券法、中小企業促進法等。
●修改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環境保護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等。
全國人大代表朱國萍(上海市虹橋街道虹儲居民區黨總支書記):把今年立法工作的著力點放在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制度上,有利於我們同時用好‘看不見的手’和‘看得見的手’,推動形成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的體制機制。
2 統籌推進社會、文化等領域立法
●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制定中醫藥法、社區矯正法,修改民辦教育促進法、紅十字會法。
●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制定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電影産業促進法等。
●促進軍民融合深度發展、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 制定國防交通法,修改現役軍官法等。
●推進反腐敗制定國際刑事司法協助法,研究修改行政監察法。制定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法、網路安全法等。
3 做好改革試點授權決定相關工作
依法及時作出有關改革試點的授權決定,確保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改革。認真審議有關授權試點工作情況的中期報告和到期報告,深入總結評估試點工作的做法和成效,依法推動試點經驗推廣複製,適時修改完善有關法律。
鄧輝代表(江西財經大學副校長):需要注意的是,授權決定是為局部地區或特定領域先行先試提供法律依據和支援。下一步,改革試點地區要及時總結實踐經驗,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實施情況;全國人大常委會也要深入評估試點情況,適時修改完善有關法律。
4 對財政預算決算監督
今年將聽取審議中央決算報告、審計報告、審計查出突出問題的整改報告等,就常委會加強經濟工作監督、加強中央預算審查監督兩個決定的實施情況開展專題調研,加大對財政預算決算的監督力度;聽取審議國務院關於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開展建立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專題調研。
張兆安代表(上海社科院經濟研究所副所長):既注重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又注重推動新發展理念貫徹落實,這將是今年立法監督工作的一大特點。
5 檢查法律實施
檢查食品安全法、水法、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環境保護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産法等6部法律的實施情況;
結合審議食品安全法、環境保護法、安全生産法等3個執法檢查報告開展專題詢問,增強針對性和實效性。
楊帆代表(重慶市科學技術研究院重慶技術評估與轉移服務中心主任):去年常委會剛剛修改了食品安全法,強化了對違法生産經營、監管失職瀆職等行為的法律責任追究。今年就啟動對這部法律實施情況的執法檢查,可以説是趁熱打鐵,有利於動員全社會力量依法嚴守“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