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馮遠:
北京晨報訊針對昨日曝光的明星傅藝偉涉毒案件,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文聯副主席馮遠建議,明星涉毒涉黃要有相應更細緻的制裁措施,“禁演期”長短可以視情節輕重而定,累犯不能容忍,對於“初犯”可考慮給其改過自新的機會。
馮遠認為,對涉毒涉黃明星制裁是必要的,但如果他們真心悔改,社會應給予機會,不能因為犯過錯“一棍子打死”,從此再不能以正面形象公之於世。“藝人尤其是青年藝術家能成為明星,需要付出艱苦勞動,也是需要各方呵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