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3月2日電(記者 楊迪)3月1日,財政部下發《關於“十三五”期間煤層氣(瓦斯)開發利用補貼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在“十三五”期間,煤層氣(瓦斯)開採利用中央財政補貼標準從0.2元/立方米提高到0.3元/立方米。
《通知》指出,為進一步鼓勵煤層氣(瓦斯)開發利用,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快煤層氣(煤礦瓦斯)抽採利用的意見》(國辦發〔2013〕93號)等文件精神,“十三五”期間,煤層氣(瓦斯)開採利用中央財政補貼標準從0.2元/立方米提高到0.3元/立方米。
《通知》同時強調,根據産業發展、抽採利用成本和市場銷售價格變化等,財政部還將適時調整補貼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