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2月29日訊 (記者 胡永平)今天上午,最高法在京舉行發佈會,公佈《中國法院的司法改革》白皮書,並就該書的編制和內容情況向媒體作了説明。
該《白皮書》採用中、英兩種語言,從中國法院制度和改革進程、確保人民法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強化人權司法保障機制、健全審判權力運作機制、推進司法公開、擴大司法民主、加強司法便民、推進法院人員正規化、專業化和職業化建設、推進法院資訊化建設等方面,深入解讀了中國法院的體制改革情況。
《白皮書》指出,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濟社會全面發展,民主法治不斷進步,人民群眾對司法的要求和期待日益增長,原有的司法體制已經不能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早在20世紀90年代,中國法院就開始了以強化庭審功能、擴大審判公開、推進司法職業化建設為重點的改革歷程。中國共産黨第十五次全國代表大會以來,最高人民法院在法院組織體系、法官制度、訴訟程式、審判方式、執行制度、司法管理等方面,開展了一系列大規模的改革,併發布了三個“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綱要”。這三個綱要是2013年之前中國法院改革的基本綱領和依據。
目前,中央統一部署的四項重大改革,即完善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完善司法責任制、健全司法人員職業保障、推動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財物統一管理,已分三個批次在全國範圍內開展試點,到2015年底,全國共有417個法院納入改革試點。
黨的十八界四中全會確定由最高人民法院牽頭的司法改革任務有29項,已完成11項,絕大部分已開展試點並取得階段性成果。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綱要”確定的65項改革措施也正有序推進,已完成24項,32項有實質進展。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共出臺22個司法改革文件。
試點地區普遍反映“早改早受益、早改早發展”,人民群眾也逐步感受到改革帶來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