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辦理提案的主要做法有: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辦理制度。民政部將提案辦理納入重要議事日程,與業務工作一體部署、一同推進。部長辦公會專門聽取提案辦理情況彙報,各位部領導帶頭參與相關調研,每年年初由部領導主持召開部分委員座談會,面對面聽取意見、回應關切。
二是完善辦理機制,提高辦理效能。編印辦理工作手冊,落實任務分工、品質標準和時限要求,實行承辦人員起草、司處負責人審改、辦公廳審核、部領導簽發的分級責任制,把好“登記、交辦、承辦、催辦、審核、上報、答覆、落實”八個關口,確保進度和品質。
三是加強聯絡溝通,深化辦理協商。我們常常邀請委員參與調研、座談等活動。在辦理“關於完善我國專業社會工作制度”的提案時,部領導和相關司局主要負責同志帶隊,先後赴廣東、上海、重慶、湖北等地開展調研,聽取社會工作管理和服務人員以及群眾對社會工作發展的意見。
四是加強督查督辦,推動結果公開。將提案辦理作為機關日常督查的一項重要內容,建立定期通報、跟蹤督辦、結果反饋等制度,確保提案辦理的品質、效率和效果。對群眾關注度高、社會反響強烈的熱點問題,向社會公開答覆摘要,進一步提高提案辦理制度化、規範化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