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兩會”首場發佈會上,新聞發言人傅瑩曾就十二屆全國人大兩年以來有39名代表因違紀違法去職回應説,一方面是中央大力反腐的原因,另一方面也是人大加強對代表監督的結果,並強調,“作為代表,既不能無語無為,更不能違紀違法”。
把好代表“入口關”已成為國家最高權力機關的重要原則。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在去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中指出,要把好代表“入口關”,堅持嚴格依法辦事,充分發揮各級人大常委會職能作用,完善代表資格審查機制,加強對選舉全過程的有效監督,確保選舉工作風清氣正。
有觀點認為,把好代表“入口”關第一個環節就是要把好“底線”,加強資訊披露、完善公示環節,盡可能避免把不適當的人選增補入列。此外還應考察候選人的履職能力,強調民眾的認同度。
制度建設是選舉和代表履職的保障。本屆全國人大正在不斷健全代表選舉的工作制度和程式,通過規則和流程明確的人事“加減法”,確保人大代表的公信力,充分發揮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在建設法治國家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