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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全國率先完成脫貧攻堅任務

文章來源: 中國青年報 發佈時間: 2016-02-18 責任編輯: 李虹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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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已成為全國第一個完成脫貧攻堅任務的省份。在今天開幕的浙江省十二屆人大四次會議上,浙江省省長李強在作政府工作報告時宣佈,浙江全面消除了家庭每人平均年收入低於4600元的貧困現象。

“全面消除家庭每人平均年收入4600元以下貧困現象”,即按國際標準消除了每天每人平均消費低於兩美元的貧困人口。

浙江這一標準也是全國絕對貧困線的兩倍,意味著浙江率先在全國完成脫貧攻堅任務。

地處東南沿海的浙江,是我國經濟先發地區,但“七山二水一分田”,區域發展並不平衡。到1978年,浙江全省還有1200多萬貧困人口,農村貧困發生率高於全國水準。

多年來,浙江高度重視扶貧工作,並一直走在全國前列。1998年,浙江一舉摘掉了8個縣的“貧困帽”,成為全國第一個消除貧困縣的省份。2002年,又在全國率先消除貧困鄉鎮。

2012年,浙江新確立4600元的省級扶貧標準,比國家標準2300元高出一倍,此後,相繼實施“百鄉扶貧攻堅計劃”“欠發達鄉鎮奔小康工程”“低收入群眾增收行動計劃”等,扶持欠發達地區農民和低收入農戶加快增收步伐,縮小區域差距和收入差距。

2015年年初,浙江全省26個欠發達縣一次性全部“摘帽”。浙江省委書記夏寶龍提出,加大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力度,全面消除每人平均年收入4600元以下貧困現象,確保不把貧困帶入“十三五”。

之後,在原有低收入農戶數據庫基礎上,浙江全面開展4600元以下低收入農戶拉網式專題排查,確立了4600元以下低收入農戶21萬戶、43萬人,分別佔全省農村總戶數和總人口的1.6%和1.3%。

對每個低收入農戶,浙江建檔立卡,落實“一戶一策一幹部”幫扶機制,確保不落一戶一人,並通過産業幫扶、金融服務、培訓就業、異地搬遷、低保兜底、醫療救助等措施精準扶貧,使低收入農戶每人平均現金收入增幅遠高於全省農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幅。

李強表示,2015年,浙江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平均提高13%,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準提高10%,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提高20%,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分別提高11%和17%,城鄉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達到43714元和21125元,分別增長8.2%和9%。

“在過去的‘十二五’,浙江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建設並不斷向農村延伸,常住人口城市化率從61.6%提高到65.8%;累計轉移85.5萬農村勞動力就業。”李強説。

在規劃“十三五”具體目標時,李強在作政府工作報告時強調,要千方百計促進農民增收,加強低收入群體增收幫扶,確保到2020年城鄉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

李強表示,浙江的目標是全面建成高水準的小康社會,到2020年,每人平均生産總值超過10萬元,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超過5萬元,社會保障覆蓋率達到100%,“使浙江綜合實力更強,城鄉區域更協調,生態環境更優美,人民生活更幸福”。(記者董碧水)

>>> 浙政發〔2014〕41號: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城鄉居民收入持續普遍較快增長的若干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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