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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遼寧省委 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全力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

文章來源: 遼寧日報 發佈時間: 2016-02-18 責任編輯: 李虹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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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1日)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中發〔2015〕34號)精神,全面推進精準扶貧、如期實現精準脫貧,確保貧困地區同步建成小康社會,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結合我省實際,現作出如下決定。

一、準確把握打贏脫貧攻堅戰的總體要求

(一)重大意義

消除貧困、改善民生、實現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是黨的重要使命。黨的十八大以來,省委、省政府團結帶領全省廣大幹部群眾,實施大規模扶貧開發,使全省貧困人口由2011年的214萬人減少到現在的81萬人,扶貧開發取得重要階段性成果。與此同時,我省扶貧開發面臨的主要矛盾和深層次問題還沒有得到根本解決,因病、因學、因災致貧返貧現象突出,貧困人口貧困程度較深,扶貧成本越來越高,脫貧難度越來越大,扶貧開發已進入啃“硬骨頭”、攻堅拔寨的衝刺期。農村貧困人口脫貧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最艱巨的任務。貧困地區沒有小康,全省就沒有全面同步小康。打贏脫貧攻堅戰,是促進協調發展、推動民生改善、共用振興發展成果的重要舉措,對於確保全省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遼寧老工業基地振興發展具有決定性意義。各級黨委和政府必須把扶貧開發作為重大政治任務來抓,切實增強緊迫感、使命感和責任感,不辱使命,勇於擔當,真抓實幹,加快補齊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中的這塊短板,努力實現脫貧攻堅目標。

(二)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圍繞“四個全面”戰略佈局,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用的發展理念,充分發揮政治優勢和制度優勢,把精準扶貧、精準脫貧作為基本方略,強化落實責任,推進改革創新,加強政策扶持,採取超常規舉措,拿出過硬辦法,儘快增加貧困人口收入,不斷提高貧困人口素質,舉全省之力,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

(三)目標任務

到2020年,確保全省81萬現行國家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穩定實現農村貧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和住房安全有保障。15個省級扶貧開發重點縣(以下簡稱貧困縣)和1791個貧困村全部摘帽,貧困地區基礎設施明顯改善,基本公共服務水準顯著提高,貧困地區同步進入小康社會。

(四)基本原則

堅持黨的領導。充分發揮各級黨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嚴格執行脫貧攻堅一把手負責制,省市縣鄉村五級書記一起抓。加強貧困村基層黨組織建設,使其成為脫貧攻堅的戰鬥堡壘。

堅持政府主導。強化政府責任,增強社會合力,引領市場、社會協同發力,構建專項扶貧、行業扶貧、社會扶貧互為補充的大扶貧格局。

堅持精準扶貧。把扶持對象精準、項目安排精準、資金使用精準、措施到戶精準、因村派人精準、脫貧成效精準貫徹落實到各項扶貧開發工作之中,做到扶真貧、真扶貧、真脫貧。

堅持群眾主體。深入推進開髮式扶貧,處理好國家、社會幫扶和自身努力的關係,發揚自力更生、艱苦奮鬥、勤勞致富精神,充分調動貧困地區幹部群眾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堅持機制創新。突出問題導向,創新扶貧開發路徑,實現“精準滴灌”;創新扶貧資源使用方式,實行統籌集中;創新扶貧開發模式,注重增強“造血”功能;創新扶貧考評體系,強化脫貧攻堅成效考核。

二、大力實施精準扶貧精準脫貧

(一)大力實施産業脫貧。制定貧困縣産業發展規劃。配套出臺專項扶持政策,統籌使用涉農資金、信貸資金,扶持貧困村、貧困戶因地制宜發展種養業、特色産業等開發性生産項目。實施貧困村“一村一品”産業推動行動,扶持建設一批貧困人口參與度高的特色農業産業基地。加強貧困地區農民合作社和龍頭企業培育,發揮其對貧困人口的組織和帶動作用,強化其與貧困戶的利益聯結機制。支援貧困地區發展農産品加工業,推動一二三産業融合發展,讓貧困戶更多分享農業全産業鏈增值收益。加大對貧困地區農産品品牌推介行銷支援力度。依託貧困地區的自然人文資源,深入實施鄉村旅遊扶貧工程。實施電商扶貧工程,支援電商企業拓展農村業務,加強貧困地區農産品網上銷售平臺建設。對貧困家庭開設網店給予網路資費補助、小額信貸等支援。

(二)大力實施就業脫貧。以就業為導向,加大培訓投入,統籌使用各類培訓資源,提高貧困人口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加大職業技能提升計劃和貧困戶教育培訓工程實施力度,引導企業扶貧與職業教育相結合,鼓勵職業院校和技工學校招收貧困家庭子女,確保貧困家庭勞動力至少掌握一門致富技能,實現靠技能脫貧。對參加就業培訓並獲得培訓合格證和職業資格證或專項能力證書的貧困家庭勞動力給予財政補助。支援貧困地區建設縣鄉基層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平臺,引導和支援用人企業在貧困地區建立勞務培訓基地,開展訂單定向培訓,建立和完善勞務對接機制。加大對貧困地區農民工返鄉創業政策扶持力度。

(三)大力實施移民和住房改善脫貧。移民扶貧要從實際出發,重點幫助貧困戶改善居住條件。對居住在生存條件較差、生態環境脆弱、自然災害頻發等地區的農村貧困人口,加快實施易地扶貧搬遷。利用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支援易地扶貧搬遷。通過就地翻建、盤活農村閒置房屋等多種方式、多種渠道改善貧困戶住房條件。探索利用農民進城落戶後自願有償退出的農村空置房屋和土地安置搬遷農戶。加快推進貧困地區農村危房改造,統籌開展農房抗震改造,把貧困戶放在優先位置,探索採用貸款貼息、建設集體公租房等多種方式,切實保障貧困戶基本住房安全。

(四)大力實施教育脫貧。加快實施教育扶貧工程,讓貧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品質的教育,阻斷貧困代際傳遞。健全學前教育資助制度,幫助農村貧困家庭幼兒接受學前教育。合理佈局貧困地區農村中小學校,改善基本辦學條件,加快標準化建設,加強寄宿制學校建設,提高義務教育鞏固率。普及高中階段教育,逐步分類推行中等職業教育免除學雜費,率先從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施普通高中免除學雜費,讓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畢業生都能接受中等職業教育。加快貧困地區特殊教育事業發展。加大對貧困家庭大學生的救助力度。對貧困家庭離校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提供就業支援。實施教育扶貧結對幫扶行動計劃。加大對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的支援力度,特崗計劃、國培計劃向貧困地區基層傾斜,為貧困地區鄉村學校定向培養留得下、穩得住的一專多能教師,建立省級統籌鄉村教師補充機制,推動城鄉教師合理流動和對口支援。

(五)大力實施醫療保險和醫療救助脫貧。實施健康扶貧工程,保障貧困人口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切實防止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對貧困人口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個人繳費部分由財政給予補貼。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大病保險制度對貧困人口實行傾斜,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大病保險支付後自負費用仍有困難的,加大醫療救助、臨時救助、慈善救助等幫扶力度,將貧困人口全部納入重特大疾病救助範圍,使貧困人口大病醫治得到有效保障。加大農村貧困殘疾人康復服務和醫療救助力度。建立貧困人口健康卡。對貧困人口大病實行分類救治和先診療後付費的結算機制。加強貧困地區傳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等防治工作。提高貧困縣縣級醫院能力水準,實現所有貧困縣的縣級中心醫院達到二級甲等水準,縣級中醫院達到二級水準,每個鄉鎮有一所鄉鎮衛生院,每個行政村有一所村衛生室。加強貧困地區縣鄉村三級醫療服務網路建設,積極促進遠端醫療診治和保健諮詢服務向貧困地區延伸。建立三甲醫院與貧困地區縣級中心醫院、二級醫院與貧困地區中心鄉鎮醫院穩定持續的對口幫扶關係。以訂單定向免費培養醫學類本專科學生、鄉鎮全科醫生特崗計劃等方式,加強全科(助理)醫生隊伍建設,建立完善貧困地區基層醫療衛生人才培養、使用和發展機制。支援和引導符合條件的貧困地區鄉村醫生按規定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六)大力實施社保兜底脫貧。完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對無法依靠産業扶持和就業幫助脫貧的家庭實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加大農村低保省級統籌力度,低保標準較低的地區要逐步達到國家扶貧標準。加大臨時救助制度在貧困地區落實力度。制定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實施方案。進一步加強農村低保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查工作,將所有符合條件的貧困家庭納入低保範圍,做到應保盡保。提高農村特困人員供養水準,改善供養條件。建立農村低保和扶貧開發數據互通、資源共用資訊平臺,實現動態監測管理、工作機制有效銜接。加快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適時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引導農村貧困人口積極參保續保,逐步提高保障水準。健全留守兒童、留守婦女、留守老人和殘疾人關愛服務體系。對農村“三留守”人員和殘疾人進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詳實完備、動態更新的資訊管理系統。加強殘疾人康復托養機構服務設施和隊伍建設。健全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低收入家庭重病重殘等困境兒童的福利保障體系。健全發現報告、應急處置、幫扶干預機制,幫助特殊貧困家庭解決實際困難。加大貧困殘疾人康復工程、特殊教育、技能培訓、托養服務實施力度。針對殘疾人的特殊困難,全面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對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殘疾人等重點救助對象,提高救助水準,確保基本生活。引導和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特殊群體關愛工作。

(七)大力實施基礎設施建設扶貧。優先支援貧困地區重大交通項目建設,省農村公路建設專項資金向貧困地區傾斜。繼續實施車購稅對農村公路建設的專項轉移政策,提高貧困地區農村公路建設投資標準,有序推進貧困地區農村公路改善、撤並村通油路及行政村之間通油路工程,提高農村公路的通達深度和通暢水準。加強貧困地區抗旱水源和節水改造等水利項目建設。實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全面解決貧困人口飲水安全問題。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等向貧困村傾斜。加大對貧困地區抗旱水源建設、中小河流治理、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力度。對貧困地區農村公益性基礎設施管理養護給予支援。加快推進貧困地區農網升級改造工程,進一步提升農網供電能力和供電品質。加大“網際網路+”扶貧力度。完善電信普遍服務補償機制,加快推進寬頻網路覆蓋貧困村。加快貧困地區物流配送體系建設,支援郵政、供銷合作等系統在貧困鄉村建立服務網點。

(八)大力實施生態和人居環境整治扶貧。安排退耕還林還草、天然林保護、防護林建設、防沙治沙、濕地保護與恢復、坡耕地綜合治理、水生態治理等項目和資金,要進一步向貧困地區傾斜。加大貧困地區生態保護修復力度,增加重點生態功能轉移支付。完善生態補償政策,支援遼東生態功能區和遼西生態屏障建設,加快推進大科爾沁沙地治理工程,建設遼寧水源涵養地和生態安全屏障。加強貧困村基礎設施建設和村莊整治,全面優化村容村貌。將貧困村優先納入宜居鄉村建設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加大貧困村生活垃圾處理、改廁和村莊綠化美化亮化力度。加大貧困地區以工代賑投入力度,支援農村山水田路建設和小流域綜合治理。涉及貧困村的財政支援微小型建設項目,允許按照一事一議方式直接委託村級組織自建自管。

三、推動脫貧攻堅體制機制創新

(一)健全精準扶貧工作機制。抓好精準識別、建檔立卡這個關鍵環節,為打贏脫貧攻堅戰奠定堅實基礎。對建檔立卡的貧困村、貧困戶、貧困人口定期進行全面核查,建立精準扶貧臺賬,實施有進有出的動態管理,切實做到應進則進,應扶則扶。根據致貧原因和脫貧需求,對貧困人口實行分類扶持。建立健全貧困戶脫貧認定機制,對已經脫貧的農戶,在一定時期內讓其繼續享受扶貧相關政策,避免出現邊脫貧邊返貧現象。抓緊制定嚴格、規範、透明的全省貧困人口精準識別標準和貧困縣、貧困村、貧困人口退出機制實施方案及全省扶貧開發資訊系統建設管理辦法。加強農村貧困統計監測體系建設,提高監測能力和數據品質,實現數據共用。支援阜新國家扶貧改革試驗區建設。加強對扶貧工作績效的社會監督,開展貧困地區群眾扶貧滿意度調查,建立對扶貧政策落實和扶貧成效的第三方評估機制。對弄虛作假搞“數字脫貧”的,嚴肅追究責任。

(二)健全財政投入保障和監管機制。發揮政府投入在扶貧開發中的主體和主導作用,積極開闢新的扶貧開發資金渠道,確保政府扶貧投入力度與脫貧攻堅任務相適應。省級財政逐步加大專項扶貧資金投入力度,積極爭取國家一般性轉移支付資金、各類涉及民生的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的支援力度。農業綜合開發、農村綜合改革轉移支付等涉農資金要明確一定比例用於貧困村。各部門安排的惠民政策、項目和工程,要最大限度地向貧困地區、貧困村、貧困人口傾斜。各地區要根據本地脫貧攻堅需要,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切實加大扶貧投入。完善與扶貧項目審批許可權下放相適應的扶貧資金管理機制。按照“管總量不管結構、管任務不管項目、管監督不管實施”的原則,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依據脫貧任務等切塊下達到縣。各地區要建立健全脫貧攻堅多規劃銜接、多部門協調長效機制,整合目標相近、方向類同的涉農資金捆綁集中使用。在扶貧開發中推廣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政府購買服務等模式。加強財政監督檢查和審計、稽查等工作,建立扶貧資金違規使用責任追究制度。紀檢監察機關要對扶貧領域虛報冒領、截留私分、貪污挪用、揮霍浪費等違法違規問題,堅決從嚴懲處。推進扶貧開發領域反腐倡廉建設,集中整治和加強扶貧領域預防職務犯罪工作。貧困地區要建立扶貧公告公示制度,強化社會監督,保障資金在陽光下運作。

(三)健全金融支援機制。大力推進金融扶貧工作。鼓勵和引導商業性、政策性、開發性、合作性等金融機構加大對扶貧開發的金融支援,重點幫助貧困地區發展特色産業和貧困人口就業創業。農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農村信用社等金融機構要延伸服務網路,創新金融産品,增加貧困地區信貸投放。支援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等金融機構為貧困戶提供免抵押、免擔保扶貧小額信貸,由財政部門按基礎利率貼息。繼續落實婦女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政策,加大創業擔保貸款、助學貸款、康復扶貧貸款實施力度。優先支援貧困地區設立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等機構。積極穩妥發展貧困村資金互助組織。支援貧困地區設立扶貧貸款風險補償基金和擔保基金,建立風險分擔機制。支援貧困地區設立政府出資的融資擔保機構,並納入全省政策性再擔保體系,重點開展扶貧擔保業務。加強誠信體系建設,探索開展農村徵信工作,提高農戶信用意識。擴大農業保險覆蓋面,支援貧困地區開展特色農産品保險。

(四)健全科技人才支撐機制。加大科技扶貧力度,解決貧困地區特色産業發展和生態建設中的關鍵技術問題。加大産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對科技扶貧的支援,加快先進適用技術成果在貧困地區的轉化。組織各類專家積極對接精準扶貧開發重點項目,開展有效的智力扶貧行動。健全完善引導各類人才向貧困地區基層一線流動的政策措施,組織更多人才投向脫貧攻堅。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繼續選派科技副縣長、科技副鄉長及科技扶貧團、科技特派員,到貧困地區開展創業式扶貧服務。加大政策激勵力度,鼓勵各類人才紮根貧困地區基層建功立業,對表現優秀的人員在職稱評聘等方面給予傾斜。強化貧困地區基層農技推廣體系建設,加強新型職業農民培訓。積極推進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培訓工程。

(五)構建資産收益扶貧機制。在不改變用途的情況下,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和其他涉農資金投入設施農業、養殖、鄉村旅遊等項目形成的資産,具備條件的可折股量化給貧困村和貧困戶,尤其是喪失勞動能力的貧困戶。資産可由村集體、合作社或其他經營主體統一經營。強化監督管理,明確資産運營方對財政資金形成資産的保值增值責任,建立健全收益分配機制,確保資産收益及時回饋持股貧困戶。支援農民合作社和其他經營主體通過土地託管、牲畜托養和吸收農民土地經營權入股等方式,帶動貧困戶增收。貧困地區礦産等資源開發,賦予土地被佔用的村集體股權,讓貧困人口分享資源開發收益。

(六)健全定點扶貧機制。進一步完善全省定點扶貧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機制,創新幫扶舉措,提高扶貧成效。繼續實行省領導聯繫縣、市領導聯繫鄉、縣領導聯繫村、黨員幹部聯繫戶的幫扶制度。發揮單位行業優勢,進一步完善省市縣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定點扶貧和幹部駐村幫扶制度。在瀋陽、大連、鞍山市繼續對口幫扶阜新、朝陽、鐵嶺市的基礎上,新增營口市、鞍鋼集團公司共同對口幫扶建昌縣,盤錦市、中國石油遼河油田分公司共同對口幫扶義縣。鼓勵開展縣區間、鄉村間對口幫扶,帶動貧困地區共同致富。完善定點扶貧牽頭聯繫機制,各牽頭部門要按照分工督促指導各單位做好定點扶貧工作。建立考核評價機制,推動各地區、各部門落實脫貧攻堅責任。

(七)健全社會力量參與機制。鼓勵支援民營企業、社會組織、個人參與扶貧開發,實現社會幫扶資源和精準扶貧有效對接。引導社會扶貧重心下移,自願包村包戶,做到貧困戶都有黨員幹部或愛心人士結對幫扶。鼓勵貧困地區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服務遼西北志願者開展聯村進戶活動。吸納農村貧困人口就業的企業,按規定享受稅收優惠、職業培訓補貼等就業支援政策。落實企業和個人公益扶貧捐贈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充分發揮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在人才和智力扶貧上的優勢和作用。省委統戰部、省工商聯繫統要繼續組織開展“千企聯千村,同走致富路”活動。強化“少數民族百鄉萬戶惠民工程”與脫貧攻堅的結合。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鼓勵各類社會組織開展到村到戶精準扶貧。完善扶貧龍頭企業認定制度,增強企業輻射帶動貧困戶增收的能力。鼓勵有條件的企業設立扶貧公益基金和開展扶貧公益信託。實施扶貧志願者行動計劃和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服務貧困地區計劃。發揮好“10·17”全國扶貧日社會動員作用。構建社會扶貧資訊服務網路,探索發展公益眾籌扶貧。

四、切實為打贏脫貧攻堅戰提供堅實保障

(一)強化脫貧攻堅領導責任制。充分發揮各級黨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嚴格實行一把手對本地區扶貧脫貧負總責責任制。建立省負總責,市、縣、鄉抓落實的精準脫貧工作體制。省主要做好牽頭抓總、目標確定、項目下達、資金投放、組織動員、監督考核等工作;市要做好組織動員、進度安排、資金投入與管理、推動實施等工作;縣(市、區)要做好進度安排、項目落地、資金使用、人力調配、推進實施等工作;鄉鎮、村要組織和帶領群眾做好扶貧項目實施、登記造冊、監督管理、資訊反饋等工作。各部門要按照部門職責落實脫貧攻堅責任,制定本部門加大行業扶貧力度的特惠政策措施,積極爭取扶貧項目,拓展扶貧資金來源,充分運用行業資源做好扶貧開發工作。層層落實責任制,層層簽訂脫貧攻堅責任書。各市、省(中)直各部門每年要向省委、省政府報告扶貧脫貧進展情況。加大選派優秀年輕幹部特別是後備幹部到貧困地區工作的力度,有計劃地安排市廳級後備幹部到貧困縣挂職任職。選好配強貧困縣(市、區)黨政領導班子特別是黨政主要領導,及時調整充實力量,必要時,黨政主要領導和重要崗位人選可在全省範圍內進行統籌。堅持正確用人導向,對在扶貧開發和脫貧攻堅中衝在前、工作實績突出的領導幹部,要優先提拔重用;對精神狀態不好、能力素質不適應、脫貧攻堅行動遲緩、工作不力、不能按時完成任務的領導幹部,要及時果斷作出調整。各級領導幹部要自覺踐行黨的群眾路線,切實轉變作風,把嚴的要求、實的作風貫穿于脫貧攻堅的始終。

(二)發揮基層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切實把夯實農村基層黨組織同脫貧攻堅有機結合起來,著力加強貧困鄉鎮領導班子建設,有針對性地選配政治素質高、工作能力強、熟悉“三農”工作的幹部擔任貧困鄉鎮黨政主要領導。注重選派一批思想好、作風正、能力強的優秀年輕幹部到貧困村工作,根據貧困村的要求精準選配第一書記、精準選派駐村工作隊,真正把基層黨組織建設成帶領群眾脫貧致富的堅強戰鬥堡壘。完善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機制,將村幹部報酬、村辦公經費和其他必要支出作為保障重點。加快推進貧困村村務監督委員會建設,繼續落實好“四議一審兩公開”、村務聯席會等制度,健全黨組織領導的村民自治機制。

(三)嚴格扶貧考核督查問責。制定出臺省脫貧攻堅成效考核辦法。建立年度扶貧開發工作逐級督查制度,選擇重點部門、重點地區進行聯合督查,對落實不力的部門和地區,由省脫貧攻堅領導小組向省委、省政府報告並提出責任追究建議,對未完成年度減貧任務的地區,要對黨政主要領導進行約談。把市級黨委、政府扶貧開發成效納入省委、省政府對市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工作實績考核之中。出臺對貧困縣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經濟社會發展實績考核辦法,提高減貧指標在貧困縣經濟社會發展實績考核指標中的權重,建立扶貧工作責任清單。落實貧困縣約束機制,堅決杜絕不切實際的形象工程。建立重大涉貧事件的處置、反饋機制,在處置典型事件中發現問題,不斷提高扶貧工作水準。

(四)加強扶貧開發隊伍建設。穩定和強化各級扶貧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各市、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組長由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共同擔任,切實強化各級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決策部署、統籌協調、督促落實、檢查考核的職能。加強與精準扶貧工作相適應的扶貧開發隊伍和機構建設,加強和完善各級扶貧開發機構的設置和職能,充實和配強扶貧工作力量,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經費保障。有扶貧任務的鄉鎮都要明確扶貧工作職責,並有固定辦公場所和專兼職扶貧工作人員。加強扶貧幹部思想作風建設,加大培訓力度,全面提升扶貧幹部隊伍能力水準。

(五)努力營造脫貧攻堅良好氛圍。深刻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新時期扶貧開發的重要戰略思想,為脫貧攻堅注入強大思想動力。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推動貧困地區創建文明村鎮和文明家庭,集中實施一批文化惠民扶貧項目,普遍建立村級文化中心。堅持正確輿論導向,紮實做好脫貧攻堅宣傳工作,準確解讀黨和政府扶貧開發的決策部署、政策舉措,生動報道各地區、各部門精準扶貧、精準脫貧豐富實踐和先進典型,努力營造凝聚人心、鼓舞幹勁、奮發有為的脫貧攻堅濃厚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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