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3日中國共産黨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屆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通過)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戰略部署,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屆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對打贏“十三五”脫貧攻堅戰進行了研究,作出如下決定。
一、牢牢把握脫貧攻堅戰的總體要求和目標任務
(一)重大意義。經過多年艱苦努力,我區扶貧開發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至2014年底,全區農村貧困人口由2010年的1012萬人減至538萬人,貧困發生率由23.9%下降到12.6%。但我區農村貧困面大、貧困人口多、貧困程度深的狀況尚未根本改變,仍然是全國脫貧攻堅的主戰場之一,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最大短板。當前,扶貧開發工作已進入啃硬骨頭、攻堅拔寨的衝刺期,貴在精準,重在精準,成敗之舉在於精準。打贏脫貧攻堅戰,是促進全體人民共用改革發展成果、實現共同富裕的重大舉措,是體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重要標誌,是新常態下擴內需、穩增長的重要途徑,也是實現“兩個建成”目標的必然要求。各級黨委、政府必須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的決策部署上來,切實履行消除貧困、改善民生、實現共同富裕的神聖使命和歷史責任,以決戰決勝的勇氣和擔當,橫下一條心,堅定愚公移山誌,採取超常規舉措,拿出過硬辦法,全力以赴打贏脫貧攻堅戰。
(二)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四個全面”戰略佈局,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用的發展理念,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切實把脫貧攻堅作為最大的政治責任、最大的民生工程、最大的發展機遇,以“攻堅五年、圓夢小康”為主題,全力推進脫貧攻堅“八個一批”“十大行動”,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決不讓一個少數民族、一個地區掉隊,確保貧困地區、貧困人口與全國全區同步實現全面小康社會。
(三)基本原則。
——堅持全面小康與脫貧攻堅同步推進。促進“十三五”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與脫貧攻堅規劃有機融合,扶貧開發與資源配置、社會保障有效銜接,引導各種扶助資源向貧困群眾傾斜,各方力量向脫貧攻堅匯聚,建設項目向貧困地區佈局,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使貧困地區與全區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堅持區域發展與精準扶貧協同實施。紮實推進精準幫扶和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開發,面上抓區域協調發展,點上抓精準脫貧攻堅,切實做到扶持對象、扶貧項目、資金使用、措施到戶、因村派人、脫貧成效“六個精準”,一村一策、一屯一計、一戶一方,真正幫到點上、扶到根上,讓貧困人口有更多的獲得感。
——堅持政府主導與各方協力有機結合。發揮好政府的主導作用,加大財政投入和政策支援力度,充分發揮貧困群眾的主體作用,激發內生動力,廣泛動員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構建專項扶貧、行業扶貧、社會扶貧互為補充的大扶貧格局。
——堅持夯實基礎與提升能力聯動攻堅。標本兼治,“輸血”與“造血”並舉,著力解決路、水、電、通訊等瓶頸問題,注重抓好教育培訓、公共服務,增強貧困群眾市場意識、創業能力和致富本領。
——堅持産業發展與生態保護互促共贏。始終把保護生態、綠色發展作為脫貧之基、致富之道,扶貧開發和生態保護並重,探索綠色産業扶貧、鄉村旅遊扶貧等生態扶貧新路子,實現産業強、百姓富、生態美。
(四)主要目標。
——實現“兩個確保”。到2020年,確保全區現行標準下的538萬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確保54個貧困縣(含“天窗縣”和享受待遇縣)、5000個貧困村脫貧摘帽。
——實現“兩不愁、三保障、兩高於、一接近”。到2020年,穩定實現扶貧對象不愁吃、不愁穿,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和住房安全有保障,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和貧困村農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均高於全區平均水準,貧困地區基本公共服務主要領域指標接近全區平均水準。
——實現“五有四通”。到2020年,努力實現村村有特色富民産業、有合作組織、有公共服務場所、有安全飲用水、有新村新貌,20戶以上的自然屯實現屯屯通電、通路、通廣播電視、通寬頻網,真正讓貧困地區群眾致富有路子、住上好房子、過上好日子,安居樂業奔小康。
二、精準識別到村到戶到人
(一)加強精準識別力量。制定操作性強的實施方案,自治區、市、縣(市、區)、鄉(鎮)、村抽調精幹人員,組織強有力的領導力量和工作隊伍,以縣為主體,全面推進精準識別工作,夯實精準扶貧基礎。充分發揮貧困村黨組織第一書記和駐村工作隊的作用,廣泛發動村幹部和群眾參與,強化工作保障,紮實有序推進,確保工作品質。
(二)精準識別貧困戶。建立貧困戶動態調整機制,制定要素構成全面、權重設計合理、符合貧困地區實際的精準識別指標體系,採用統一識別標準,自下而上對貧困人口進行精準識別。運用“一進二看三算四比五議”方法,按照“兩入戶、兩評議、兩公示、兩審核、一公告”程式,嚴把群眾申請關、入戶調查關、民主評議關、公示監督關、審核確認關,建立完善糾錯機制和責任追究制,確保精準識別公開透明、公平公正。
(三)精準識別貧困村(屯)。以自然村(屯)作為實施精準識別的基本單元,對納入脫貧攻堅的5000個貧困村中的自然村(屯)進行全面識別,找準致貧原因、脫貧需求,實行差異化扶持。對生態脆弱、不具備基本生存條件,以及居住過於分散、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配套難等需要移民搬遷的自然村(屯)進行精準識別,制定移民搬遷方案。
(四)精準識別脫貧村脫貧戶。建立脫貧村、脫貧戶退出識別機制,明確標準、程式和後續扶持政策,每年精準識別脫貧村、脫貧戶。建立政府與貧困戶脫貧“雙認定”機制,防止發生“被脫貧”現象。
(五)建立扶貧大數據管理平臺。對識別出來的貧困自然村(屯)、貧困戶,逐村(屯)逐戶進行建檔立卡登記、錄入數據庫,建立數據集中、服務下延、互聯互通、資訊共用的扶貧大數據管理平臺。加強扶貧資訊隊伍建設,各級扶貧部門和鄉(鎮)、村配備資訊員,定期進行全面核查和資訊更新,實行有進有出的動態管理。
(六)充分運用精準識別成果。依據扶貧大數據平臺資訊,實行精準識別結果與精準幫扶掛鉤,貧困村(屯)、貧困戶建檔立卡與扶持政策相銜接,扶貧措施與脫貧需求相對應,對貧困村(屯)、貧困戶進行分類,制定幫扶措施,實行差異化、精細化、“滴灌式”幫扶,確保項目、資金、力量精準幫扶到位。
三、精準實施“八個一批”脫貧攻堅
(一)扶持生産發展一批。對有發展條件和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加大産業扶貧力度,增加群眾經營收入,實現穩定脫貧。抓好産業發展規劃,把貧困村的産業發展納入縣(市、區)、鄉(鎮)産業發展總體規劃。突出培育發展特色優勢産業,每個貧困縣重點培育2-5個對貧困村貧困戶覆蓋面廣的特色産業。積極培育種養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每個特色産業引進培育1-2個龍頭企業,特色産業覆蓋到的貧困村組建1-2個農民合作社,引導貧困戶積極參與,確保貧困戶都有合作社或龍頭企業帶動。對吸納貧困戶參與經營、帶動增收效果好的龍頭企業、種養大戶、農民合作社,在預算安排、資金補助、貸款貼息、良種良法、品牌建設、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給予支援。
(二)轉移就業扶持一批。對有勞動能力但受制于當地發展條件的貧困人口,加大就業幫扶力度,通過就地轉移就業或外出務工實現穩定脫貧。建立完善職業培訓、就業創業服務、勞動維權“三位一體”的工作機制,加強駐外勞務服務站和基地建設,促進農村貧困勞動力輸出有組織、求職有服務、就業有技能、創業有平臺、權益有保障。健全城鄉均等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實現公共就業服務資訊網路自治區、市、縣(市、區)、鄉(鎮)、村五級全覆蓋,積極引導農村貧困勞動力有序向非農産業和城鎮轉移,促進就地就近就業、返鄉創業。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實現勞動就業、子女入學、升學考試、醫療衛生、住房租購、社會保障等領域“一證通”,讓更多在城鎮就業穩定、有意願有能力的貧困人口落戶城鎮,有序實現市民化。
(三)移民搬遷安置一批。對居住在生存條件惡劣、生態環境脆弱、自然災害頻發等地區的貧困人口,按照群眾自願、積極穩妥的原則,採取有土安置、無土安置方式,以集中安置為主、分散安置為輔實施移民搬遷,做到實施一個項目、安置一方群眾、實現一方脫貧。制定全區移民搬遷專項規劃,結合工業化、新型城鎮化、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合理安排搬遷地點、搬遷資金、搬遷進度。對搬遷到城鎮安置的,要從實際出發,將每個貧困戶都擁有一定門面等經營性資産作為審批安置與規劃的前置條件。到2020年,完成全區扶貧移民搬遷100萬人,實現搬得出、穩得住、可發展、能致富。
(四)生態補償脫貧一批。對生存條件差但生態系統重要、需要保護修復的貧困地區,結合生態環境保護和治理,積極探索一條生態脫貧新路子。在貧困地區深入實施石漠化綜合治理、新一輪退耕還林、天然林保護、防護林建設、坡耕地綜合治理等重點生態工程,給予項目和資金傾斜,提高貧困人口參與度和受益水準。引導支援貧困群眾發展特色經濟林産業,加快發展林下經濟,積極推廣林果、林菌、林藥、林菜、林禽、林畜、林蜂等複合經營模式。支援有條件的貧困地區建設國家公園,創新生態資金使用方式,利用生態補償和生態保護工程資金,讓有勞動能力的部分貧困人口就地轉為護林員等生態保護人員。支援開展貧困地區生態綜合補償試點,健全公益林補償標準動態調整機制。
(五)教育扶智幫助一批。加快實施教育扶貧工程,讓貧困地區的孩子享受到更加公平的優質教育,阻斷貧困代際傳遞。加快發展貧困地區學前教育。加快推進貧困地區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統籌教育資金和項目向貧困地區傾斜。實施“全面改薄”工程,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和基本生活條件。優化貧困地區學校佈局,支援貧困地區新建、改擴建一批寄宿制學校。加快普及貧困地區高中階段教育,改善普通高中辦學條件,支援建設綜合高中或特色高中。完善學前教育資助制度,保障貧困家庭幼兒接受學前教育。免除貧困家庭高中生學雜費,實現12年免費教育。落實職業教育免學雜費政策,讓未升入普通高中的都能進入中等職業學校就讀。完善定戶、定人的教育精準幫扶體系,對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從入學到畢業就業進行全程資助、全程扶持。實施鄉村教師支援計劃。
(六)醫療救助解困一批。對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貧困人口,通過幫助解決醫療費用、發展生産和外出務工實現脫貧。實施健康扶貧工程,保障貧困人口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逐步提高貧困人口的醫保補助、門診和住院治療費用報銷標準。建立貧困人口健康卡。對貧困人口大病實行分類救治和先診療後付費的結算機制。將貧困人口全部納入重特大疾病救助範圍,使貧困人口大病醫治得到有效保障。加強貧困地區疾病預防控制和健康教育,在貧困地區實施一批重大公共衛生項目。加強貧困地區醫療能力建設,改善基層衛生機構設施條件,貧困縣至少有一家縣級醫院達到二級水準,完成貧困地區縣鄉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網路標準化建設。加大醫療衛生對口支援力度,幫助貧困縣縣級醫院建立三級醫院遠端醫療系統,實行三甲醫院對口支援貧困地區縣級醫院,二級醫院對口支援貧困地區鄉鎮衛生院。鼓勵醫學大中專畢業生到貧困地區縣以下醫療機構就業,支援現有人員參加提升學歷教育,逐步提高村醫補助標準。加強貧困地區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工作。
(七)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對無法依靠産業扶持和就業幫助脫貧的家庭實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完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把低保線提高到扶貧線標準,實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機銜接,將所有符合條件的貧困家庭納入農村低保範圍,做到應保盡保。加快養老設施建設,對農村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撫(扶)養人的特困人員逐步實行集中供養,提高供養水準。加大臨時救助制度在貧困地區落實力度。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拓寬社會保障領域,提高社會保障標準,編織兜住貧困群眾基本生活的社會安全網。構建政府部門救助資源、社會組織救助項目與特困戶救助需求相銜接的幫扶資訊平臺,鼓勵、支援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和愛心人士開展慈善救助。
(八)邊貿政策扶助一批。深入推進興邊富民行動,完善邊民補貼機制,進一步改善邊民生産生活條件。鼓勵支援邊境地區貧困群眾在指定邊民互市貿易區(點)開展邊貿活動,通過合法的貿易活動實現增收致富。對參與邊貿的貧困邊民提供10萬元以內、3年以下、免抵押、免擔保的小額信貸支援。鼓勵貧困邊民加入邊貿互助合作組織,對吸納貧困邊民互助合作經營、帶動增收效果好的,在貸款貼息、貿易設施建設等方面給予支援。積極爭取國家調整擴大邊民互市生活用品目錄。對進入距離陸地邊境線0—20公里範圍內的新設加工型企業,給予免征5年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部分的優惠政策。
四、全力推進脫貧攻堅“十大行動”
(一)特色産業富民行動。因地制宜推進貧困地區特色優勢産業發展,推動糧食、水果、蔬菜、桑蠶、食用菌、茶葉、中藥材、畜禽、優勢水産品等産業在貧困村(屯)落地生根。加大對貧困地區農産品品牌培育、推介和行銷支援力度。鼓勵貧困地區挖掘特色資源發展富硒産業、生態農業等新業態,引導貧困地區因地制宜發展農産品、林産品、民族工藝品等加工産業,推進工業扶貧,讓貧困戶更多分享農業全産業鏈和價值鏈增值收益。實行差別化政策和傾斜扶持措施,支援貧困縣創建1-2個獨具區域特色的現代農業(林業)示範區,輻射帶動貧困村(屯)和貧困群眾,形成“一鄉一業”“一村一品”。
大力發展鄉村旅遊。深入實施鄉村旅遊富民工程,扶持旅遊資源豐富的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創建旅遊扶貧示範區,支援貧困地區參與特色旅遊名縣名鎮名村、最美休閒鄉村創建,建設更多的鄉村旅遊扶貧重點村。引導支援有條件的貧困村、移民搬遷安置新村充分利用當地旅遊資源,開展紅色旅遊、民族風情遊、生態風光遊等鄉村旅遊。整合農村交通、危房改造、特色旅遊村鎮、傳統村落等項目建設資金,支援貧困地區推進特色民居和特色村寨改造,強化旅遊服務綜合配套設施建設,優化鄉村旅遊發展環境。
(二)扶貧移民搬遷行動。制定扶貧移民搬遷計劃,明確年度搬遷任務,細化項目實施方案,紮實有序推進扶貧移民搬遷。科學選擇安置點,精心實施水電路等基礎設施建設,統籌配置教育、衛生等公共資源,加強移民後續産業發展、就業幫扶工作。對搬出地劃出紅線圖,促進遷出區域生態恢復和耕地、林地等資源的合理利用。建立自治區、市、縣(市、區)三級扶貧移民搬遷建設用地審批綠色通道,允許利用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將節余的建設用地指標在全區範圍內掛牌交易。加大財政投入,創新投融資機制,拓寬資金來源渠道,籌集移民搬遷資金。落實搬遷戶建房優惠貸款政策,適當延長特困戶貸款貼息年限。合理確定住房建設面積和標準,對搬遷戶建房實行差異化補助,提高特困戶建房補助標準。對移民搬遷後轉為城鎮居民的,納入城鎮就業保障體系,與當地城鎮居民享有同等的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和慈善等社會保障政策。擴大政府採購公益服務崗位範圍,拓寬就業渠道,確保每戶至少有一人就業,消除移民搬遷家庭“零就業”現象。對移民搬遷後仍保留農村戶籍的,制定完善後續扶持政策,移民在原住地享受的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新農合補助、養老保險等政策保持不變。
(三)農村電商扶貧行動。加大“網際網路+扶貧”力度,完善電信普遍服務補償機制,加強貧困地區網路電商基礎設施、服務網點和物流配送體系建設,重點支援貧困地區培育發展一批物流集散地,完善農産品冷鏈物流等基礎設施建設。引導和支援電商企業進入貧困地區開展業務,依法給予稅收、信貸等方面的政策優惠。強化産銷對接服務,培育一批“網際網路+特色農業”知名品牌。支援貧困地區參與電子商務示範縣建設,依託供銷合作社、郵政和流通企業,建設完善農村電子商務配送和綜合服務網路。大力發展貧困地區物流快遞服務業,鼓勵和扶持貧困面廣的鄉(鎮)建立電商物流配送門店,貧困村建立快遞服務點,積極推進知名電商落地。對貧困家庭開設網店給予網路資費補助、小額信貸等支援。加強村幹部、大學生村官、致富帶頭人電商知識培訓,幫助貧困戶對接電商平臺。
(四)農民工培訓創業行動。全面實施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計劃,免費對貧困戶勞動力開展訂單、訂崗、定向、功能表式培訓。支援各類職業技術學校、社會培訓機構和用人單位在貧困地區建立農民工培訓基地,提高農民工職業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對貧困戶“兩後生”開展2-3年職業技能學歷教育,按規定給予培訓補助和生活補助,到2017年,對新增“兩後生”和貧困地區有需求的勞動力基本實現全員培訓;到2020年,絕大部分貧困家庭至少有1人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技術培訓合格證書。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和學歷證書互認制度,打造提升“八桂月嫂”“八桂泥水工”“八桂潔務”等勞務品牌,促進勞務輸出從體力型向技能型轉變。
加大對農民工創業扶持力度。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優化返鄉創業登記方式,降低返鄉創業門檻。加大財政支援力度,落實定向減稅和普遍性降費政策,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農民工創業的信貸支援,對農民工初次創辦的企業,免除屬於自治區、市、縣(市、區)收入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支援建設農民工創業園,全面落實扶持農民工創業的土地政策,每年安排專項用地指標保障農民工創業園項目建設。鼓勵農民工租賃産業園區標準廠房發展二、三産業,支援農民工以租賃、入股、合作經營等形式,盤活利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發展旅遊業、服務業或加工業。鼓勵支援企業使用貧困農民工。建立健全農民工創業激勵機制,樹立農民工創業典型,發揮示範帶動作用。
(五)貧困戶産權收益行動。深化農村産權制度改革,加快貧困地區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試點工作步伐。引導貧困地區土地承包經營權、林權流轉,大力推廣“小塊並大塊”“土地入股”等土地流轉模式,促進適度規模經營,增加貧困群眾土地收益。大力推進貧困地區土地股份合作,搞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産權抵押貸款試點。紮實推進農村産權交易平臺建設,探索適合貧困地區農村産權流轉交易的多種市場形式,擴大交易品種,運用市場手段盤活農村資産要素,增加貧困群眾財産性收入。
構建資産收益扶貧機制。在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和其他涉農資金投入設施農業、養殖、光伏、水電、鄉村旅遊等項目形成的資産,具備條件的可折股量化給貧困村、貧困戶,並優先給予喪失勞動能力的貧困戶,資産可由村集體、合作社或其他經營主體統一經營。強化監督管理,明確資産運營方對財政資金形成資産的保值增值責任,建立健全收益分配機制,實行貧困戶收益保底、按股分紅,確保資産收益及時回饋持股貧困戶。推進貧困村集體資産折股量化到戶,引導貧困村將集體有關資源資産資金、貧困戶將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個人財産入股,採取委託經營、合作經營等多種模式,提高股份資産收益,幫助貧困戶增加入股資金分紅、土地租金等收入。探索建立資産收益動態管理機制。
(六)基礎設施建設行動。提高貧困地區農村公路建設補助標準,加強村(屯)道路建設,對居住相對集中、基礎條件較好的村(屯)道路進行硬化,提高村(屯)道路硬化率,2016年實現所有建制村通硬化路。加快打通鄉鎮與村、村與村之間的斷頭路、瓶頸路。建立健全城鄉客運管理體制,提高農村客運通達率。圍繞扶貧産業開發,建設産業基地道路。加快鄉村道路基礎設施全面改造,建立完善道路建管養運機制,根本解決貧困群眾行路難問題。
加強水利建設。實施農村飲水鞏固提升工程,提高貧困地區自來水普及率,全面解決貧困人口飲水安全問題。完善中小水利管理機制,支援貧困地區“五小水利”、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小型農田水利建設。抓好貧困地區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和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重點支援貧困縣防洪抗旱減災工程建設。在貧困地區實施小流域水土保持綜合治理工程。優先在貧困地區安排高效節水灌溉工程,進一步完善水利基礎設施。
強化電力保障。實施貧困地區農網改造升級工程,切實解決貧困村(屯)、貧困戶生産生活用電問題。對貧困村(屯)的供電網路和老舊設施進行更新改造,建設一批高能變電站,積極發展一批新能源、綠色能源項目,解決貧困戶的生産生活新增用電問題。加強農電管理,全面提升農網供電能力和供電品質。
加強貧困村(屯)資訊網路基礎設施建設。推動光纜入村入屯入戶,2017年基本實現行政村寬頻資訊網路全覆蓋,2020年基本實現自然屯寬頻資訊網路全覆蓋。
改善貧困地區人居環境。加強貧困戶危房改造,加大資金投入力度,提高貧困戶補助標準,2020年全面完成危房改造任務。深入實施“美麗廣西”鄉村建設,突出抓好貧困村環境綜合整治,建設貧困村垃圾、污水處理處置設施及大中型沼氣工程,大力推進改水、改廁、改灶、改圈工程,加大生態基礎設施建設力度,不斷改善村容村貌,實現農村人居環境新提升。
(七)科技文化扶貧行動。實施科技扶貧,推進科技與扶貧的深度融合,優先在貧困村(屯)配置科技資源,提高科學技術對精準脫貧的貢獻率。以貧困村(屯)、貧困人口為重點,因地制宜制定科技精準扶貧規劃。強化貧困地區基層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動員科研機構、科技人才開展科技扶貧攻關和技術指導服務。重點向貧困村(屯)選派科技特派員,加大科技成果轉化,推廣一批實用技術。鼓勵科技人員帶技術和項目進村進屯入戶,以技術入股等形式到貧困村(屯)領辦創辦産業項目、專業合作社或農業企業。支援扶貧龍頭企業開展科技創新,率先在貧困村(屯)推廣增收效果好的新技術、新品種和科技創新成果。推進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培訓工程,加強以貧困群眾為主要對象的科技培訓,確保貧困家庭的勞動力至少掌握一項實用技術。
推進文化扶貧。加強貧困地區鄉風文明建設,扶持貧困村綜合性文化陣地建設,文化事業、文化産業專項資金向貧困村傾斜。深入貧困村(屯)和貧困群眾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宣傳教育,倡導現代文明理念和健康生活習慣,激發貧困群眾脫貧致富的信心決心。組織開展“文化下鄉”活動,支援文藝團體深入貧困村(屯)開展文藝演出,扶持貧困村(屯)組織開展經常性文化體育活動,豐富貧困群眾文化生活。傳承鄉村文明血脈,保護和挖掘優秀民族民間文化遺産,加強對貧困地區古村落、古建築、少數民族特色村寨的維護。
(八)金融扶貧行動。建立完善自治區級扶貧開發投融資主體。制定優惠政策,加快推進貧困地區徵信體系建設,全面開展貧困村和有信貸需求的貧困戶評級授信工作,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到貧困縣開展金融業務,擴大貧困縣信貸規模。改善貧困地區農村金融服務環境,2020年實現貧困村金融便民服務點全覆蓋。加大財政資金貼息力度,為貧困戶提供免抵押、免擔保的小額信貸,為考上大學、高職(專科)貧困家庭學生每生每學年提供8000元以內生源地信用助學貼息貸款。加大創業擔保貸款、婦女小額貸款、康復扶貧貸款實施力度。提高扶貧龍頭企業、貧困村農民合作社的貼息貸款額度。由財政和金融機構共同出資,設立精準扶貧貸款風險補償基金,對精準扶貧小額信貸、生源地信用助學貼息貸款的損失給予補償,建立風險補償長效機制。積極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林權、宅基地使用權等不動産以及大型農機具等抵押擔保貸款。建立由財政支援的農業信用擔保體系,發展扶貧小額貸款保證保險,對貧困戶保證保險保費予以補助。擴大農業保險範圍,加大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力度,優先在貧困村推廣政策性農業保險。推廣貸款貧困戶人身意外保險,對人身意外保險保費予以補助。積極穩妥發展貧困村資金互助組織,採取自治區、市、縣(市、區)財政扶貧資金補助、社會幫扶等形式,每個貧困村項目互助資金規模不少於50萬元,加強管理,防範風險。
(九)社會扶貧行動。向貧困村派駐黨組織第一書記和駐村工作隊,實現5000個貧困村全覆蓋。幫扶單位選派熟悉農村工作、能力強的幹部駐村,落實駐村工作隊隊員責任制,做到貧困村不摘帽、貧困戶不脫貧,工作隊不撤走。
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完善社會力量精準幫扶機制,建設資訊平臺和服務網路,發佈社會扶貧援助和求助資訊,公佈社會扶貧項目,實現社會扶貧資源與貧困村(屯)、貧困戶幫扶需求精準對接。充分發揮各民主黨派、工商聯、群團組織、社會組織的作用,強化“光彩事業”“希望工程”“春蕾計劃”“貧困地區兒童營養改善計劃”“扶貧志願者行動計劃”等扶貧公益品牌效應,引導更多的社會資源投向貧困地區。制定優惠政策支援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到貧困地區參與脫貧攻堅,與貧困村開展“村企共建”活動,深入推進民營企業“千企扶千村”活動。落實企業捐贈享受稅前抵扣等優惠政策。
深化對口幫扶。高度重視中央單位定點幫扶工作,積極主動爭取中央國家機關單位和央企對我區脫貧攻堅更大力度的支援。相關部門和市、縣要主動對接,配合做好廣東省對口幫扶工作,爭取廣東加大幫扶力度。發揮駐桂部隊自身優勢,動員組織官兵和民兵預備役人員積極參與脫貧攻堅行動。繼續實行區內經濟條件較好的設區市結對幫扶1-2個貧困程度深、脫貧難度大的縣,加大幫扶力度,提高幫扶成效。
(十)農村“三留守”人員和殘疾人關愛服務行動。建立和完善農村留守兒童、婦女、老人和殘疾人資訊管理數據庫,實行動態管理。建立鄉(鎮)村黨員、幹部、教師聯繫幫扶“三留守”人員“一對一”聯繫對接制度,落實聯繫幫扶責任。探索建立關愛“三留守”人員服務機制,積極倡導鄰里互助,組建關愛農村家庭互助隊伍,引導和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特殊群體關愛服務工作。進一步健全社會救助體系,全面加強“三留守”人員的基本民生保障工作,凡基本生活有困難的,一律實行應保盡保、應救盡救。做好兒童福利保障、社會保護和留守老人、婦女的維權工作,加大對農村幸福院、兒童家園、婦女之家等服務設施的投入力度和運營保障,確保“三留守”人員生活有依靠、有尊嚴、有保障,實現留守兒童健康成長、留守婦女安居樂業、留守老人安享晚年。加快健全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做好殘疾人關愛服務工作。設立貧困對象醫療救助基金,對貧困戶中不同殘疾程度的殘疾人和影響勞動的慢性病患者,適度資助個人參保資金。
五、切實加強對脫貧攻堅戰的領導
(一)強化黨政“一把手”負總責的脫貧攻堅責任制。自治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設立綜合協調、資金政策、基礎設施、産業開發、移民搬遷、公共服務、組織保障7個專責小組,進一步加強對脫貧攻堅的領導。緊扣“攻堅五年、圓夢小康”主題,明確脫貧攻堅的時間表、路線圖,層層簽訂脫貧攻堅責任書,逐級立下軍令狀,倒排工期,挂圖作戰,把“三嚴三實”要求貫穿脫貧攻堅全過程。構建區負總責、市抓協調、縣為主體、鄉村落實、部門配合的工作機制,實行“五級書記”一起抓。落實黨政“一把手”脫貧攻堅責任制,各市、縣(市、區)、鄉(鎮)黨政主要領導作為本轄區脫貧攻堅工作第一責任人,各有關行業部門主要負責人作為行業扶貧第一責任人,切實履行領導責任,統籌抓好轄區和行業部門脫貧攻堅工作。縣級作為脫貧攻堅的工作主體、責任主體、實施主體,全面落實責任、權力、資金、任務“四到縣”制度,切實做好扶貧力量組織調配、項目資金運作管理、幫扶措施督促落實等工作。脫貧攻堅期內貧困縣縣級領導班子要保持穩定,對表現優秀、符合條件的可以就地提級。加大選派優秀年輕幹部特別是後備幹部到貧困地區工作的力度。各級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充分發揮決策部署、統籌協調、督促落實、檢查考核的職能作用,確保各類責任主體職責履行到位,各項扶貧開發政策措施落到實處。建立年度脫貧攻堅報告制度,每年各市要將脫貧進展情況向自治區黨委報告,對未完成年度減貧任務的市,要對黨政主要負責同志進行約談,加強督查問責。加強各級扶貧開發工作機構和隊伍建設。加大領導挂點、部門包村、幹部幫戶力度,確保每個貧困縣都有領導聯繫,每個貧困村都有領導和部門掛鉤,每個貧困戶都有幹部職工結對幫扶,做到不脫貧不脫鉤。
(二)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和貧困群眾主體作用。切實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大力整頓軟弱渙散村級組織,重點選準配強貧困村黨支部書記,選派機關優秀黨員幹部擔任貧困村黨組織第一書記,鼓勵和選派思想好、作風正、能力強的優秀年輕幹部、退伍軍人、高校畢業生到貧困村工作,把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成為帶領群眾脫貧致富的堅強戰鬥堡壘。推進掛鉤幫扶單位、企業與聯繫村黨組織互促共建,做好黨組織“城鄉聯建”“村企聯建”工作,構建城鄉統籌的基層黨建新格局。
充分發揮貧困群眾的主體作用,堅定信心,不等不靠,自力更生,艱苦奮鬥,改變貧困面貌。加快推進貧困村村務監督委員會建設,繼續落實好“四議兩公開”、村務聯席會等制度,健全黨組織領導的村民自治機制,落實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發動群眾積極參與村(屯)脫貧規劃編制、項目選擇和實施、資金使用管理等過程,使脫貧攻堅各項工作切合實際、順應民意。全面落實一事一議、村民自建、以工代賑、以獎代補等政策,推行農事村辦,完善村務公開,探索在村民小組或自然村設立理事會等自治組織,強化群眾監督,充分調動群眾脫貧致富的積極性主動性。
(三)進一步創新完善脫貧攻堅工作機制。創新完善貧困縣考核激勵機制。制定貧困縣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實績考核制度,大幅度提高減貧指標的考核權重,對片區縣、重點縣全面實行以脫貧實績為主的分類考核。實行最嚴格的考核督查問責,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評先評優、提拔任用、責任追究的重要依據,對貧困縣實行扶貧工作“一票否決”。實行年度扶貧開發工作逐級督查制度,明確扶貧工作責任清單,落實貧困縣約束機制。建立貧困縣退出機制和脫貧摘帽激勵機制,對脫貧成效顯著、提前脫貧摘帽的貧困縣、貧困村給予扶貧資金項目獎勵,保持扶貧政策不變、扶貧投入不減。
創新完善財政穩定投入機制。加大財政扶貧投入力度,穩步擴大片區縣、重點縣的轉移支付補助規模,自治區本級和百色、河池市及片區縣、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按當年地方財政收入增量的20%以上,賀州、來賓、崇左市和自治區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按15%以上,其他市、縣(市、區)按10%以上增列專項扶貧預算。對按固定因素或固定標準分配的民生改善、項目建設、社會保障等領域專項資金,各級財政要單列用於扶貧開發。當年清理回收存量資金中可統籌使用資金的50%以上用於扶貧開發。行業部門每年安排的涉農項目資金,原則上50%以上投向貧困縣。利用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和社會資金設立扶貧産業投資基金,支援貧困地區特色産業和扶貧龍頭企業發展。
創新完善扶貧資源資金整合機制。建立健全脫貧攻堅多規劃銜接、多部門協調長效機制,把專項扶貧資金、相關涉農資金和社會幫扶資金切塊下達到縣,支援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縣和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以脫貧規劃為引領,以重點扶貧項目為平臺,捆綁集中使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完善資金競爭性分配機制,中央和自治區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分配與各縣脫貧攻堅成效、項目建設、資金使用管理情況直接掛鉤。完善扶貧項目資金使用公告公示制度。建立扶貧資金違規使用責任追究制度,堅決從嚴查處虛報冒領、截留私分、貪污挪用、揮霍浪費等違規違法行為。
創新完善定點幫扶單位和人員考核激勵機制。全面落實定點幫扶單位、駐村工作隊、貧困村黨組織第一書記工作職責,制定工作計劃,明確幫扶清單,嚴格依法依規,紮實推進脫貧攻堅各項工作。加強管理、督查和考核,對成績突出的單位給予表彰,對工作不力、考核驗收不合格的單位予以通報批評、領導班子予以問責,對脫貧攻堅業績顯著的貧困村黨組織第一書記和駐村工作隊員,優先晉陞定級或提拔重用。
(四)努力形成全社會參與脫貧攻堅的強大合力和濃厚氛圍。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大力弘揚中華民族扶貧濟困、樂善好施的傳統美德,營造濃厚輿論氛圍,匯聚強大精神力量。創新宣傳形式,充分利用傳統媒體與新興媒體,廣泛宣傳實施脫貧攻堅的重大意義、方針政策、成效經驗和先進典型,使之深入人心、家喻戶曉。建立扶貧榮譽制度,倡導扶貧有功、脫貧光榮的理念,對在脫貧攻堅中捐贈數額巨大、貢獻特別突出的企業、團體、企業家或個人,授予榮譽稱號,相關扶貧項目可根據企業或個人意願予以冠名,在全社會形成關注扶貧工作、關愛貧困群眾、參與脫貧攻堅的強大合力,奪取脫貧攻堅戰全面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