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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關於集中力量打贏扶貧開發攻堅戰 確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定

文章來源: 四川日報 發佈時間: 2016-02-17 責任編輯: 李虹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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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五年七月八日中國共産黨四川省第十屆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通過﹚

為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落實,中共四川省委十屆六次全體會議深入分析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面臨的形勢任務,對全面貫徹中央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戰略、集中力量打贏扶貧開發攻堅戰進行了研究部署,作出如下決定。

一、提高思想認識,把握集中力量打贏扶貧開發攻堅戰的總體要求

(一)重大意義。消除貧困、改善民生、實現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到2020年與全國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重點在農村,難點在貧困地區。黨的十八大以來,省委把扶貧開發作為一項全局性任務來部署推進,啟動實施“四大片區扶貧攻堅行動”,著力抓好“五大扶貧工程”,全省農村貧困人口從750萬人減少到497.65萬人,貧困發生率從11.5%下降到7.7%,扶貧開發取得重要階段性成果。但是,四川農村貧困“面寬、量大、程度深”特點仍然突出,住房難、行路難、飲水難、用電難、上學難、就醫難、通信難、增收難等問題依然存在,因病、因殘、因災致貧返貧現象突出。扶貧開發工作已進入啃“硬骨頭”、攻堅拔寨的衝刺期。集中力量推進扶貧開發攻堅,是踐行黨的宗旨和群眾路線的具體行動,是促進協調發展、推動民生改善、共用發展成果的重要舉措,在實施“三大發展戰略”、推進“兩個跨越”中處於特殊地位,在促進民族團結、社會和諧中具有基礎作用,對於我省與全國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具有決定性意義。

(二)指導思想。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中央“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和扶貧開發總體思路,認真實施《四川省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年)》,以消除絕對貧困為目標,以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為手段,以改革創新為動力,採取超常舉措,拿出過硬辦法,深入實施“四大片區扶貧攻堅行動”“五大扶貧工程”和“五個一批”扶貧攻堅行動計劃,貫徹《四川省農村扶貧開發條例》,嚴格領導責任,強化社會合力,加強基層基礎,堅決打贏扶貧開發攻堅戰。

(三)目標任務。按照“五年集中攻堅、一年鞏固提升”的要求,以縣為單位分年度制定到村到戶的扶貧脫貧計劃,確保全省每年減少農村貧困人口100萬左右。到2020年,全面消除絕對貧困,全省497.65萬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11501個貧困村和88個貧困縣全部“摘帽”;貧困縣農民每人平均純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社會保障全覆蓋,鄉鄉有標準中心校、有達標衛生院、有便民服務中心,村村有硬化路、有衛生室、有文化室、有寬頻網,戶戶有安全飲用水、有生活用電、有廣播電視,讓貧困地區群眾住上好房子、過上好日子、養成好習慣、形成好風氣。

(四)基本要求。扶貧開發攻堅貴在精準、重在精準,成敗之舉在於精準,要做到識真貧、扶真貧、真扶貧。

——扶持對象精準。聚焦建檔立卡的貧困村、貧困戶,對扶貧對象實行精準化識別、針對性扶持、動態化管理,做到底數清、任務清、責任清。

——扶貧項目精準。結合實際編制扶貧項目規劃,確定實施內容、投資規模、進度安排、受益對象、責任分解等內容,做到項目規劃到戶、脫貧效果到戶。

——資金使用精準。以縣為主體,加大資金整合使用力度,把資金精準投放到村到戶,增強針對性和實效性。

——扶貧措施精準。根據貧困村、貧困戶脫貧需求,因人因地施策、因致貧原因施策、因貧困類型施策,産業發展扶持到村到戶,生産生活條件改善到村到戶,致富能力提升到村到戶。

——駐村幫扶精準。因村派人、強化責任,按需選派各級幹部組成駐村幫扶工作組,針對扶貧工作薄弱環節強化支援、落實舉措。

——脫貧成效精準。完善扶貧開發工作考核評價體系,建立縣、村、戶減貧檔案,分年度逐級驗收脫貧成效,增強貧困群眾的獲得感。

二、聚焦貧困人口,精準實施“五個一批”扶貧攻堅行動計劃

(五)扶持生産和就業發展一批。對有勞動能力、可以通過生産和務工實現脫貧的貧困人口,加大産業培育扶持和就業幫助力度,因地制宜發展貧困人口參與度高的區域特色産業,擴大轉移就業培訓和就業對接服務,通過發展生産和務工實現穩定脫貧。

發展特色農業促增收。以貧困縣為單位制定規劃,統籌謀劃和大力推動生態、綠色、安全的特色農業發展,培育糧油、畜牧、茶葉、藥材、果蔬、林竹、水産等特色農産品。加快貧困村“一村一品”産業培育,發展貧困戶有能力經營的産業項目。以放活土地承包經營權為突破口,積極培育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職業農民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完善利益聯結機制,帶動群眾增收致富。

發展鄉村旅遊促增收。編制“十三五”旅遊扶貧專項規劃和鄉村旅遊扶貧規劃,推動文旅、農旅、體旅深度融合發展,建立完善鄉村旅遊標準體系,把旅遊産業培育成為增收脫貧的富民産業。大力推進藏羌彝文化走廊建設,創建藏區全域旅遊試驗區和“四大片區”旅遊扶貧示範區,支援創建特色旅遊示範村和民宿旅遊達標戶,發揮旅遊産業對增收脫貧的帶動作用。

發展商貿流通促增收。健全鄉村商品服務網點和物流配送體系,支援電商企業發展農村網點,培育一批知名“網際網路+特色農業”品牌,實現貧困地區農村商業網點線上線下全覆蓋。

發展縣域工業促增收。立足資源稟賦和比較優勢,選準主導産業,注重發展農産品精深加工業、民族手工業和勞動密集型産業,科學合理有序開發水電、礦産資源,積極發展太陽能、風能等生態能源。支援有條件的地方開展招商引資,積極發展民營經濟,培育壯大骨幹企業。鼓勵民族地區與省內國家級、省級産業園區對接,共建“飛地産業園區”、合作園區。鼓勵企業吸納貧困人口就業。

發展勞務經濟促增收。辦好貧困縣職業學校,提升職業培訓能力。落實免費職業教育政策,在中職助學金的基礎上,再給予貧困家庭學生一定的生活補助。加大對勞務培訓的投入。支援用人單位在貧困地區建立勞務培訓基地,搞好定向、訂單培訓。對具備創業條件的貧困勞動力,開展免費創業培訓。鼓勵支援外出務工人員回鄉創業,帶領貧困群眾就業增收。

(六)移民搬遷安置一批。在生存環境惡劣、生態環境脆弱、不具備基本發展條件的地方,以及居住過於分散、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配套難的地方,實施移民搬遷安置,做到實施一個項目、安置一方群眾、實現一方脫貧。對接國家移民搬遷規劃,制定全省移民搬遷專項規劃,結合新型城鎮化、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幸福美麗新村建設,合理安排搬遷地點、搬遷資金、搬遷進度,到2020年實現具有搬遷條件和意願的貧困戶應搬盡搬。

制定特殊政策,通過調撥、轉讓或集中進行土地開發等方式,解決搬遷貧困戶宅基地、口糧田。用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土地整治政策、地質災害避讓搬遷政策、生態移民政策等,解決部分搬遷資金。提高易地搬遷補助標準,給予搬遷建房貸款貼息。統一規劃易地搬遷集中安置區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加大資金投入,優先安排實施。對一些地方出現的“自主搬遷”現象,要合理引導、規範管理、強化服務,研究解決子女入學、社會保障等問題,幫助他們融入當地生活。

(七)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對喪失勞動能力、無法通過産業扶持和就業幫助實現脫貧的,全部納入最低生活保障,通過社會保障實施政策性兜底扶貧。研究貧困地區扶貧線和低保線“兩線合一”實施辦法,逐步把低保線提高到扶貧線標準。率先對殘疾人扶貧對象實行生活費補貼,核定其年收入與國定貧困線標準差額,據實發放差額補助,使其年收入達到國定貧困線標準。

加快養老設施建設,在供養對象自願的前提下,對農村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扶養人的特困人員實行集中供養。

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將貧困地區城鄉居民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實現人人有社保,並逐步縮小城鄉社會保障標準差距,編織兜住貧困地區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的社會安全網。

(八)醫療救助扶持一批。調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逐步提高貧困人口的新農合籌資標準。加強新農合定點醫院監管,嚴格控制目錄外費用佔比。改革新農合支付方式,重點將區域內住院疾病排名、費用佔比前十位的病種納入支付方式改革,降低貧困人口就醫費用支出。

加強醫療保險和醫療救助,資助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和特困供養人員等重點救助對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探索財政支援貧困戶購買重大疾病醫療保險辦法。完善大病保險制度,提高大病保險報銷比例。加強貧困戶、殘疾人重大疾病醫療救助,發生在定點醫療機構的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除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各類補充醫療保險、商業保險報銷外,對需要個人負擔的費用,在年度救助限額內給予補助。

開展地方病特殊救助,繼續對大骨節病患者實施救助,開展藏區包蟲病、地氟病等地方病綜合防治,加強大小涼山禁毒防艾工作。

(九)災後重建幫扶一批。通過災後恢復重建和發展振興,幫扶地震、洪澇、滑坡、泥石流等災區貧困人口脫貧,有效解決因災致貧返貧問題。堅持以人為本,優先推進住房重建,對個別建不起房的特困家庭實行政府兜底。加快學校、醫院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加強道路、水利、電力、通信等基礎設施重建。支援災區迅速恢復生産,在重建中推動産業轉型升級,增加更多就業機會,促進災區群眾增收。自然災害頻發地區要有計劃地開展生態移民、避災搬遷。

三、採取過硬舉措,精準解決貧困地區突出問題

(十)優先改善貧困戶住房條件。幸福美麗新村建設資金安排向貧困地區傾斜,紮實推進彝家新寨、藏區新居、巴山新居、烏蒙新村建設。全面實施扶貧解困、産業提升、舊村改造、環境整治、文化傳承五大行動,完善農村基礎設施、公共服務體系和社會治理機制,開展以臟亂差治理、人畜分離、垃圾污水處理為重點的環境整治,加快改善農村人居環境,以新村建設帶動農村全面發展、貧困群眾脫貧致富。

全面實施危房改造。在新村建設中給予貧困戶特殊幫扶,同步解決他們的住房問題,確保住有所居、住得安全。全省農村危房改造政策向貧困縣傾斜,整合使用危房改造、抗震設防、災損農房恢復重建、貧困殘疾人危房改造等資金,重點支援貧困戶危房改造。開展農村危房改造信貸貼息試點。提高貧困戶危房改造補助標準。

推進農村廉租房建設。實行政府主導,村集體組織實施,為建不起、改不起房的特困戶提供保障性住房。注重盤活農村閒置房屋,通過多種方式、多種渠道增加廉租房源。鼓勵社會捐贈資金用於農村廉租房建設。

(十一)加強貧困地區交通建設。優先支援貧困地區重大交通項目,加快高速公路向貧困地區延伸,實現民族地區州府所在地都有高速公路連接,其他貧困地區高速公路基本覆蓋到縣。加快推進貧困地區國省幹線公路提檔升級,實現市到縣有二級及以上、州到縣有三級及以上公路連接,每個貧困縣有兩個以上對外公路通道,構建對外暢通、路況良好、抗災能力強的國省幹線公路網路。今後5年,省農村公路建設資金主要投向貧困地區特別是民族地區。分類區提高貧困地區農村公路建設補助標準,加快推進通鄉油路、通村硬化路、縣鄉道改善、村道完善、溜索改橋、渡改橋工程建設,實現所有鄉鎮通油路,建制村、新村聚居點通硬化路,根本改變群眾出行難、行路難、運輸難狀況。

(十二)加快建立供水保障體系。積極推動貧困地區重大水利項目納入國家和省級水利規劃,符合條件的優先列入年度投資計劃,加大投資傾斜力度。加快大中型骨幹防洪控制性工程、抗旱應急備用水源工程等建設,支援貧困地區通過挖潛配套與新建水源相結合,開展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小型農田水利、牧區水利、“五小水利”工程建設。全面完成農村飲水安全“十二五”規劃任務,啟動實施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強化水源保護,發展適度規模集中供水,大力提高集中供水率、自來水普及率、供水保障率、水質合格率,構建精準到戶的飲水安全保障體系。支援建立農民用水合作組織,加快小型水利工程確權登記頒證,充分調動用水合作組織和農戶建設、管理、維護水利設施的積極性。

(十三)推進電力和資訊網路全覆蓋。大力實施貧困地區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工程和光伏工程,重點解決貧困村供電設施落後、供電能力不足的問題,全面提升配網供電能力和供電品質。採取多種方式全面消除無電戶。儘快實現貧困地區農村電網改造全覆蓋,逐步實現縣域電網同網同價、供電服務均等化。

推進資訊網路全覆蓋。加快推動電信網、廣電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和資源共用,統籌有線、無線和衛星三種覆蓋方式,推進電視戶戶通、廣播村村響和寬頻鄉村建設,實施藏區州縣廣播電視覆蓋工程,基本實現行政村電信網、廣電網、網際網路全覆蓋。採取政府補貼、企業減免、社會支援等方式,鼓勵農村貧困戶使用資訊網路,提高寬頻家庭普及率。

(十四)全面提升貧困地區教育發展水準。堅持扶貧先扶智,促進教育均衡發展,讓貧困家庭的孩子都能接受教育,從根本上阻斷貧困代際傳遞。

實施基礎教育鞏固提升計劃。健全學前教育資助政策,逐步提高貧困地區幼兒保教費減免比例,對貧困家庭子女免收保教費。認真落實義務教育“三免一補”政策,鞏固和提升普及義務教育成果。辦好或恢復確需保留的村小學和教學點,大力發展寄宿制教育,保證學生就地就近上學。支援貧困地區辦好綜合高中,改善普通高中辦學條件。通過遠端教育,擴大優質教育資源共用範圍,逐步實現貧困地區中小學寬頻網路校校通、優質資源班班通、網路學習空間人人通。

實施民族地區十五年免費教育計劃。支援民族自治州和自治縣穩步推進15年免費教育,在實行9年免費義務教育基礎上,全面免除3年幼兒園教育保教費,全面免除3年普通高中教育學生學費並免費提供教科書。繼續實施“9+3”免費教育計劃,面向市場需求優化專業設置,提高畢業生就業創業能力。

實施鄉村教師專項支援計劃。拓寬貧困地區鄉村教師補充渠道,積極爭取擴大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實施規模。將四川省免費師範生計劃培養規模增加至每年3000名,重點面向“四大片區”。建立“四大片區”農村中小學校直接招聘本科及以上學歷急需緊缺專業人員制度。加強貧困地區教師培訓,制定實施民族地區“雙語”教師培訓計劃。全面推行義務教育階段教師隊伍“縣管校聘”,教師職稱(職務)評聘向鄉村學校傾斜,鼓勵優秀校長和骨幹教師向鄉村學校流動。建立貧困地區鄉村教師榮譽制度,對在鄉村學校長期從教的教師給予激勵。

實施藏區千人支教十年計劃。由對口支援藏區的縣(市、區)選派優秀教師到受援藏區縣支教兩年,安排藏區教師到對口縣(市、區)學校學習交流。同時,每年選派優秀中小學及幼兒教師到貧困地區、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支教一年。

(十五)加快貧困地區醫療衛生事業發展。健全貧困地區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提高醫療衛生服務可及性和保障水準。

加強醫療衛生機構建設。以人才、技術、重點專科、遠端醫療為核心,推進貧困縣縣級醫院能力建設,改善基層衛生機構設施條件,實現所有貧困縣的縣級醫院達到二級水準,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標準化建設全部達標。

深化醫療衛生對口支援。幫助貧困縣縣級醫院全部建立三級醫院遠端會診系統,開展網路醫療服務。實行三甲醫院對口支援貧困地區縣級醫院,二級醫院對口支援貧困地區中心鄉鎮醫院。省、市兩級醫療衛生機構專業技術人員晉陞中級、副高級職稱前,須到貧困縣醫療衛生機構支援6個月;晉陞高級職稱前,須到貧困縣醫療衛生機構支援3個月,讓貧困地區患者就近就地享受優質醫療衛生服務。

加強醫療衛生人才培養。完善招聘方式,多渠道培養以全科醫生為重點的基層衛生人才,2017年基本補足配齊人員,實現每萬人口有2名全科醫生。推進鄉村衛生計生人員一體化管理,衛生計生人員“鄉聘村用”覆蓋90%以上地方,每千人口至少有1名鄉村醫生。組織貧困縣醫生到對口支援城市二甲以上醫院免費進修。將貧困縣二甲及以下醫療衛生機構的衛生技術人員,納入基層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聘範圍。

認真執行計劃生育政策。嚴格實行黨政主要領導負責制,切實把責任落實到縣、鄉、村,嚴格控制政策外生育。優先扶持計劃生育貧困家庭脫貧。

(十六)實施文化惠民扶貧行動。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宣傳教育,拓展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通過“新家園、新生活、新風尚”活動,倡導現代文明理念和生活習慣。文化産業、文化事業專項資金向貧困地區傾斜,加快縣級圖書館、文化館、影劇院等文化場所建設,建設幸福美麗新村文化院壩。推進“視聽鄉村”、農村電影放映、農家書屋等文化惠民工程,實施中央廣播電視節目無線數字化覆蓋工程、牧民定居點和彝家新寨文化惠民工程。注重民族文化遺産的保護和挖掘工作,加強對農村古村落、古建築的保護維修。採取項目招標、政府採購、直接委託等方式,支援文藝院團增加到貧困地區演出場次,扶持發展農民演藝團體和烏蘭牧騎式演出隊。省、市宣傳文化單位結對幫扶貧困地區文化單位,幫助培養文藝骨幹,指導開展文藝活動。

(十七)建立完善科技服務體系。加大科技攻關和成果轉化力度,加快科技扶貧示範村和示範戶建設。充分發揮現代資訊網路作用,為貧困村、貧困戶提供生産技術、市場資訊、政策諮詢。繼續選派科技扶貧團、科技特派員、科技副縣長、科技副鄉長到貧困地區工作。鼓勵科技人員到貧困地區領辦創辦産業項目。廣泛開展科技人員一對一到戶幫扶指導。加強科技培訓和科普宣傳,突出抓好種養大戶、家庭農場主、農業合作社骨幹的培訓。

(十八)持續推進生態扶貧工程。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加大對重點生態功能區的投入,加快治理突出生態問題,築牢貧困地區持續發展的生態本底。建立和完善生態補償機制,提高公益林補償標準,擴大濕地補償範圍,適度提高補助標準,重點向貧困地區傾斜。加快生態脆弱地區治理步伐,優先支援貧困地區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退牧還草、土地沙化及石漠化治理和水環境治理。加強防災減災避災,加大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防治力度,重點抓好災害監測預警、工程治理等綜合防治措施。支援貧困地區群眾直接參與重大生態工程建設,增加其生態建設管護收入。合理開發利用生態資源,促進生態資源轉變為生態資本和經濟效益。建立和實施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對造成生態環境損害負有責任的領導幹部嚴肅追責。

四、創新體制機制,顯著提升扶貧開發攻堅實效

(十九)建立目標責任機制。建立“省負總責,市(州)、縣(市、區)、鄉鎮抓落實”的扶貧開發管理體制,省級主要做好牽頭抓總、目標確定、項目下達、資金投放、社會動員、檢查指導等工作;市(州)主要做好組織動員、進度安排、資金管理、推動實施等工作;縣(市、區)是扶貧開發攻堅的工作主體、責任主體、實施主體、管理主體,主要做好扶貧力量組織調配、項目資金運作管理、幫扶措施督促落實、建檔立卡資訊統計等工作;鄉鎮、村(社區)主要做好組織和帶領群眾推進扶貧項目實施、登記造冊、監督管理、資訊反饋等工作。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要定期研究重大問題,對扶貧開發攻堅工作作出總體評估和年度安排。認真落實省級領導、省直部門聯繫指導貧困縣工作制度。市(州)、縣(市、區)、鄉鎮黨政主要負責同志是扶貧開發第一責任人,要與上級黨委、政府簽訂脫貧責任書,每年向上級專題報告扶貧開發攻堅工作進展情況。建立“片為重點、工作到村、扶貧到戶”的工作機制,制定扶貧開發攻堅項目臺賬,每年對市(州)、縣(市、區)和相關部門下達減貧任務,報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完成一項銷號一項。下放扶貧項目審批許可權,全面落實扶貧目標、任務、資金、權責“四到縣”制度。

(二十)健全投入增長機制。整合民生資源,重點推進涉農資金整合,對同一區域同步投入、集中使用,項目資金盡可能由縣級統籌。優化支出結構,加大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投入,提高扶貧支出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的比重。省級財政要加大對貧困地區的一般性轉移支付力度,省直有關部門每年投向貧困縣的項目資金,原則上達到50%以上。用好財政增量,貧困地區新增財力重點用於扶貧開發,“四大片區”外也要加大扶貧投入。深入推進普惠金融,貧困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存款主要用於當地信貸投放,確保貧困縣每年各項貸款規模高於上年。用好兩大扶貧特惠金融産品,即按照每個貧困戶3年5萬元標準,實行免抵押擔保、基準利率放貸、扶貧資金貼息、縣建風險金補償的小額信貸政策,以及國家農業發展銀行移民搬遷發債和貸款政策。大力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探索發行地方政府債券,引導社會資本投向貧困地區。開展農村産權抵押融資試點,支援農村發展資金互助合作。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週轉指標優先向貧困縣傾斜。建立扶貧項目資金公開制度,定期開展全面審計,支援社會輿論監督,防止擠佔、挪用、貪污浪費和虛報冒領,嚴肅查處違紀違法行為,做到陽光扶貧、廉潔扶貧。

(二十一)構建資産扶貧機制。探索資産收益扶貧模式,引導貧困村將集體資産、貧困戶將承包土地和個人財産入股,採取委託經營、合作經營等方式,確保貧困村和貧困戶多渠道增收。探索投資收益扶貧模式,將財政扶貧資金投入形成的資産量化給貧困戶,將財政支農資金投入到村或農民合作社形成的資産劃出一部分,採取優先股的方式量化到貧困戶,實行貧困戶收益保底、按股分紅。探索理財收益扶貧模式,對無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可將無指定用途的扶貧捐資或安排到戶的扶貧資金,採取委託經營方式,幫助其獲得理財收益、分紅收入。

(二十二)創新社會扶貧機制。廣泛動員和凝聚社會力量參與扶貧,形成政府、市場、社會互為支撐,專項扶貧、行業扶貧、社會扶貧“三位一體”的大扶貧格局。充分對接在川定點扶貧的中央和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繼續做好東西扶貧協作工作,創新廣東省、浙江省對口支援我省藏區、珠海市扶貧協作我省涼山彝區的工作方式,在互惠互利基礎上推進共同發展。做好省內定點幫扶工作,積極籌措資金,落實幫扶規劃,選派優秀中青年幹部到貧困縣、貧困村挂職和蹲點扶貧。深入開展省內發達地區對貧困地區的對口幫扶,引導鼓勵國有企業承擔更多的扶貧開發任務。充分發揮民主黨派、工商聯、群眾團體、大專院校、科研院所、駐川解放軍和武警部隊等在扶貧開發中的作用,鼓勵、支援、幫助各類非公有制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自願採取定向、包乾等方式參與扶貧,增強扶貧開發攻堅社會合力。搭建社會力量參與扶貧的資訊平臺,探索社會扶貧參與機制,大力發展慈善事業,培育公益慈善類社會組織,引導社會力量自發自願參與扶貧。

(二十三)完善績效評估機制。制定減貧驗收辦法,明確貧困戶脫貧標準、貧困村和貧困縣“摘帽”標準,完善扶貧開發統計與貧困監測制度。落實取消對限制開發區域和生態脆弱的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地區生産總值考核的規定,完善貧困縣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經濟社會發展實績考核辦法,把扶貧成效作為年度考核的主要目標。對完不成扶貧開發攻堅任務的,實行一票否決。加強對行業扶貧工作的考核和定點幫扶工作的督查,對每年完成目標任務情況進行通報。建立貧困縣退出機制,對“摘帽”的貧困縣,保持扶貧政策不變、扶貧投入不減,鞏固擴大扶貧成果。

五、加強組織領導,切實擔負起扶貧開發攻堅重大歷史責任

(二十四)建強領導班子。貧困地區黨委、政府要把扶貧開發攻堅作為中心任務,作為踐行“三嚴三實”要求、加強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的實際行動。配強貧困地區各級領導班子,注重從扶貧開發工作一線選拔幹部,選派政治素質高、工作能力強、基層工作經驗豐富,一心為民、幹在實處的幹部擔任縣(市、區)、鄉鎮黨政主要領導,有針對性地配備熟悉現代農業、旅遊發展、村鎮建設、農村金融、群眾工作等方面的領導幹部。對扶貧實績突出的幹部,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提拔使用。對扶貧開發攻堅措施不力、成效不佳的黨政領導要及時調整。對扶貧幫扶和駐村幫扶重視不夠、工作不實的部門領導要嚴格問責。

(二十五)夯實基層基礎。把扶貧開發與基層組織建設結合起來,抓好以村黨組織為核心的村級組織配套建設,選好配強村級領導班子,鼓勵和選派思想好、作風好、能力強、真心為群眾服務的優秀年輕幹部、退伍軍人、高校畢業生到貧困村工作,認真落實向貧困村黨組織選派“第一書記”舉措,把基層黨組織建設成為帶領群眾脫貧致富的堅強戰鬥堡壘。堅持強村帶弱村、富村帶窮村,建立聯合黨組織,推行駐村幫扶單位、幫扶企業與村支部聯建黨支部。加強基層扶貧機構和隊伍建設。扶持貧困村發展壯大集體經濟,增強解決貧困戶特殊困難的實力。認真落實“四大片區”急需緊缺人才選拔培育實施計劃,培養引進一批教育、衛生、農技、文化、旅遊等專業技術人才。

(二十六)落實駐村幫扶。提高縣以上機關派出幹部的比例,從省、市、縣三級抽調了解農村、能力較強的優秀幹部,組建駐村幫扶工作組,確保全省11501個貧困村每個村至少有1個駐村幫扶工作組、1個聯繫單位,每個貧困戶都有幫扶責任人,實現駐村幫扶全覆蓋。加大對駐村幫扶工作組和駐村幹部的考核力度,推動加強基層基礎、推進精準扶貧、為民辦事服務、提升治理水準四項任務落實。駐村幹部可以輪換,駐村幫扶工作組要長年駐紮、包乾完成脫貧任務,貧困村不“摘帽”、貧困戶不脫貧,工作組就不撤出。

(二十七)突出群眾主體。堅持扶貧先扶志,發揮貧困群眾主體作用,引導其轉變思想觀念,堅定信心、不等不靠、苦幹實幹,依靠自身努力增加收入,改變落後面貌,過上美好生活。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正確引導群眾預期,切忌好高騖遠,影響扶貧開發工作持續性。根據貧困群眾需求制定扶貧措施,認真落實一事一議、村民自建、以工代賑、以獎代補等政策,充分調動群眾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強化群眾監督和群眾評價,確保扶貧項目資金髮揮更大效益。

(二十八)加強鄉村治理。堅持整合資源、重心下移,健全基層組織和公共服務運作經費保障機制,健全符合貧困地區實際的利益協調、治安防控、民主自治等工作機制。各級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落實責任,充分發揮基層組織和社會組織等的作用,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留守婦女、留守老人的關愛幫扶服務,深化殘疾人量化服務。推進村民自治,加強以基層黨組織為核心的居民自治組織建設,引導村民制定村規民約,完善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制度,深入推廣“四議兩公開一監督”工作法,規範村“兩委”職責和村務決策管理程式。培育農村專業協會類、社區服務類等社會組織。推進農村依法治理,創新農村矛盾糾紛調處機制,大力開展農村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確保農村社會和諧穩定、農民群眾安居樂業。

(二十九)強化法治保障。強化《四川省農村扶貧開發條例》剛性約束,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農村扶貧開發的法定責任,各級扶貧開發行政主管部門切實行使規劃、協調、指導、監督、管理的法定職責,落實好扶貧開發措施、社會扶貧、項目管理、資金管理和監督檢查等法定工作,把扶貧開發攻堅納入規範化、制度化、法治化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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